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的發言人王炳忠,在2017年12月9日至16日期間隨同新黨主席郁慕明訪問中國大陸,19日清晨王炳忠疑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蒐集傳遞公務秘密』,遭法務部調查局幹員持搜索票搜索住處並帶走調查(註1)。王炳忠在被搜索時,以手機拍攝四十幾分鐘在網路直播,而聲名大噪。國民黨、新黨、中共國台辦及中共官方傳媒對台灣檢調同聲譴責。
為了這個新聞,我特別去看維基百科對王炳忠的記載(註2),感覺王炳忠也是一個「文藝青年」,能得到文藝獎,並且坐能寫,站能講,並不是不學無術,而是充滿才氣。他對政治的熱衷,有家學淵源,是受父親的影響。只是父親王進步少年時期即懷中國統一理想,曾籌組中華復興黨,主張打倒共產黨、推翻國民黨以拯救中華民國。
然王炳忠目前揚棄父親過去的理想,對共產中國充滿嚮往。例如2015年9月3日到中國大陸參加閱兵觀禮。2017年3月,王炳忠接受《潮人物》專訪表示:「精英專政未必比較差」,並表示:「共產黨是精英政治,黨內各派制衡,每個領導人上臺後,沒有政黨輪替的問題」。
由於新黨積極主張兩岸統一,而且王炳忠是新黨青年軍的靈魂人物,在王炳忠住處被搜索後,中共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當天說,新黨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台獨,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積極維護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們高度讚賞」。
安峰山宣稱:「一段時間以來,台灣當局對台獨分裂分子袒護和縱容,並採取各種手段對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的力量和人士肆意打壓和迫害,我們對此予以嚴正譴責,並密切關注有關事態發展。」(註3)
這次檢調的搜索行動,被質疑的是程序是否合法?王炳忠和新黨的主張,包含:
一、搜索票沒有法官簽名。
二、傳票竟然同一時間到調查局和檢察署訊問。
三、可以對証人搜索?
四、搜索時是否應有律師在場?
依刑事訴訟法第128條規定:「搜索,應用搜索票。」「搜索票,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案由。二、應搜索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不明時,得不予記載。三、應加搜索之處所、身體、物件或電磁紀錄。四、有效期間,逾期不得執行搜索及搜索後應將搜索票交還之意旨。搜索票,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核發搜索票之程序,不公開之。」搜索王炳忠住處的搜索票,沒有法官簽名,但是有法官蓋章。依民法第3條規定,簽名得以蓋章代之。在實務上,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7402號判決,即承認搜索票簽名,得以蓋章代替。
其次,這次的傳票,雖然在檢察官和調查局的傳票,都記載是同一時間在地檢和調查局訊問。然而地檢署的傳票,記載得由調查局先行訊問,所以在調查局先行訊問,沒有什麼程序瑕疵問題。
再者,刑事訴訟法在偵查程序,僅被告得請律師當辯護人,証人沒有請律師辯護的權利。另在搜索時,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律師得在場,而且依刑事訴訟法,執行搜索,不限於被告住所,還包含第三人住所,所以這部份檢調並沒有違法。只是在進行搜索前,竟然調查人員在王炳忠門外待了四十幾分鐘,由王炳忠進行網路直播,而且王炳忠進去房間三次。四十幾分鐘,可以做很多事了,而行直播造成一些關係人的警覺,這是這次搜索程序的唯一瑕疵。
我不覺得這次的搜索是「綠色恐怖」或「白色恐怖」。真正的白色恐怖,就像林義雄全家被殺,江南命案江南只因寫「蔣經國傳」而遭情報局找黑道殺害。真正的白色恐怖,不會使檢調在門外等四十分鐘,早就被門而入,當場制伏,而且王炳忠不會被請回,還可以在外開記者招待會。
這件事王炳忠如果要自清,應在記者招待會記者詢問王炳忠,是否他父親戶頭有海外匯入的500萬款項,王炳忠應嚴詞否認,而不是迴避回答。而且應對中共國台辦發言人的聲援,加以切割雙方的關係,否則將容易落實拿錢為中共蒐集資料,是國台辦小弟的口實。
王炳忠說他是依據憲法發展新黨的組織,而且主張和平統一中國和反台獨。然而,何以同伴有人高喊「中國人民站起來」、「反對美日漢奸走狗」?
憲法增修條文的「統一前」,這個「統一」是指兩岸統一在「中華民國」之下,而且依據憲法第一條規定,這種統一,應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而不是共產主義統一中國。然而目前中共國台辦所支持的統一,是使兩岸統一在共產主義下,而且統一後,中華民國即因「一國兩制」而被消滅。因此,由國台辦來聲援的統一,不是我國憲法的統一,這是王炳忠所無法自圓其說的地方,也是新黨創黨人趙少康先前主張的「保衛中華民國」,現在新黨主張兩岸和平統一,受中共國台辦大力聲援支持,所無法自圓其說的地方。
新黨和王炳忠們,對拍攝北京低端人口被驅離的藝術家華涌和人權鬥士劉曉波、李明哲的被逮捕,無動於衷,沒有任何的聲援,而且要一心一意把台灣推進沒有人權的中共集權政權的懷抱,現在卻只因被搜索,就主張人權被侵害,主張白色恐怖,這毋寧是很諷刺的。
註1: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8E%8B%E7%82%B3%E5%BF%A0
註2:同註1。
註3: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71219036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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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魯直2018/01/02 17:15接下來,新黨怎麼說?
看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內容全文: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102/1270649/
原來周玉寇爆料的新聞,全是事實。王炳忠是拿中共錢辦事的小弟。新黨的青年軍的事,新黨會不知情?
很好奇趙少康創新黨的時候,主張「保衛中華民國」,現在新黨卻在努力幫助中共統一,消滅中華民國。很好奇,接下來新黨怎麼說。
- 1樓. 喬羽2017/12/26 16:24贊!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