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7/08/13 14:05:17 | ||
|
下述聯合報的這篇文章,再度勾起我年輕時發生的一件掉錢風波!! ---------------------------------------------------------------------------------------- 服役以前快20歲時,我曾在永和銀河大廈的一間電子公司擔任會計部門的外務工作。由於大會計劉姐和我同是山東人,對我視如自己的親弟弟,使我在剛由澎湖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台北,多了一絲溫暖。 平常的時候,劉姐會安排路線,跑哪幾家銀行,任務完成後再回到公司。若是上午的話,返回公司時差不多已是用餐時間,若是下午的話,則為下班時間。 我的工作除了一般支票或現金的往來,偶爾還有押匯或各地稅捐處的往返,間或還有臨時交換票、軋頭寸等較緊急的時候,而下午多半是到廠商處收款。 還記得劉姐曾經囑咐過我:「出門到外面,就是代表公司,不能丟公司的臉!」因此,到廠商處時,我經常記得這句話,遇到別家公司不禮貌時,有時候我還會替公司據理力爭。 閒話休提,還記得那一天我剛跑完幾處銀行,因為是每月的五號因此較為忙碌,回到公司已是11點多的光景。劉姐要我陪同公司的小會計一起到竹林路上的一間銀行,任務除了存錢外還有領錢。臨行前劉姐還叮嚀:「別只顧著閒聊,忘了正經事!」 等到我們返回公司時,劉姐問:「要你們領回的20萬現金呢?」 我和公司的小會計心想怎麼辦?臉上的神情變了變,吶吶地說不出話來。 還好機警的劉姐趕緊打電話到銀行,銀行人員說:「他們還奇怪錢一直在櫃台,怎麼沒人領?原來我們錢沒拿,便離開了。」 劉姐這下才心安地對我們說:「還好是有驚無險,要不然你們得平白無故地做幾個月白工。」 我和公司的小會計趕緊返回銀行,將錢領回。20萬失而復得,像洗三溫暖! By四分衛 30萬元掉啦http://udn.com/NEWS/READING/X4/3967847.shtml 【聯合報╱宜蓁】2007.08.13 03:18 am 我快二十歲的時候,升上組長職務,管理六個職員,老闆常在發薪前幾日,把分店所有員工的薪水交給我,由我存到銀行的戶頭,以便發薪日所有員工都可以順利領到薪水。 那一天,我將老闆交給我的錢放進錢包,再放進一個紙袋裡,還要送一箱貨到其他分店,於是,我帶了一個工讀生前往。當時我倆騎一輛機車,工讀生提議到分店附近一個麵攤用午餐;那個賣麵的伯伯只負責煮麵,你點了多少東西,自行把該付的錢放進麵攤的錢箱就好。 吃完午餐以後,我把錢放進錢箱,和工讀生兩人搶著搬那箱貨,於是拉拉扯扯的把它放上機車踏板。 把貨送到分店,我請工讀生繞到銀行時,才想起我那一包現金似乎不在身上,趕緊打電話到分店問,答案是沒有。我當場頭皮發麻,我想,可能把那一包現金忘在麵攤了,要是被撿走,我做一年白工,也不夠賠那三十多萬元啊,因此嚇得要工讀生載我回頭找。 工讀生告訴我,最好要有心理準備,因那個攤位是流動式的,只營業到下午一點。我看一下手表,已兩點多了,但還是得碰一下運氣。 趕到那個攤位時,它早已收拾乾淨,我當場虛軟地坐在地上哭了出來。「小姐……小姐。」我似乎聽見那個賣麵伯伯的聲音。我轉過頭,那個伯伯正從另一個攤位走出來:「小姐,妳是不是掉了東西?」「嗯……對。」「是不是這一包?」我看見那熟悉的紙袋。 「我剛剛做完生意,看到這一包紙袋,打開來一看,裡頭好厚一大疊鈔票,我趕快收起來,等掉的人來找。我想,這麼大一筆錢,應該很急吧?所以一直等到現在。」 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向這個好心的伯伯道謝。次日,我包了一個紅包,要送給那個伯伯,沒想到他拒絕了。 我很感激那個伯伯,要不是他拾金不昧,我可能早因侵占公款吃上官司,前途一片黑暗了。現在,我常常到那個伯伯的攤位吃麵,我總是多放一些錢在錢箱裡,當作多年前要包給他的紅包。 【 |
||
| ( 創作|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