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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4 08:5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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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為了讓即將入小學的兒子跨學區就讀,我和老公不遠千里地跑到了剛搬離市區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出」至朋友戶內。 在等待機器叫號的過程裡。發現其中2號窗口,遲遲未跳號。而於櫃檯前等待的是一名打扮入時的中年女子,正和辦事員〝大小聲〞…。 我和那愛湊熱鬧的老公,忍不住地上前關切。 「政府明明就規定,一個人可以改兩次名字,為什麼還是不讓我過?這根本是存心刁難嘛!」那名女子表情不悅地說著。 「有兩次機會是沒錯!但〝上面〞就是要有一個適當的理由才行啊!」女辦事員耐著性子向她解釋。看來,這年頭吃「公家飯」並不見得輕鬆。 根據戶政機關的規定,更改名字必須在同一地區、(機關團體)和他人姓名相同者;或是和通緝犯同名也可以改;要不然,就是名字本身不雅(諧音)等理由,皆可更改。EX:〝傅部祥〞就有很理由可以改名了!( 如果您剛好就是傅部祥先生,請別生氣,我只是隨便舉個例子而已。) 至於「算命師說這名字不好」這種理由是行不通的! 原來,那名女子已是第二次改名字了。聽說第二次改名,在審核上會比第一次來的嚴格許多。 我們看著那份遭逢「退件」的文件。上頭寫有女子第一次更改的名字為〝黃佳瑜〞,而這一次,她想再將它改為〝黃佳榆〞。 心想:「這女人,真是無聊!大費周章地改名,只為了更改一個部首?換做我是那審核的人,我也不讓她過!」 幾個多事的人,就這麼擠在櫃檯前,你一句我一句的。可偏偏就是想不出該如何解釋〝瑜〞這個字不好,而改成〝榆〞字比較好! 「這個〝瑜〞,是王字旁,有〝亡〞的諧音。這樣行不行啊?」老公開口說。 「好聰明喔!這個理由,應該可以。」女辦事員笑著說。倒是那女的,一句話也沒說,表情依舊。 「叮咚!~」我們的號碼到了,該辦自己的正事了!…。 等辦完了「戶口遷出」,我忍不住地想,那個叫〝黃佳瑜〞的女人,這次改名不知道會不會通過? 還有,改成木字旁的〝榆〞,真的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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