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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 不能是濫好人
2010/01/19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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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陳聰明遭監院彈劾,隨後他向法務部提出辭呈;他表示,深感失望不平。

在司法界服務30餘年的陳聰明,檢察界對他的評語有二:
1. 不會干預案件偵辦,而是屢次阻擋外界不當壓力。
2. 圓融、但不善表達。

不干預案件、阻擋外界壓力,是當首長應有的態度。
「圓融」和「不善表達」兩種性情結合在一起,則很奇怪;唯一可以套進這個框框裡的個性,就是濫好人。

監委調查陳聰明涉及扁案關係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潛逃赴美案、陳聰明曾赴黃家喝春酒案、陳聰明與名嘴的魚翅宴案等而提出彈劾。

這些事情,一位嚴格自我要求的檢察官,不該去做,更何況是檢察長。

可是陳聰明都做了,
證明他遇事很「圓融」,事後又說不清楚,則是「不善表達」。

陳聰明自認沒有「犯法」,這應是他「失望不平」的原因,
我們也相信陳聰明很有「情」,所以他做了「圓融」的事;他是好人,只是失之太「濫」。

濫好人,就是「鄉愿」;
孔子說:「鄉愿,德之賊也。」

「德之賊」,怎麼能當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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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蠍子
2010/01/20 14:14
濫好人會讓宵小有機可乘

說的對極,濫好人是不能待在司法部門的,去當行銷公關會比較恰當。

司法人員就該大公無私,嚴以律己,才能公平公正的辦案,否則,會讓宵小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