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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折錯標0.7折,博客來認帳 瀏覽180|回應0|推薦2
2008/02/18 07:53:31

《本案例屬於電子商務,介紹要約與承諾,暫時放在第3章,未來將新增在第二版》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7折錯標0.7折,博客來認帳」報導

博客來原本從97年2月15日到3月底,推出「搶救上班族英語NEW TOEIC加商務英語書展」,任選3本以上7折。但由於折數標錯,7折變成0.7折。

PTT人氣很高的八卦版出現「博客來英文書大BUG」的消息,網友紛紛「好康道相報」。博客來雖立即改正,但是已經產生一千餘筆的訂單。

過去印象中PCHOME也曾發生過類似事件,但是卻不認帳,可以不認帳嗎?

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契約成立的要件,必須要具備「要約」及「承諾」。用比較口語的方式,要約就是「你要不要買?」,承諾就是「我要買」。

如果問你500元要不要買?

想買,但是價錢不滿意,400元賣不賣?則原本的要約就失其效力,400元的開價變成要約。

賣家說OK時,就是承諾。

但是,賣家有最後的決定權,決定是否要成交,則若網路上的標價可能只是「要約的引誘」,並不是要約。消費者點擊訂購按鈕時,只是要約,由賣家決定是否承諾。

因此,若博客來的網路購物屬於「要約的引誘」,當然可以選擇不出貨,在法律上或許也不會有問題。博客來最後選擇賠錢出貨,雖然損失一筆金額,但是換來了掌聲,就當作是廣告費吧!

( 時事評論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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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nfolaw&aid=162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