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報載,我們的財政部劉部長為證所稅辯護:「不要小看一百億,每人薪資扣除額從十萬四千元提高至十三萬元,需要九十億元」,「既然薪資十年都沒提升,就少繳一點稅」。那讓我們看看,政府如何為了「不」減少各位要繳的的稅,放著跑不掉的一百億不收。
台灣房屋稅比亞洲鄰國與美加等國低太多。各國「利率以外的持有成本」(如房屋稅及地上權折舊總計)都在市價2%左右。台灣呢?一般都不到千分之一。前一陣子帝寶法拍近三億,房屋稅只有七萬多,稅率大概...萬分之2.5。
將豪宅房屋稅課市價2%,人有人頭,房沒有房頭,鄰國稅率又比台灣高,所以絕對沒人跑,也跑不掉。三億的帝寶每戶年繳六百萬。168戶的帝寶每年可繳稅10億....十座豪宅就有一百億啦...
別忘了,台灣的「法定」自住房屋稅率是1.2%到2%。由於獨步全球的超低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價格,嚴重扭曲市場,讓台灣成為炒房天堂。
所以,政府不敢對有錢人課多一點合理的豪宅稅,只好委屈各位,繼續繳多一點的稅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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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今天我們的財政部劉部長嗆郭台銘「賺十億元,七千五百萬元是不是可以繳一下?」就有網友回應: 部長「在房地場買賣的獲利繳的稅率有超過2%嗎?」「身為財政部長, 劉願不願把因為財政部怠惰造成的稅政不公因而少繳的30幾%稅率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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