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會計法修正爭議會有續集嗎?統計法》修正更具必要性與迫切性 稅制不公 台灣逼向財政懸崖
2013/06/14 12:15
瀏覽209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會計法修正爭議會有續集嗎?

 

立法院今天召開臨時會,首要之務即處理行政院移請覆議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此案經輿論抨擊,覆議案若通過後,原修法決議失效,但民代特別費問題未解,教授研究費據傳還牽扯許多學界「大咖」,未來勢必仍將重啟修法。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後續如何修法,朝野都須記取這次教訓。

行政院終於對會計法修正案提出覆議,主要有兩大理由:一是對民代、教授有不同的不罰標準,違反平等原則;二是會計法修法條文中疏漏的「教」字,有欠明確,司法機關執行時恐生疑慮。這兩大理由,一為實體,一為程序,恰是此次修法最大爭議。

在程序上,條文中疏漏「教」字,肇因立法院「法案大清倉」的戲碼;國會「病態」卻成常態,出紕漏是遲早之事。尤其本案是在距離散會只剩半小時倉促通過二、三讀,擺明了混水摸魚,不純正的動機欲蓋彌彰。

在實體上,立法院「密室協商」原本要「以教授掩護民代」,卻弄巧成拙。然而,行政首長特別費早已除罪,當初並無「公款公用」或「公款私用」的區別,而是一律「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未來民代及教授若僅限於「公款公用」才可除罪,是否仍有違平等原則?恐怕還有爭議。

會計法修正衍生如此多後續風波,正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視立法所致。當初特別費被視為歷史共業,為了幫行政首長解套,找到會計法這個巧門,無視於「為貪汙除罪,卻修會計法」的突兀。而最初只限於行政機關,後來又陸續發生民代及教授涉案,只好把「巧門」改成「大門」。僅此一端,註定了後患無窮。

此案固然凸顯立委荒唐,但行政院對明顯有瑕疵的法律案,卻是直到民意沸騰,連蘇貞昌都道歉後,才見總統道歉,行政院被迫提出覆議。這樣的行政及政治判斷,連起碼的誠實都談不上,還好意思稱「有為有守」嗎?

朝野在會計法修正案合演的鬧劇,在今天覆議成功後,可暫時落幕。但若不記取教訓,只怕下一個「會計法修正案」的爭議很快又要來了。

【2013/06/13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會計法修正爭議會有續集嗎?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960884.shtml#ixzz2WA01v1Ok
Power By udn.com

 

會計法覆議過關 烏龍修法歸零

 

立法院昨天召開臨時會,朝野兩黨鞭協商,將會計法修法覆議案、證所稅、十二年國教、核四公投提案等案排入議程。
記者胡經周/攝影

會計法修法爭議暫時落幕。立法院昨天通過行政院所提覆議案,一百一十名立委記名投票「否決」日前朝野協商通過的民代特別費及教授報帳除罪案,相關修法回到原點、一切歸零;朝野已有共識,臨時會不處理修法,待下會期再討論。

朝野黨鞭上月卅一日協商時「夜襲」通過會計法修正草案,被批是「顏清標條款」,輿論譁然。立法院昨臨時會首日院會第一案就處理覆議案,除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赴大陸出席「吳習會」未領票,前立委顏清標之子、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及立委高金素梅也未領票。

顏寬恒昨上午神隱,下午出面受訪則替父親抱屈說,會計法修正案絕非「顏清標條款」,社會輿論的抨擊不公平;此外,立法院已三讀修正通過的法案都可以被覆議,再提修法沒意義。

顏寬恒未投票是否以黨紀處理?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說,特殊情況交紀律小組權衡處理。

朝野黨鞭害怕立委投錯票,投票前還先拿著「樣張」在議場幫立委上課,因題目較複雜,有立委乾脆只記得投左邊那一欄就對了。另外,朝野表決通過國民黨版本議案,濕地法、勞工安全衛生法、公路法、公債法列入優先重大法案,最快下周二院會三讀通過。證所稅修正案雖列第一案,但仍在協商期,最快廿四日三讀。

臨時會也將處理組織改造的十九項法案、攸關十二年國教的高級中等教育法和專科學校法。

【2013/06/14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會計法覆議過關 烏龍修法歸零 | 政治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962698.shtml#ixzz2WA0p1ccP
Power By udn.com

 

 

社論-《統計法》修正更具必要性與迫切性

     這些日子朝野與輿論極關切會計法的修正案,但長期以來,卻鮮少有人關心我國的統計法已有四十多年未曾修正。隨著大環境改變,這部以不變應萬變的統計法,非但已難以保障統計品質,也限制了調查資訊的運用。決策當局在關心會計法之餘,實應未雨綢繆,儘速修訂統計法。

     我國統計法自民國61年公布實施以來,迄今未曾修訂過,然而這四十多年來社會環境、政治環境與全球資訊環境已出現重大變化。以一部四十多年未曾修訂的法律而欲有健全的統計調查、發布環境,實有所不可能也。這些年政府統計機構的改組、調查的進行、統計的發布之所以紛紛擾擾,皆是由於統計法規範不清所致。

     首先,以調查環境而言,十多年前台灣社會存在極佳的互信,因此政府統計調查的難度不高,拒訪的情況不多;但近年隨著詐騙橫行,相關調查、普查遭拒訪的情況有增無減。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隨著拒訪率升高,抽樣誤差及非抽樣誤差擴大,我國各項統計的品質堪慮。雖然這一問題的源頭仍在社會互信,但統計法若能令其周延,亦可提高互信。然而如今統計法第二十條僅以「被調查者有據實詳盡報告之義務」寥寥數語,豈能發揮作用?

     其次,就調查人力而言,政府統計調查不同於民意調查,這些調查是要依據樣本對母體進行推估的,非有實務經驗豐富的調查人力,所訪得的數據誤差必大。如今政府每月公布的消費者物價、失業率、受僱人員薪資等數據,皆賴遍布於各縣市近兩百名的基層調查人力,然而這些人力的編制未明訂於統計法,因而在當前預算緊縮之際,政院屢屢有裁編之議,其影響統計品質至鉅。然而沒有統計法為依據,我國調查人力如何培養?沒有健全的調查人力,又如何有好的統計品質?

     第三,以統計資料的發布而言,什麼資料可以公布,什麼資料不能公布,什麼資料算國家統計,迭有爭議。統計法第26條雖將統計公開程度分為秘密類、公開類及公告類,但這些年許多資料的發布毫無法則,全憑發布單位的解釋。例如2000年11月行政院主計處忽然宣布停止發布消費信心調查結果,又如2007年9月經建會的「住宅需求動向調查」悄悄上網,非但未如常召開記者會發布,並於事後宣稱此非政府統計不宜由政府發布;可笑的是,當這份調查隨後移至內政部之後,2012年11月營建署反而宣稱這是政府統計應回歸政府機構發布。如此反覆,恐怕也是文明國家少見現象。這些定義若不予釐清,對國家統計的公信力,傷害極大。

     第四,以統計機構的獨立性而言,多數文明國家都了解統計獨立性的重要,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所訂出的政府統計十大準則,旨在維護這一獨立性,連中國大陸的《統計法》第六條都賦予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而不受侵犯的權力,反觀我們的《統計法》第二條居然還明訂「各級主計機關或主計人員,關於統計業務,應受該管上級主計機關直接監督與指導,並依法受所在機關長官之指揮。」如此又指導、又指揮,政府統計如何獨立得起來?

     也正因為《統計法》未授予統計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法源,難怪去年面對立院要求提前公布經濟成長,今年面對行政院要求經濟成長未公布以前要先讓高層知道一下,統計機構的因應如此軟弱,忽而改變發布時間,忽而建立預警機制以迎合立院、政院的需求。這些改變雖然有違統計獨立性,然而在一部四十年未曾修訂的《統計法》之下,徒呼奈何!

     我們認為決策當局不能老是只關注輿論熱烈討論的話題,而忽略許多隱而未現的發展困境,不能只關心統計數字,必須更關心統計調查的環境與統計公信力。美、歐、日、韓多數先進國家早已著手建構健全的政府統計環境,甚至中國大陸近年也多次修訂《統計法》,如今最新一版的統計法在2009年公布,開宗明義即強調保障統計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並賦予統計機構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的職權,總計全文五十條從統計調查管理、統計資料發布、統計機構及人員、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諸多面向加以規範,如果把兩岸的《統計法》擺在天平的兩端,我們實在不如人家甚遠。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我們的《統計法》居然能歷經四十餘年而不變,這倒也是舉世罕見。持平而論,這固然是內閣的無知,何嘗不是統計機構的失職。統計最高機構行政院主計總處難道不該向內閣陳明修法的急迫性?難道不該向立院說明修法的必要性?難道不該投書各報說明修法的正當性?但十年來,未聞一語。我們籲請內閣正視此事,從國家長期發展的眼光,儘速著手修訂這部古董級的統計法。

 

稅制不公 台灣逼向財政懸崖

     主計總處日前發文表示,明年政府總預算將大砍八%,減幅創歷史新高。台灣財政惡化伊於胡底?由一些數據可看出端倪。

     一、政府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例由一九九○年的二○%,逐年下降至二○一一年的十二.八%。各級政府歲入淨額占GDP比率亦由同年度的二五.八%降至二○一一年的十六.九%。

     二、政府多年來為促進國內外投資,不時修法,提供各種租稅優惠,致使稅基大幅侵蝕,據最新統計,台灣企業繳稅僅占GDP的二.七%,華人區中遠低於大陸、香港。《天下》雜誌調查指出,有廿四家台灣獲利超過百億的上市櫃公司,其實質平均稅率僅九.一%,較一般白領階級的個人所得稅率為低。

     三、台灣要成為富人的避稅天堂。幾年前,政府為怕有錢人出走,也讓資金回流台灣,創造稅收,遺產稅與贈與稅率因而由五十%統一降至十%,稅收不增反降。營所稅稅率由廿五%調降至十七%,並沒間接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我國廣義的政府債務(公債加借款)於一九九○年為六○八四億元,占GDP十四.五%。政府致力財政改革,但受二○○八年全球金融海嘯衝擊,各級政府財政赤字占GDP比率又上升,二○一二年廣義政府債務已達六兆九千九百七十五億元,占GDP比率四九.八五%。

     舉債對一國的資本形成及經濟成長短期有正面貢獻,但累積到某一個門檻時會影響貨幣政策,甚至引發通貨膨脹;而債務還本付息將造成更多無謂損失,使國家資源配置較無效率,抑制經濟成長。美國、歐元區的歐豬五國、亞洲的日本目前都因債務餘額占GDP比率超過百分之百而明顯拖累經濟成長。

     台灣長期以來的綁票式福利、濫開支票結果,無疑已成「稅收小國,福利大國」。就一○二年各項預算支出中,社會福利支出共編列四三八九億(占廿二.六%),高居第一;排列第四的經濟發展支出編列二七二六億元(占十四%,),要透過公部門投資以刺激經濟更為不易,明年又要刪減預算,對經濟發展無疑雪上加霜。

     若無法健全稅制、降低富人「合法避稅」機會,訂出符合公平、正義、穩健的「量能課稅」;若一再對企業減稅,難以開源節流,政府財政終將無法維持健全,台灣遲早會掉入財政懸崖。(作者為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