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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60625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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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15:00

最近的政治新聞實在看不下去了,請給台灣人民一個乾淨的視野

前掛太陽眼鏡示範教學  http://tw.myblog.yahoo.com/bibo940625


百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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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13:29

有人喊馬英九下臺!

我早就說過

阿扁總統府貪汚集團

謝長停高雄貪汚團隊

他們貪汚多少,我們不知道,他們貪汚掏空國庫13兆

讓馬英九百日就做好,可能嗎?


秦天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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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11:52
 

如果是這樣,馬英九先生,你是否錯了呢?

 http://blog.udn.com/tardtelcom/2181565


醋園子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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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11:33
馬政府降房貸利率炒房市, 是為人民還是為建商? ﹝3.5%-->3.0%﹞

幾年前,日本東京房價降了5~6成,美國房價也在崩盤降4成多,

如果房屋價款500萬,

房價降1成,購屋者能省50萬。降2成省100萬。降3成省150萬

如果房屋貸款300萬。馬政府房貸利率降0.5%﹝3.5%-->3.0%﹞,

一年省15000元,貸款20年僅省30萬

請你算算看,對購屋者而言,房價降比利息降來得有利,

我不知馬政府降房貸利率﹝3.5%-->3.0%﹞是為人民還是為建商?

 

[cta的部落格]部落格聯播

馬政府擬降房貸利率炒房市, 是為人民還是為建商?
生一個娃 擬減稅18年誘因不大,又違背社會正義。
肥了富人,卻瘦了窮人。
惡法修法,杜絕浪費,可抵抗石油上漲。
英文好就能與國際觀劃上等號嗎?
軍公教政府與人民,你聽到了嗎?
學費不漲,不公不義?
一年78億的教育補助費,不應該軍公教子女獨享。


百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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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2 20:56

貪腐的政黨 貪腐的爪牙.

只有立委李俊毅為陳水扁講話,他十分感嘆的說,這是「日頭赤炎炎,隨人顧生命」,他認為葉盛茂把難題全都丟給昔日對他有恩的陳水扁。
~~~~~~~~~~~~~~~~~~~~~~~~~~~~~~~~~~~~~~~~~~~~
真是無恥的民進黨立委, 眼中完全沒有國家與法律
貪腐的政黨 貪腐的爪牙.

全民要小心!多少阿扁貪汚集團的鷹犬在我們身邊?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抗議政府不准我們全家團圓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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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9 00:09

為了我大陸4歲女兒能夠來台問題.本來我要付出的代價要比其他人更多.所以我到處陳情.抗爭2年來.連總統信箱.副總統信箱.行政院.立法院.內政部.移民署.陸委會.海基會.馬英九競選網站.謝x廷競選網站.婦女團體網站.各立法委員信箱.可上網登入立法院網站各立委的選民陳情案件和留言版..等等都有我的陳情留言.可是都是推給移民署回覆我的留言.制式的法規回覆.我是求助無門.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政府之反應.有如狗吠火車.

我老公去移民署(以前是入出境管理局)積極詢問.該如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事宜.境管局官員說:要辦收養大陸小孩之後才能申請該名小孩來台.但你老婆已在台生子.依規定.台灣老公已有子女者.不能再收養大陸小孩. 但官員安慰我們說:沒關係現在你們沒辦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團圓.只要忍一忍.等上8年時間等到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之後.妳便可依妳自己身分申請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團圓(12歲以下.如超過12歲也不能來台).想一想只要8年後我們全家可全家團圓.

但是96-09-05變天了.希望落空了.被無情無血無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罾地獄.政策大便.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才可申請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請問8+5會等於12.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
這樣的政策您說我全家人會服嗎?妻離子散的結局.

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

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准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4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大便.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民進黨政府因此而垮台!!
 

本來96-09-05之前規定.只要大陸配偶來台8年後取得身分證.前婚生子女在12歲以下者,得另依「親生子女」身分申請定居(無數額限制)。


但96-09-05之後.政府政策大便.卻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請問8+5會等於12嗎?.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這才是重點.


建議改為:
一:大陸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每年能來台探親兩個月,讓親骨肉有個短暫的相聚也好過分離的煎熬。

二:恢復舊法>>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定居設籍後(不須在臺設籍滿五年),其前婚生子女在12歲以下者,得另依「親生子女」身分申請定居(無數額限制)。

三:待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後,即可辦理依親居留來台生活及就學,依親居留兩年之後,基與人道考量,得許可能夠在台定居生活,真正讓骨肉團圓不再分離,感恩!!!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我的不及格:http://blog.udn.com/NO12
我的城市:http://city.udn.com/7858

打狗棒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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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8 10:06
全部推給阿珍, 身障者阿珍屆時入獄不久即可申請保外就醫. 還真是明智的策略呀.

fpcheng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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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8 10:02

大概抱著一種「大不了、命一條」的心態,阿珍若葛屁的話,一切都無從查起了吧?


pilot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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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8 07:30
這句話應該問陳水扁及他的子女及共犯,你們忍心把罪責全推給一個坐輪椅的婦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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