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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文學代理人、編輯、書店:一個複雜的四角關係
2011/03/10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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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紐約通訊/董鼎山

美國記者普通被派駐華二年,便被調回。由於中國局勢近來頗能引起人們的興趣,駐外記者將北京的職位視為「肥缺。他們不但可以因發表有關中國的實地報導而在國際新聞界成名,而且又可在完職歸來後寫書賺錢。現在歐美的所謂「中國通多的是。在北京駐了二年,更成「專家。甫於年底被調回的《紐約時報》記者福斯勃脫菲爾德(Fox Butterfield,也正在著手著作一部題名《中國人》的書,定1982年出版。

1980年底勃脫菲爾德一出中國國境後,即在《紐約時報》發表連篇的危言聳聽的誇張性的批評中國的文章,引起極大注意。這種新聞報導作法,英文名稱Sensationalism,目的不過是在激起讀者的情感;作者也因受注意而揚名,報紙更可多銷幾份。以嚴肅自命的《紐約時報》竟然也採取這類非正統的作法,曾使有識之士迭有煩言。《紐約時報》新派駐北京的記者詹姆斯特巴(James P.Sterba是否會走勃脫菲爾德的舊路呢?這倒值得注意。

勃脫菲爾德並不是唯一的靠賣中國噱頭寫書的外國記者。在這方面,他至少遲了一年有餘。今年一月剛剛出版的一本題名《中國人》(The Chinese Portrait Of
a People
)的書,是加拿大記者約翰雷澤(John Fraser所寫。這書已被美國的「每月讀書會選為一月份的推薦書,因此很有被列入暢銷書書林的希望。

佛雷澤的書對中國的官僚習氣作劇烈批評,但對中國平民表同情。我在這裡並不是對此書作評價,而是要借此書出版的經過,將美國文學代理人(Literary Agent的性質及任務作一個更詳盡的介紹。我曾於本刊第8期(197911寫過一篇《初作小說家與文學代理人》。在這裡,我想借佛雷澤的書為例,再進一步地解釋歐美的文學代理人在出版界的勢力、影響及其作法。



佛雷澤原是在多倫多《環球郵報》(Globe & Mai1寫舞蹈評論出身,後來是劇評家,並非政治記者。他於1977年被派駐北京,為期二年。當時中美尚未復交,美國諸大報如《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之類尚未派有記者駐華,因此加拿大報紙上的從北京所發出的新聞報導在美國很是吃香,常予轉載。19795月,多倫多一家文學代理人公司的老闆名叫考爾伯特(Colbert的美國籍夫婦,突然心血來潮。他們知道中美復交後《紐約時報》所派的記者準備於二年內著作一本有關中國的書。為了要搶先一步,他們認為不久即將返回加拿大的《環球郵報》記者佛雷澤也可一試。考爾伯特夫人馬上打電話給北京的佛雷澤,問他有沒有意思著書,對中國作一個總結的報導。佛回答說,不但他本人有意寫書,連他的妻子也有足夠材料寫一本書。他同意請考爾伯特夫婦作代理人。

考爾伯特第二步就是要找一個出版商;他就與紐約的高峰出版社(Summit Books接洽。出版社的編輯把佛雷澤過去的北京新聞報導研讀了後,覺得此書有盈利可能,立即與文學代理人訂立合約。考爾伯特本人同時也是加拿大電視廣播公司的製片者,因此也要以佛雷澤的書及其夫人的經歷為根據攝製影片。

合約簽訂後,考夫人立即向多方面交涉,俾有更多賺錢的機會。她將此書在英國與加拿大的版權售與柯林斯出版社,她又說服了「每月讀書會將此書選為今年一月份的推薦書。同時,加拿大電視廣播公司也出巨價購取此書之使用權。這麼一來,佛雷澤夫婦便一舉致富。文學代理人的佣金是佛氏夫婦收入的十分之一。

美國文學代理人行業的流行,不過是近五十年來的事。在過去,出版商不屑與代理人做交易。目前的情形恰恰相反,出版商反而堅持要與代理人交易,有時甚至替初出茅廬的作家介紹一個代理人。這有兩個原因:一是出版業變為極度商業化,出版一本書不但牽涉版權問題,而且也可能牽涉電影製片權,平裝本再版權,雜誌長篇連載權等等,所談的生意數目甚至可達到數百萬元之巨。二是因為可將討價還價的頭痛事件留給代理人做,作家便可專心於創作,與出版商方面的編輯保持友好關係。做生意談交易往往要起爭端,作家可以避免這類令人不快的瑣事。

在當前時代中,文學代理人幾乎已成為作家們一個非有不可的伴侶。但是這類代理人並不是人人可做。他應有三個條件:一、有能力鑒賞文學作品,並會鑒別一件作品的大眾化吸引力;二、有做生意人的講交易能力;三、有耐心,能夠體諒作家的苦衷,鼓勵作家寫作。

美國有史以來的第一個文學代理人名保羅諾茲(Paul Reynolds,於1892年開始營業。但那時文學寫作還是被視為不受商業污染的純潔的行業,作家們不要代理人,出版商也力免有剝削之嫌。八十餘年後,文學代理人已變為一件規模巨大的企業,有的甚至專門化;也有的是律師充任,使作家在法律上也受了保護。但是正如其他行業一樣,文學代理人中也免不了混有不學無術的不正規分子,有的甚至施行騙術,未替作家(初出茅廬的找到出版商之前,先向作家伸手要錢。這類人物唯一目的是賺一筆外快,根本沒有上面所述的三個必需的才能。正統的同行也根本瞧不起他們。

真正有才能的代理人對各書店的編輯在文學上的嗜好與習慣有相當的認識,因而可替作家找到一個合適的編輯與出版者。他的任務主要是保護作家的利益,引起出版商互相之間的競爭從而提高作家的身分。

代理人的佣金是作家收入的十分之一。為了增添自己的利益,他當然要儘量爭取一件作品的其他(如電影製片等版權方面的進益。對新書裝幀、宣傳廣告方面他也參與意見,有時甚至干涉編輯方針。印書的合約本身也越來越複雜:出版商儘量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代理人則儘量爭取作家的權益,直到雙方同意各點,簽訂合約。這類合約,有時可以長達數萬言。

成名文學代理人已是一個大企業,並不是由一個人單獨代表。例如「國際創作管理公司在紐約、倫敦、羅馬、邁阿密等城市設有分處。它所代理的不但是作家,也包括影星、電影製片商、導演與電影腳本作者。這個大公司設有文學、電影、電視、嘻哈音樂各部門,每一部門都有專家處理代理人的任務。名作家如約翰契佛、湯姆沃爾夫等就是由它所代理。每個作家派給一個特定的代理人,這個代理人便與作家維持密切的關係。由於出版事業近來的變化,作家與個別代理人間的關係也逐漸有變化。在過去,作家往往忠於編輯,如果編輯離職他就,他也跟了這個編輯而換出版商。現在,作家已慢慢轉而忠於代理人,因為編輯常常換職,作家認為只有代理人才是長久的伴侶。

可是最近的形勢又有不同。這是因為作家們也學乖了,有的被利所誘,也在更換代理人。美國出版事業已變成一個極複雜的企業,作家、編輯、書店、代理人四者之間的關係也越來越複雜。


美國文學代理人中最著名最成功者之一是史考特梅雷迪斯Scott Meredith。他的每年總收入在付了稅之後是30萬美元以上(付稅之前的數目至少百萬金。他的公司共有50名雇員,代表了二千多個作家與藝術家,其中最出名的是大作家諾曼梅勒。梅雷迪斯此公是一個很精明的生意人,他除了做作家代理人以外,也設了一個「評讀部門,在各雜誌登廣告,招徠未成名的作家投寄小說稿件給他公司閱讀評斷,每次取費一、二百元。美國夢想做作家的男男女女多得不得了。梅雷迪斯的公司每年在這方面收到的稿件至少有5,000件。這些稿件當然都是糟得不得了,普通一般編輯或代理人不屑一讀的。可是梅雷迪斯在這方面也賺了不少錢。他出名的訣竅是自我宣傳,從不拒絕電視談話節目的邀請。

文學代理人在出版事業方面的權勢的日漸增大,過失其實是在於出版商。出版商只圖省事,責任就轉移於代理人身上。在過去,出版社編輯往往是一個作家的「終身良伴。但是現在編輯既常常更換雇主,作家失去依靠,便找代理人為依靠。

出版事業越是龐大,版稅合約諸方面的問題也越是複雜,文學代理人不但要懂得文學與生意,也要懂得法律。因此,律師兼當文學代理人已不是一件罕見的事。

另一種奇特的代理人是好萊塢代理人。在紐約的代理人要將一本小說的電影製片權出售時,往往交由好萊塢代理人代理,然後將盈利對折。可是好萊塢代理人也已在慢慢地直接代表作家,這樣一來,佣金便可直接取得。由於美國社會情況的轉變,文學代理人也慢慢變為「傳播業代理人,所代理的不但是在出版方面,而且也包括電影、電視、廣播、錄音、唱片各方面的生意。

麥克斯威爾柏金斯Maxwell Perkins時代已成過去。柏金斯在世之時,曾在斯克里勃納(Scribner出版社當了33年編輯,扶植了不少名作家,包括海明威、費滋傑羅、湯麥斯沃爾夫、詹姆斯瓊斯等。在當時,作家是忠於編輯的,而編輯既不換雇主,便等於作家忠於書店(出版商。文學代理人出現後,作家們的「忠誠的意義便有變更。作家目前所忠的是錢,這可由出版界最近一個故事證明:

美國近來有一個很吃香的天文學家,是康乃爾大學教授名卡爾薩岡Carl Sagan,曾與藍燈書屋訂有合約,出版了幾本通俗易懂的有關宇宙的科學書。由於美國人民一般對飛碟故事的迷醉,這些書銷路很好。薩岡因而也在電視節目上出現,講解天文學、飛碟和其他星球有沒有人類可能性這類題目,很受歡迎,也增加他的著作的銷路。

最近薩岡與另一個出版商西蒙與舒斯特Simon & Shuster訂了一個價值200萬元的小說合約。這事使藍燈書屋很是不快,認為薩岡不夠「忠誠,但是薩岡的代理人說,新的合約是小說,藍燈書屋的合約是「非小說,因此兩者沒有衝突。

薩岡的代理人便是上面所述的精明生意人梅雷迪斯。他又指出,作家的更換出版商完全應視他的收益多少而定,作家們不應忠於編輯或出版商,而應忠於代理人,因代理人可替作家賺錢。

近年來,許多成名的大作家也與他們已合作了多年的出版商脫離關係,另找能夠增添收益的門庭,由代理人領路。這裡試舉幾個例子:


黑人作家詹姆斯鮑爾溫James Baldwin曾在日晷出版社(Dial Press出版了16部小說,但最近改與麥格羅.希爾(McGraw-Hill出版社訂一小說合約,取費35萬元以上。年已80歲的通俗小說女作家泰勒卡德威爾(Taylor Caldwell最近與道布林戴書店脫離多年關係,而與普特南姆(Putnam出版商訂立兩本書的合約,取費390萬元。《第二十二條軍規》作者約瑟夫海勒也離開了藍燈書屋而投西蒙與舒斯特公司。女作家喬哀斯卡洛思奧茨(Joyce Carol Oates)脫離了有15年關係的先鋒出版社(Van-guard Press而投道頓(Dutton公司。《富人,窮人》作者歐文肖也換了出版商。

但是作家的更換出版商也有其他原因。有的是因為出版商拒絕出版已完成的稿件。有的是因為個別的編輯在感情與脾氣上合不來。也有的是因為怕獨立出版商的聲譽逐漸低落(不少在文學界有聲望的出版商近年來被企業機構收購,變為專門以盈利為目的的純粹商業化機構,這使有學者氣度的作家們不滿

今日的編輯也與舊時代的編輯不同。以已故名編輯柏金斯為例,他全力關注作家的作品,往往向作家提出各種意見與建議,換字改句,刪除增添,好像是一個合寫者。藍燈書屋曾有一個名叫薩克斯敏斯(Saxe Commins的總編輯,牙醫出身,不但親自編訂辛克萊路易斯、W.H.奧登(W. H. Auden、約翰哈拉(John O′hara等作家的原稿,而且曾親自替劇作家尤琴奧尼爾的原稿打字。他甚至請威廉福克納住他家,用他的辦公室寫作。這類編輯與作家間親切關係目前已罕有,但是聽說法勞、史特勞斯、吉羅Farrar, Straus
& Giroux法勒.史特勞斯.吉魯出版商的勞吉斯特勞斯Roger Straus及勞勃特吉羅Robeft Giroux仍維持他們與名作家以撒辛格、伯納馬拉默德、菲利浦羅斯Philip Roth等等間的個人親切關係。

至少有兩個名作家,由於經濟拮据,不得不時時更換出版商。一是諾貝爾文學獎金獲得者索爾貝婁,一是諾曼梅勒。二人都是因離婚後要津貼前妻贍養金,造成經濟拮据狀態。貝婁的最初二部小說由先鋒出版社出版,後來轉到海盜Viking出版社,出了九本書,於1978年又轉到哈潑.科林斯書店Harper & Row。而梅勒自從著書以來,至少已換了六、七個出版社。

作家不但更換出版商,而且也在漸漸開始更換文學代理人,原因也與他們要更換出版商一樣,不過是希望能夠多獲一些進益。著名作家很少是沒有代理人的。科學小說作家以撒艾西莫夫Issac Asimov與波蘭裔作家約西柯辛斯基Jerzy Kozinski只是罕有的例子。諾貝爾文學獎金獲得者以撒辛格多年沒有代理人,只於最近才開始由人代理。

當然也有一批作家忠心耿耿的多年來只與一個出版商維持關係。歷史學家亞瑟施萊辛吉Arthur Schlesinger Jr.,經濟學家約翰肯尼斯加爾佈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小說家路易奧金克羅斯Louis Auchin closs都是由霍頓米夫林出版社Houghton Mifflin出版,都已有30年至45年的歷史。歐文.史Irving Stone自從於1940年開始由道布林戴書店出版,40年來仍維持良好關係。

文學代理人並不全是已變成大企業公司。這裡且談一個仍保持原始狀態的代理人。這位女代理人原在大學中教授美國文學,於1974年初當代理人,只代表了六個作家,工作辛苦,收入不多。不過她的興趣不減,至今她所代表的作家已有75個,都是售書量平常的青年作家。她的作家中尚未有一個暢銷書的作者。但是她與作家們保持個人間的親切關係,雖然進益不大,她覺得她的職業很給她一種精神上的滿足情緒。

另一個懷戀過去的文學代理人,敍述一個有趣的故事。某次,他代表詩人W.H.奧登與法國大富翁羅斯卻爾德伯爵(Baron Philippe de Rothchild談判一項交易。伯爵要邀請詩人到他的鄉下別墅居住一時,並寫詩留念。這個代理人開始與富有的伯爵講價,結果所談成的報酬是61箱(每箱12羅斯卻爾德名酒(按,伯爵以釀酒聞名。這位代理人說,他至今還沒有取得1/10佣金(以酒為例,至少每箱一瓶。他說了頗有遺憾。好奇者要問,難道這七百餘瓶的名酒都給詩人奧登喝光?奧登以嗜酒聞名,但他已躺在地下,不能作答。


初為小說家與文學代理人
美國有一種奇怪的職業,叫做文學代理人。這種人專門代表作家向出版商推薦稿件,向報章雜誌代為投稿,交涉稿費,談判合約。他們的取費標準通常是稿酬的十分之一。這種職業之應運而生,有它的特殊社會背景。

原來美國的出版業是一個規模宏大的商業性企業。全國大約有一千多家出版社,每家出版社都接到大量書稿,雖然雇有編輯層層審讀,但是實際上不是人力之所及的。比如說雙日出版社(Doubleday這家大出版商,除了正式編輯以外,雇有大批初讀、二讀人員,審讀書稿,但它平均每年收到作家投寄的書稿約有 一萬部,編輯部人員再多,也無時間一一審讀,一般就丟在「廢稿堆」(slush file中完事,由低級工作人員用印就的退稿信逐一寄還,很少有經初讀、二讀的兩道關,而到編輯手裡的。只有通過文學代理人推薦來的稿件,才有可能受到編輯的重視,因為這些文學代理人多半都是編輯出身,眼光敏銳,有識別有價值──不僅是文學價值,尤其是商業價值──的作品的能力,使出版社的編輯部可以省去不少時間和精力。另外一方面,不僅是無名作家為求作品能得到出版機會,必須仰仗文學代理人代他出力,即使是文壇有地位的名作家,也多半通過文學代理人為他辦理交涉出版、稿費、合約等等事務工作,自己可以專心從事寫作,所以願意出這百分之十的代理費。

既然美國出版業是一項大企業,文學代理人也是一項獲利甚豐的買賣,有不少代表著名作家的代理人自己也已成了團團的百萬富翁。考慮到暢銷書銷路動輒以數十萬、數百萬計,這也就不足為奇了。

一般精裝本的版稅(稿費標準是初售量5,000本為零售書價的10%,其次2萬本是12%2萬本以上是15%請注意是遞增,而不是遞減。如果一本小說零售書價每本10元(目前書價一般在10元至15美元之間,初售量5,000本的版稅就是5,000美元,其次2萬本是24,000美元,以後每本抽1.5。一本書若能銷20萬本,作家的版稅至少25萬美元。文學代理人的十分之一代理費就是25,000美元。

一本書若能銷20萬本,已是暢銷書,文學代理人即可向平裝本出版商、讀書俱樂部、電影或電視界推銷版權。這樣一來,各方面加起來的版稅可達百萬以上。文學代理人的十分之一收費就非常可觀,尤其是如果他手頭有十來個這樣的名作家的話。

但若是一個無名的新作家,要找到一個文學代理人為他效勞,卻比登天還難。上面已經說過,無名作家直接投寄到出版社的書稿,所遇到的命運99%丟在「廢稿堆裡,因為出版商的主要目的是賺錢。最吃香的是既有文學價值又能暢銷的大作家,其次是能夠為他們賺錢的通俗小說作家,如果遇到大作家的作品,即使不能賺錢,只要不至於虧本,他們也願意出版,因為這樣可以抬高出版社的聲望。但是對於無名新作家一般都是敬謝不敏。文學代理人當然也是這樣,他為你去奔走交涉,好不容易出版了一本初作,即使銷了5,000本,版稅也不過是5,000元,文學代理人才得500元,這區區收入,連充他辦公室開支還不夠,他何苦為你效勞呢。

因此,無名作家就常常遇到這樣一個難題:沒有文學代理人,出版商不接受你的書稿,而沒有出版過書,代理人義不屑為你代理。這就是無名作家的Catch-22。即使有個別幸運兒的初作經過這重重阻力,幸獲出版,但如不能暢銷,以後休想再出第二部、第三部。所以在美國要賣文為生,除非是暢銷作家,否則靠偶而有幾百元或幾千元版稅收入,沒有一個固定職業,是不可能維持生活的。

既是這樣,那麼每年出現的一些初作小說家是怎麼出現的呢?除了極少數幸運兒,盲目投稿,居然給編輯沙中淘金選中以外,有的是透過其他途徑,得到有力推薦的。比如我的一位美國友人葛蕾斯(姑隱其姓,今年三十出頭,已經出版了二部小說,雖未列入暢銷書目,但頗博批評界的好評,認為具有文學價值,而不是一般的通俗小說。有二部作品連續得到好評,葛蕾斯在出版界略有名氣,在出版商的鼓勵下正在寫第三部作品,不久即可問世。除此以外,她已被聘擔任哈佛大學創作課的教職。讀者不免要問,她的初作是怎樣被出版商看中的?

原來葛蕾斯在大學期間,專攻哲學,畢業後找不到實際工作,而要在大學教書,必須先有一個博士學位。但由於社會上對哲學這門抽象的學問興趣越來越少,大學哲學系的學生也越來越少,即使一個哲學博士,也很難獲得一個教職。因此葛蕾斯為了謀生起見,只好再讀了一個圖書館學碩士學位,到一個大學的圖書館任職。但她的興趣是寫作。她進入寫作生涯的第一步是向《圖書館月報》(Library Journal投稿寫書評(沒有稿酬。某次她評了一個英國著名作家的新書。這位英國作家開始與她通訊,發現她愛寫作,請她把書稿寄他一讀,讀後大為欣賞,深佩其才,將她推薦給自己的出版商。第一部小說成功,第二部、第三部就不成問題了。這種推薦,只是由名作家代替文學代理人而已,還不是由出版社直接看中的。

還有一種人,根本沒有想寫東西,當作家,但是因為生活經驗特殊,引起注意,以贏利為目標的出版社就會主動來找。即使你不會執筆,出版商也可替你找個「捉刀人」(Ghost Writer,影子作家代寫,或用你的名義,或用兩人合寫的名義,版稅對半開或四六拆。比如前一時期尼克森下臺後他的幾個助手紛紛寫書,或寫水門事件內幕,或寫白宮影射小說,還有許多電影明星寫的自傳,都用這一方法。

下面是美國最近一本暢銷書出籠的經過,讀者由此可以窺見美國出版界的噱頭手法:


彼得金斯(Peter Jenkins年方28歲,卻已有一本著作,《步行全美》A walk Across America列為《紐約時報》四月份暢銷書目。有趣的是他原來並不想寫書,而是經過出版商的再三慫恿,才同意結束他的浪跡天涯的生活,而從事寫作的。這個故事帶有一點傳奇性。

話說五年以前,彼得詹金斯才只有23歲。當時美國仍深陷越戰泥潭,一般美國青年都覺師出無名,良心不安,開始對美國社會制度產生疑竇。詹金斯突然心血來潮,決定步行全國,深入基層,瞭解民情。他於1974年離開美國的東北角康涅狄格州老家,開始步行。此事被《全國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發現,請他寫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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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編輯多重影身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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