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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台灣原住民族文學獎即日起開始徵件,9月30日截止 瀏覽352|回應0|推薦4
2007/07/19 13:23:26

2007台灣原住民族文學獎即日起開始徵件,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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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文字的表達與記錄,捕捉原住民面對宇宙人生的心靈世界,
訴說個人與族群的生命經驗與智慧,
展現生動活潑的族群想像力,激發原住民充沛的創作力;
發掘原住民文壇新秀,呈現不同時代風格的原住民文學,
豐富原住民文學的內涵,增添台灣文學的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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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辦法:

1.徵選對象
  愛好文學創作的原住民,包括具二分之一原住民血統(凡父系、母系
  之血緣皆包含在內)。

2.徵選類別及項目
      (1)短篇小說:題材不拘,字數6000字至10000字以內。
      (2)散文:題材不拘,字數2500字至4000字。
    
 3.獎勵辦法
(1)短篇小說:第一名獎金7萬元,獎座一份。
                     第二名獎金5萬元,獎座一份。
                     第三名獎金3萬元,獎座一份。
                     佳作稿酬另支。          
(2)散    文:第一名獎金4萬元,獎座一份。
                 第二名獎金3萬元,獎座一份。
                 第三名獎金2萬元,獎座一份。
                 佳作稿酬另支。 

                 
4.收件、截稿、揭曉及贈獎日 (1)收件日期:2007年7月1日起開始收件。(2)收件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3)揭曉日期:得獎名單於2007年11月10日公布。(4)頒獎時間、地點:2007年11月底。

5.注意事項
(1)參賽之文章以未發表者為限。(2)參賽作品以每人每組一篇為限。(3)作品為抄襲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
(4)參賽作品字跡務求清晰、端正。(5)參賽作品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單張稿紙條列:姓名、族名、族別、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學歷、經歷、現職、聯絡電話、地址。並附身份證影印本、族別證明書及近照一張。(6)參賽作品請一律以掛號郵寄10462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20 號6樓「2007 台灣原住民族文學獎」收,並註明參加類別。(7)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8)得獎作品發表及出版權由主辦單位擁有,將編輯成冊或發表於《山海文化》、報章雜誌、山海文化雜誌社網站,除佳作外不另支付稿費。(9)查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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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
台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協會
山海文化雜誌社
104
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206
Tel
02-85093530Fax02-25326130
Mail
tivbadmin@ms95.ur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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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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