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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5 08:2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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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請馬蕭辦公室、總統府、媒體了解新舊總統交接相關單位應有的權責 凡走過必留痕跡,馬政府將由痕跡追蹤,若相關文件不見,阿扁準備作牢吧!? 報載最新一期的壹週刊報導,陳水扁總統近來不是忙著要求拷貝外交機密文件,企圖帶離總統府,要不然就是銷毀各式文件,月前,扁還秘密將五台總統府新購碎紙機搬回玉山官邸,碎滿一輛半貨車的文件,連副總統呂秀蓮近來也找人將大批文件送往桃園縣新屋鄉銷毀。 報載壹周刊還表示,五月五日下午,也就是巴紐案在台曝光後,陳總統指示辦公室幕僚參議劉導,要求總統府一局局長葉維銓,將扁任內所有邦交或非邦交國家重要人士,發給總統的外交機密文件,拷貝一份呈進總統辦公室,但遭到一局內部反彈,因為陳總統雖然有調閱機密資料的權限,但卻無權將資料拷貝帶離總統府。 此事後來鬧進總統府政風處,處長謝進財在五月九日展開調查,政風處還發函給各單位,嚴格要求不得拷貝、複製、攜離任何相關國家機密,若違法將追究。面對政風處詢問,總統辦公室答覆是為了撰寫回憶錄,但政風處多次要求不得如此。 壹周刊也報導,府內人士也透露,在進行資產清點時也發現,有五台新購碎紙機竟不在總統府內,而根據壹周刊的調查,碎紙機是被搬進玉山官邸。而前幾天,府裡也派出發財車裝滿遭碎的文件,跑了兩趟送到特勤中心處理。 報載藍委:總統府政風處證實此事 1. 扁政府下台前買了一堆碎紙機,報載幾乎用盡年度辦公室文具相關費用,已屬可議,現又被批五台新購碎紙機竟不在總統府內,而根據壹周刊的調查,碎紙機是被搬進玉山官邸。碎紙機是用公務買的,理應用於公務,怎可用於官邸處理私人文件? 實在是公私不分!! 2. 扁政府下台前買了一堆碎紙機,可能已碎掉了一堆機密文件,但很多事情是凡走過必留痕跡,例如扁任內所有邦交或非邦交國家重要人士,發給總統的外交機密文件,因為這些是屬於正常管道登錄的文件不能銷毀,否則相關的公務人員就已違法,因此合理懷疑陳總統指示辦公室幕僚參議劉導,要求總統府一局局長葉維銓,將扁任內所有邦交或非邦交國家重要人士,發給總統的外交機密文件,拷貝一份呈進總統辦公室,其實是阿扁為未來的訴訟準備,因為由這些所有邦交或非邦交國家重要人士,發給總統的外交機密文件,所衍生的事情及相關文件必須保留不不能銷毀(即使雖已被銷毀),就已屬違法,日後新政府若找不到相關文件,新政府控告阿扁是非常合理而且必須要做的。 結論: 1. 無論阿扁如何用一堆碎紙機銷毀一堆不該被銷毀的文件,凡走過必留痕跡,邦交或非邦交國家重要人士,發給總統的外交機密文件,就是痕跡,如果新政府一路追蹤這些痕跡,但找不到相關文件,阿扁準備作牢吧! 2. 如果馬英九新政府不履行自己的責任由這些痕跡一路追蹤下去,馬政府準備被人民批評,說一套做一套,未盡到總統府該做的責任。 3. 要求扁政府交接事項是新政府(馬蕭辦公室)的權利,扁政府回覆新政府(馬蕭辦公室)的要求是責任! 馬蕭辦公室內定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既然指出,交接過程目前還算順利,沒有特定的困難發生,相關交接建立在互信誠信的基礎上。日後新政府若交接不清楚不能怪扁政府,因為馬蕭辦公室沒有要求扁政府,還認為交接過程目前還算順利! 如果馬蕭辦公室連這點小事皆不敢做,不敢要求,馬蕭辦公室如何讓人相信有能力治理國家呢? 4. 凡走過必留痕跡,馬政府將由痕跡追蹤,若相關文件不見,阿扁準備作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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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