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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2 23:4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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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著作權筆記《http://www.copyrightnote.org/》 七十四年七月十日以前的舊著作權法,對於著作權的取得,是採「註冊保護主義」,亦即未經當時的著作權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准著作權註冊,取得著作權註冊執照,不得享有著作權。 現行法則採「創作保護主義」,相關規定如下: 著作權法第10條(創作保護主義)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情書 如果你的前任男(女)友,分手後,將之前妳(你)所寫的情書張貼在網路上,你可以主張侵害什麼權利呢? 除了隱私權,就是著作權了。 上課內容 此外,老師上課的內容也是有著作權,非經同意不得加以錄音(影)。許多補習班的學生,將上課內容錄下來,分享給其他同學看,甚至於要求分擔補習費用,這些都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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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