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已經四十年了,同學們在一個月前開了一個同學會,也設一個line的群組。由於每人都有兒有女,而且讀法律,我看到很多人在討論同性婚姻立法的問題。其中多數的意見,是尊重同性可以結婚,但是反對訂在民法內。
同樣的,小我十四歲的律師同事的大學同學群組,也是持一樣的看法。
我周遭很多認識的朋友和親人是同志,他們當然贊成同志婚姻。也有朋友和親人是基督徒,堅決反對同性婚姻。即使不是教徒,也有極大比例反對同性可以結婚。
這些贊成和反對的,意見都非常堅定。我的中醫師是深綠人士,對目前立法院要同志婚姻立法化,罵聲不絕,可以說咬牙切齒。
我也看到一個親戚,在總統大選前拼命打電話催她的朋友反對蔡英文當選,理由只是蔡英文支持同志結婚,這違反基督教義。
目前立法院基本上是會通過同志可以結婚,但是要訂在民法或特別法,則有不同意見。
我基本上認為同志結婚可以被接受,但是他們畢竟是社會上特殊的少數人。這些人可以被尊重,但是絕對不值得因為是同志而被尊敬或尊崇。
試問如果朴槿惠娶她的閨密,這個閨密在國際上如何當她的第一夫人?各國如何看待這件事?
傳統家庭是社會的主流價值,他們養兒育女,建立社會的穩定力量。同志即使領養小孩,如何教育小孩,都是比較奇怪的。
我尊重和包容同志婚,但是對他們的特別高調非常反感,同志不應因同志而感到特別光荣,就像趕上先進潮流價值一樣。
基本上,我認為有關同志婚,應訂在特別法,就像過去「軍人婚姻條例」一樣。軍人婚姻用特別法訂定,有人會說國家在歧視軍人嗎?
甚至我們也可能嘗試學習先進國家在特別法上訂定伴侶制,給予伴侶一定的權利義務,而伴侶不限異性,同性亦可。
一般異性婚,可以創造下一代,延續人類的生命。但是同性婚,除非是人工受孕或收養,否則不能創造下一代。同性婚只能被尊重,但是不應鼓勵。光這一點,異性婚都應是人類社會的主流,而同性婚只是支流。
同志除了是先天性傾向外,也有後天的環境成份,它既然不值得後天鼓勵,就不應高調地要求修改民法,而只能在特別法上訂定。可以認真考慮先用同性或異性都適用的伴侶制處理。
既然異性婚是人類延續生命的主流,而同性婚只是少數不值得特別鼓勵的支流,那麼以特別法的訂定,是較應採納的方向。
同志被尊重,不應無限上綱到成為特權,成為值得鼓勵的性傾向。
民進黨的戰場已經夠多了,最愚蠢的戰場是向傳統家庭挑戰,以為向傳統挑戰就是進步價值,這是大錯特錯。
台灣普遍民意其實保守的,連國際潮流的廢死刑和廢通姦罪都反對,為什麼要這麼急著處理少數國家才有的同志結婚法制化的問題?
小英政府應先處理如黨產、年金18%等多數人認同的議題,不要這麼急迫處理爭議很大,對傳統家庭衝擊很深,而且不急迫的議題。這是「尤美女們」該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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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魯直2016/12/11 16:31【專文】支持通姦除罪化,但請暫擱同婚草案
【專文】支持通姦除罪化,但請暫擱同婚草案
http://www.peoplenews.tw/page/167a68a4-96dc-45ce-995c-90c453f696e4
這是一篇不錯的文章。
改會成員:林永頌已不適任司改會董事長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96878
我全程看完公視有話好說的節目,林永頌是用個人名義發言,而且婚姻平權與司法改革無關,一個秘書有什麼資格批評董事長的個人而且與司改無關的言論?
我完全贊成林永頌的發言,這些擁同婚的律師,真的以為所有反對以民法訂定同志婚的人,都是性別歧視,真的以為自己是進步思想?太天真了,也太霸權了。德國到現在沒有在民法上訂同志婚,德國法律落伍了?日本到現在連伴侶法都沒有,日本學者都是在作性別歧視?
這樣的撼動家庭制度的法律體系,難道不應謹慎?如果相愛就可以給予婚姻的保障,為什麼堂兄妹不能結婚?為什麼不能二女嫁一夫,或二夫娶一女?如果說基本人權無須共識,為什麼通姦罪不能廢除?為什麼不能廢除死刑?說穿了,還不是全民還沒有共識?
- 2樓. 李祖杰/金剛心…2016/12/07 23:12
支持同志婚,請立特別法,這樣比較折衷,況乎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自然界有作用力與反作用力,人的社會有歧視和反歧視,異性戀都不見得會結婚或想結婚,同志應該也是,入民法看似不歧視,但法條外的現實生活,真能做到同志婚永不受歧視?
人,就是歧視來歧視去,不這樣哪像人?有自信的人不怕被歧視,異性戀同性戀皆然,關鍵在自己的心態,而非別人的眼光或入不入民法…
再者,Yanzhan Yo所言不是完全沒道理,但特權說有相對及絕對之分,挺同聲勢浩大,相對於廢死派,不能算特權嗎?
人生而不平等且不自由,有人選擇放棄世俗價值,遁入空門重獲自由,去行使有限的個別權利,不行嗎?他們有要求須立出家法保障其權益嗎?
不是在說慈濟…
另外,不舉不育是否全該殺掉?因為都是廢物,既然枉為人身,理應人道毀滅?文明社會可以這樣蠻幹?
- 1樓. 寧靜姐2016/12/07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