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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學生專題操刀談資訊倫理 瀏覽326|回應1|推薦5
2008/04/04 14:12:00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南台科大爆弊,畢業報告網拍標來的」報導

台南縣的南台科技大學電機系學生爆料,指系上規定必須繳交專題報告才能取得學分畢業,有同學的專題報告,竟是在知名拍賣網站上花錢買的。

知名拍賣網站,是雅虎奇摩嗎?

筆者跑去雅虎奇摩,以關鍵字「學生專題」,找到了下列拍賣物品......

原來網路上還真的有這種「協助」性質的服務,有涉及到法律上的問題嗎?

在拍賣者及得標者之間,大概涉及的是著作權的問題,拍賣者應該是將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全部移轉給得標者,否則得標者恐怕無法以自己名義交作業。

至於代筆操刀,從古至今即有,並非網路時代才出現的情況。然而,網路的無遠弗界,卻也加速的提供者與被提供者的橋樑,世界各國的知名校所也發現了這個現象,正在加強防範。

此種行為,我國立法機關認為還不到要用刑法加以相繩的程度,仍然屬於校規自我要求規範的層次。換言之,並不是每一種不恰當的行為,都一定要用刑法加以規範。

南台科大校長戴謙表示,已要求教務處七日召集相關科系主任與師生調查,一旦認定學生專題報告是別人捉刀,除零分計算、今年無法畢業,還會依校規處分。

總之,替學生操刀寫作業,雖然沒有違反刑事上的法律,但是仍屬欠缺學術道德的層次,都應該受到適度的譴責。近年來,各校強調的資訊倫理,應該著眼於尚未違反刑法規範,但屬於學術道德的範疇,除了告訴學生違反校規之外,更應該讓學生瞭解為什麼在學術領域上,操刀代筆是不被接受的行為。

( 時事評論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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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nfolaw&aid=17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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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zu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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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5 00:01
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給我工作,其餘免談∼∼∼∼∼
法律小屋(infolaw) 於 2008-04-06 22:48 回覆:
對啊!我應該也可以賣法律論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