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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有法令,不執行又何用!? 台北市能,台南市、台北縣為何不能呢? 瀏覽291|回應0|推薦3
2008/02/12 12:39:46

空有法令,不執行又何用!? 台北市能,台南市、台北縣為何不能呢?

騎機車應戴安全帽,新年期間可看到台南市不少機車騎士不戴安全帽,當與警車交會,警察也未取締!!

報載台南市率全國之先訂定反怠速自治條例,於今年(97年)元旦起跑!民眾停車未熄火、怠速超過三分鐘將罰款,拒絕稽查也會被罰,環保局已成立一千名稽查大軍展開取締,提醒民眾怠速不逾時,環保省油又免受罰。

台北縣幾乎巷弄內可常見路霸: 鏈條、花盆、鎖、椅子、機車等物當路霸工具。(大馬路旁沒有)

空有法令,不執行又何用!?

政府(包括總統候選人)常說要特別照顧中南部,及特別重視人口最多的縣、台北縣,但大家可想想,似乎還缺少了什麼!?

註:

1. 2008/2/14 臺南市警察局回覆,"本局96年全年共計取締違規案件191,908件,其中未戴安全帽28,705件,較95年取締違規案件166,562件,未戴安全帽20,759件,本局執法強度逐漸增強中,先予敘明。 新年期間依習俗為闔家團聚出遊之節日,尤以本市為著名古都,觀光地區如赤崁樓、安平古堡及各大廟宇,均湧入大量人、車潮,本局投入大量警力於交通疏導工作,必要時甚至停止輪休,期能使年節出遊旅客能有順暢之交通環境。
     依法取締交通違規為本局職責所在,惟礙於警力有限,臺南市交通專責警力僅有167名,其中尚包含交安組事故處理人員,業務人員及拖吊組成員,實際專責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僅有80餘名,實難以全面兼顧,故本局依轄區及時空特性,以大多數民眾權益為考量,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著重於交通疏導勤務,各勤務人員以交通疏導為重,尚請見諒。
     交通工作首重安全及順暢,本局針對易發生交通事故之闖紅燈、酒後駕車、及嚴重超速,均列為重點執行項目,嚴正執法,並針對各項輕微違規,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予以勸導,持續維護本市交通順暢及安全。"

2. 2008/2/15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回覆,"有關本縣巷弄內常見遭路霸占用的問題,今(97)年度統計至1月底為止,本局執行取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道路障礙計3,533件在案,本局將再行要求所屬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行人路權,惟因本縣幅員遼闊,警力配置仍有待補足,且道路路障係一種移動且不定時的違規型態,若您發現有違規情況,歡迎以110報案台或本局交通隊0800261077免付費專線反映,俾利作立即之處理。"

參考資料:
1. 反怠速反空污: 台南市能,台北市為何不能呢? (先進國家能,我國全區為何不能呢?)
http://blog.udn.com/glee/1501101
2. 台南市能,台北市能嗎? 自由時報 2008/1/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1/today-o7.htm
3. 元旦起 南市千人抓車輛怠速  自由時報 2007/12/2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29/today-life1.htm
4. 追! 追! 追! 解! 解! 解! (歡迎行動! 台北縣巷弄內到處可見的路霸)
http://blog.udn.com/glee/1088559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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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16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