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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09 10:16: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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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基金背景資料: 中美基金起源於一九四八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援華法案」,當時台灣接受美援約十四億八千餘萬美元,一九六五年七月設立「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當時為留住與美方往來密切的經建會人員,政府決定除比照公務人員敘薪標準,再加上中美基金補貼待遇差額。 不過行政院民國八十五年就發布行政命令,明定當中美基金結束、裁併時,中美基金待遇差額同時取消;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前年中美基金與行政院開發基金合併,經建會官員應該不得再領取中美基金撥發的補助金。 問題: 1. 但過去兩年來,經建會持續編列中美基金待遇差額,提供給經建會近兩百名官員,九十七年度也繼續編列,合計近三年約領取了近九千九百萬元的雙重補貼,平均每人領取五十一萬五千元。每年編列超過三千萬元補貼經建會官員,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月領補貼一萬八千元,副主委每月可領二萬二千元。 2. 立委賴士葆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去年此時,經建會主委及副主委曾允諾不再領取中美基金加給,但趁著總預算朝野協商時改成以打八折方式領取;今年竟然又編列相關預算。他痛批這是「寡廉鮮恥」,違反預算法第五十二條,建議移送檢調單位處理。 何美玥的回應: 領取中美基金加給是依照人事行政局規定,農委會也領取,如果立委覺得制度不合理,應該通盤檢討現行制度,不應只針對經建會。立委用「寡廉鮮恥」形容,語氣「有點太重」。 結論: 1. 何美玥身兼數職(行政院財經政務委員、行政院國發基金管委會主委、行政院經建會主委等),位居高位,在她的領導下,錯誤的政策非常多,這比貪污還嚴重,但她有各種的說詞為自己辯護,在此不一一詳述,請參考其他資料,但針對中美基金案,個人覺得位居高位、寡廉鮮恥何美玥,帶頭「領中美基金加給」,錯不在其他經建會官員,因改善此不合理制度,是身為管理中美基金的經建會主委何美玥的責任。 2. 政府高官,用人標準應首為不貪財,何美玥已經不及格了。 3. 當高位長官已如此這般,大家互相觀摩學習,大風氣如此,其他事件也就很自然的發生了! 如「利益不迴避、剛卸任不久的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的生技公司董事長」、「M台灣計畫之全島光纖網路事宜,政府一錯再錯!!」、「放水收賄 水公司老董涉A千萬」、「北投纜車受賄弊案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貪瀆判刑十五年 吳乃仁列詐領案共犯」、「經濟部推動的深層海洋水產業是騙局?」等… 參考資料: 1. 偷渡中美基金 經建會三年領走近億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046245.shtml聯合報 2007.10.09 2. 落人口實(利益不迴避): 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中研院院長翁啟惠??!! http://blog.udn.com/glee/1241042 4. 避弊端,國營事業主管、政府高官、及財團法人高官,用人標準(應首為不貪財,其次為專業及改革決心) http://blog.udn.com/glee/1215791 5. 中國時報 2007.10.09 立法委員賴幸媛:深層海洋水 一場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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