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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13 03:23:43瀏覽17|回應0|推薦0 | |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20131)為減輕大專畢業新鮮人負擔,並協助弱勢家庭學生生活所需,自100學年度第2學期(101年2月1日)起放寬就學貸款多項條件,預估將有10萬名學生及10萬名已畢業學生可受惠。 教育部表示,針對現行之延長還款期限(所有貸款學生,還款期限為貸款1學期者得以1年計,另可申請延長1.5倍)、申請緩繳(平均每月收入不到
訂定就學貸款精進方案,以減輕年輕學子負擔,自100學年度第2學期(101年2月1日)起實施。放寬措施
一、延長還款期限: 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還款者,還款期限為貸款1學期者得以1
舉例來說,依還款期限為貸款1學期者得以1年計,另所有貸款學生均可
所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
二、放寬申請緩繳門檻: 放寬平均每月收入不到3萬元、中低收入戶或是低收入戶均可申請緩繳。對於剛投入職場的新鮮人,初期可能薪水較低,因此申請緩
其中
「3萬元的公式=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每月正常還款+儲蓄費
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參考社會救助法規定中低收入戶為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臺北市政府公告100年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萬4,794元)約
三、放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貸款: 基於協助經濟弱勢學生立場,低收入戶學生每月可貸款生活費提高至8,000元,並增加中低收入戶學生每月
另教育部表示,10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對保作業已經開始,欲申請就學貸款之學生應把握時間(101年1月15日至2月底前)至銀行辦理申貸手續,其申請資格及申請流程如附表2。 教育部強調現階段就學貸款精進方案,主要是針對經濟弱勢學生或剛畢業的年輕人,提供更多選擇,並以民間團體訴求之「量能還款」方向作為考量,讓貸款
其實大多數學生畢業後順利找到工作後,均能按時還款,教育部亦鼓勵按時還款以維
相關附件: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貸放寬措施,減輕年輕學子負擔新聞稿(高教司).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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