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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網路的自由界線 瀏覽232|回應2|推薦10
2008/03/12 17:23:54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我錯了! 虐狗大學生道歉」報導

屏東某技術學院休閒事業管理系黃姓學生,去年11月在宜蘭實習時,虐待室友養的臘腸狗,黃姓學生動手把狗裝進塑膠袋,再點菸吹氣到袋內,再把塑膠袋壓爆。還用手推牠原地旋轉,50秒內轉了68圈,其他同學在旁邊用手機攝影或觀看。

動物保護法今年1月修訂,虐待動物罰金提高為罰鍰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但因黃姓同學是在去年11月虐狗,適用舊法罰1萬元到5萬元。黃姓學生出面向社會道歉,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及校規的制裁,記取教訓不再犯錯。

這位同學用歌詞表達了他的憤怒,但是這個歌詞若含有一些恐嚇他人生命安全之意圖,則可能觸犯恐嚇罪,仍須謹慎為之。
( 時事評論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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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nfolaw&aid=168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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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gun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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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認錯,還算好!至少還不至於「朽木不可雕也」
2008/03/14 23:02

這個學生肯認錯,願意接受法律制裁、遵守法律,算是「還肯受教」。我還

不會太難過、失望。

像我最近才發現:台灣很多民眾沒有法治觀念,充滿了「個人自由主義」的

彩,令我感到不可思議!唉•••,講到這裡,心酸酸。我把法條當場翻

給對看,對方回我一句:「法律都是掛在嘴裡而已!」言下之意他老兄可

以不法規範。也讓我感到有點無奈,差點想辭職歸隱,可惜!我還是要為

五斗折腰,終究是繼續忍受 許多 社會大眾 漠視法律 顢頇 態度。

法律小屋(infolaw) 於 2008-03-16 19:06 回覆:
那就關一關好了,反省一下才知道

iv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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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孩子
2008/03/13 09:47

這些孩子是怎了

從小受虐?

怎會這樣!!!

法律小屋(infolaw) 於 2008-03-14 22:11 回覆:

很慘忍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