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8/02/12 12:39:46 | ||
|
空有法令,不執行又何用!? 台北市能,台南市、台北縣為何不能呢? 騎機車應戴安全帽,新年期間可看到台南市不少機車騎士不戴安全帽,當與警車交會,警察也未取締!! 報載台南市率全國之先訂定反怠速自治條例,於今年(97年)元旦起跑!民眾停車未熄火、怠速超過三分鐘將罰款,拒絕稽查也會被罰,環保局已成立一千名稽查大軍展開取締,提醒民眾怠速不逾時,環保省油又免受罰。 台北縣幾乎巷弄內可常見路霸: 鏈條、花盆、鎖、椅子、機車等物當路霸工具。(大馬路旁沒有) 空有法令,不執行又何用!? 政府(包括總統候選人)常說要特別照顧中南部,及特別重視人口最多的縣、台北縣,但大家可想想,似乎還缺少了什麼!? 註: 1. 2008/2/14 臺南市警察局回覆,"本局96年全年共計取締違規案件191,908件,其中未戴安全帽28,705件,較95年取締違規案件166,562件,未戴安全帽20,759件,本局執法強度逐漸增強中,先予敘明。 新年期間依習俗為闔家團聚出遊之節日,尤以本市為著名古都,觀光地區如赤崁樓、安平古堡及各大廟宇,均湧入大量人、車潮,本局投入大量警力於交通疏導工作,必要時甚至停止輪休,期能使年節出遊旅客能有順暢之交通環境。 2. 2008/2/15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回覆,"有關本縣巷弄內常見遭路霸占用的問題,今(97)年度統計至1月底為止,本局執行取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道路障礙計3,533件在案,本局將再行要求所屬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行人路權,惟因本縣幅員遼闊,警力配置仍有待補足,且道路路障係一種移動且不定時的違規型態,若您發現有違規情況,歡迎以110報案台或本局交通隊0800261077免付費專線反映,俾利作立即之處理。" 參考資料: |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