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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候在台北捷運,搭電扶梯、候車、車廂裡,都可感受到禮讓文化,成為陸客津津樂道、台北人引以為豪的「台北驕傲」。但這樣的城市文明,僅限於捷運站內,一出站,禮讓似乎也跟著「下車」,立刻讓人「回到現實」。
坐捷運會讓 坐上駕駛座不讓
「為什麼台灣人坐捷運會讓、坐公車會讓,但唯獨坐上駕駛座就不讓?」這是一位新加坡人在媒體上對台灣交通提出的質疑,也道出許多人的疑惑。台灣公路上,大欺小、強壓弱,公路霸凌無處不在,公路正義被輾壓得奄奄一息。 去年全台有二千一百十七人死於A1類交通事故(廿四小時內死亡者),行人有二百五十二人,十年來的比例都沒有明顯下降。
政府不作為 行人死在斑馬線
加拿大、日本與美國官方今年紛紛對台灣交通發出「旅遊警報」,提醒來台旅遊的國人,要特別注意台灣交通狀況。一時間,台灣交通似乎成了「全民公敵」。這些國家分別提到不同的交通亂象,但都共同提到一點:台灣駕駛人不尊重行人路權。
「行人死在斑馬線上,這個政府是做什麼用的!」發出這驚天一怒的,是擔任台北市長時的馬總統,那是二○○四年四月,台北市也從那時開始取締車不讓人。
文明如北市 每年廿行人喪命
八年過去了,台北市每年依舊有廿多位行人倒在血泊中,回不了家,其中七成都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很多人就是在行人「帝王條款」、擁有絕對路權的行人穿越道上被車輛撞死,成了邁入高齡化社會的最大諷刺。
今年三月,台北市七十六歲老翁清晨過馬路時,被公車輾死,家屬哭嚎「為什麼走在斑馬線上也會被撞?」七月廿七日,台中一名卅二歲日籍婦人走在行人穿越道,被左轉貨車在毫無減速情況下從後方追撞輾過,當時五個人經過,沒有人伸出援手。
台北市長郝龍斌期許「汽機車禮讓行人」成為台北重要交通文化,但數字會說話,台北市近三年行人傷亡年年攀升,從二○○九年的一九○八人,前年增為二二四四人,去年更增至二三二五人。
把路還給人 不要再以車為本「台灣的交通思維還是停留在以車為本,」曾在法國高鐵任職的成大副教授鄭永祥說,在歐洲步行很舒服,因為「路是給人走的」。在工程面 的設計上就是「路還給人」,就是以人為本,台灣的交通管理者必須改變過去習慣的「以車為本」思維。他認為,台北市捷運文化已形成,「是該時候upgrade到駕駛文化了」,尤其台北大眾路網成熟,具有這樣的條件。
駕駛禮讓文化還必須靠警方的執法來建立。台北市二○○九年聽奧舉辦期間,警方在路口強力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成功降低行人死傷事故;但隨著聽奧落幕,數字又年年上升。
駕駛的禮讓文化不會憑空出現,一如台灣早期透過強力宣導與教育才能養成排隊文化;但不排隊,頂多引起紛爭,但駕駛不禮讓,卻可能奪人性命。
台灣亟需公路正義,不要公路霸凌,這須靠三E—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執法(Enforcement)同步落實。人命關天,實現公路正義,台灣刻不容緩。
在不提示選項且可複選情形下,調查發現,國人最難忍受的車輛違規行為以闖紅燈或搶黃燈的比率最高(三成二),任意變換車道居次(二成四);受不了車輛超速及轉彎沒打方向燈者分占一成七及一成六,一成二左右民眾不滿駕駛亂按喇叭或任意超車 ,另有一成一受不了「車不讓人」。其他民眾抱怨的車輛違規行為還包括酒駕、違規停車、龜速駕駛、大車欺負小車、逆向行駛、占用或騎上人行道及公車、計程車任意停靠等,但比率都低於一成。
比較特別的是,全國廿二縣市中,以台北市及新北市最具有「行人路權」概念,較中南部縣市高出約十至十五個百分點。屏東縣民眾無法忍受車輛闖紅燈的比率全國最高(四成),台中市及台北市民眾不滿車輛任意變換車道者也明顯高於其他縣市(約二 成八)。
行人違規行為方面,則以行人闖紅燈及任意穿越馬路最為人詬病,比率分占四成及三成六,其次為過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一成二)和未靠邊行走(百分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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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將二○一一年至二○二○年定調為道路安全十年行動,行政院經建會在黃金十年國家願景中,核定道路交通事故十年減少百分之廿為目標。交通部今年將全面推動禮讓行人運動,警政署也建議修法,針對不禮讓行人的駕駛「記點」。
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截至去年底,五年來台灣機車成長近一百九十二萬輛,每年卻平均減少兩百零四人在公路上喪命,顯示交通事故防制已見初步效果。
今年在道安工作上,將持續針對機車、老人、酒駕三大重點進行防制。
台灣機車五年來以增幅九點四五趴的速率持續成長,交通事故在機車增長的同時逆勢下降。內政部警政署統計,A1類交通事故(廿四小時內死亡)由民國九十五年 的三千一百四十件,降至去年的兩千一百一十七件,降幅達三成三。
台灣機車數量龐大,目前全台約有一千五百萬輛機車,機車成為道路交通安全防 制重點對象。交通部統計,去年A1類交通事故以機車最高,達四成七,機車肇事數 量較去年增加百分之六。交通部過去製作十二萬份禮讓行人宣導小旗子,提供 給各縣市小學生使用,呼籲駕駛「睜大眼睛」,並推廣禮讓行人手勢,提醒駕駛注 意讓路,減少無辜死傷。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汽車駕駛人若發生超速、穿越平交道、飆車、闖紅燈、酒駕 等情形,除繳交罰款外,依規定還會記一到三點,半年內集滿六點須上教育講習課 程,還會被吊扣駕照一個月。警政署日前禮讓行人研討會上,建議將不禮讓行人的 行為納入記點項目,強制汽車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並減少汽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