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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5 22:2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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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雷公司與地雷政府都一個樣,成立的要件都是要有一個佈雷小組。 外在環境不變的前提下,公司會發生經營因難,其成因十之八九是經營層舞弊。這道理簡單不過,如果經營層沒問題,是下屬單位發生弊案,通常不在事前的話,也會在事後被揭發出來,因為公司一定有某種程度的內部控制機制存在。如果是經營層存心作弊,即使公司訂有再多的內部會計、內部稽核制度,也都只是聊備一格,做給外界看,內部運作完全是另外一套,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事實上已經蕩然無存。 外人無從判定經營層舞弊的原因,也許千奇百怪,不一而足。然而,舞弊的過程卻有一定的模式,是有跡可尋的。大致上,有一個發動者,通常是掌握最大權力的人,暫且以「老闆」作為代稱。再來,他(她)需要有心腹,或稱:家臣、特助等等,在公司的組織圖上,不一定掛著名號,也許以老闆朋友的身份出現,這些人在公司日常運作上,幾乎是老闆的分身,除了傳達老闆非體制的指示之外,也兼作老闆在公司組織內的眼線(探測誰在阻撓佈雷作業),有時也扮演白手套的任務。 另外會有幾個掛著正式公司職位的幹部或職員,他們的角色是配合老闆及家臣,合演一齣貪瀆大戲。因為舞弊是上不了檯面的事情,所以在進行過程中,所有的單據文件都要做得跟真的一樣,要煞有介事,也要儘可能合乎法規。這些人是可憐的一群,他們只是為了保有一份工作,不得不在或威脅或利誘的無奈之下,背著觸法的風險參與佈雷作業。 每一個舞弊案件的開始,可能是內外環境存在一個機會,或是由佈雷小組創建一個情勢,這個機會或情勢會形成一個藉口。這個藉口在檯面上都是為了公司的發展,或挽救公司的頹勢,而有進行某種方案的必要。這個方案,可能是一起新的固定資產採購或長期股權投資,也可能是一件與其他公司的策略聯盟,看起來都是順理成章。事情開始進行之後,一連串不合常理的動作開始竄出,其實是有跡可尋的,甚至可以在行動之前被揭發,沒有被適時擋煞,主要是兩個原因,一是老闆動用「機密」來詮釋所有的動作,二是所有參與作業的人因為自己已經涉入,為了自保及私利,合力把事實隱瞞下來。 其實,要判定一個公司是否藏有佈雷小組並不困難,觀察重點在於:如果在某一段期間,公司裡的某些人,通常幹部居多,做了不合常理或不合法的事情,卻沒受到公司的懲處,有的甚至反而升官,加薪,這個公司肯定已經佈了或多或少的地雷,已擠身地雷公司之列。公司地雷爆發之後,會不會辦到主謀的老闆,是司法是否公正的層面,涉面太廣,無法討論。 台灣在小蔣之後,貪瀆事件日益增多,而且不只存在私領域的企業界,也擴大到政府內部。政府財經管理部門近年大力推廣公司治理,以防堵公司被淘空,如今自己也發生地雷事件,實是莫大諷刺。值得審思的是,地雷的佈設,雖不一定是老闆主謀,但絕不可能都不知情而不加阻擋。地雷事件,不會是佈雷小組對外宣稱的,冀望為自己脫罪的「被騙」,也不是自己無能,反而是太過有能,太過聰明的蓄意佈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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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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