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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跨海大追稅 金管會表態會出面 美海外大查稅 台灣銀行業嗆:拒當美稅務官 銀行開戶 要問「是否美國人」 台業者盼金管會「不要軟骨頭」 匯豐函客戶 防美海外追稅
2011/09/2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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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逃稅美國客戶 瑞士將交名單

聯合報╱編譯組/綜合報導

瑞士歷史最悠久的私人銀行瑞龍銀行(Clariden Leu AG),已告知部分被懷疑海外逃漏稅的美國客戶,該行會在瑞士當局協助下,向美國國稅局公布客戶身分。

這家總部在蘇黎世的銀行,母公司是瑞士信貸集團,這項最新措施可視為瑞士銀行業保密制度的分水嶺。路透報導,瑞士信貸集團曾以公司名義致函部分美國客戶,該集團8日證實此事。

瑞龍銀行1755年在蘇黎世成立,曾為瑞士第2大銀行瑞信集團的獨立子公司,在2007年時吸收集團其他私人銀行業務。

路透9日取得一份瑞龍銀行寄給客戶的掛號信,措辭與瑞信集團寄出的信件相似。瑞龍銀行9日承認,確實有致函給多位美國客戶。

瑞龍銀行與瑞信集團分別以公司名義寄信通知客戶,這意謂瑞信想確保旗下服務美國客戶的私人銀行部門和單位,都在美國國稅局最新規定的提交資料範圍內。

美國當局懷疑,近幾年有數以萬計美國富人透過瑞士私人銀行逃稅數十億美元,因此正擴大對十幾家瑞士銀行和在瑞士營運跨國銀行的犯罪調查,其中包括瑞信集團、匯豐控股公司(HSBC Holdings plc)和巴斯勒堪通銀行(Basler Kantonalbank)。

瑞士和美國多次針對瑞士銀行業的保密作法爭執攻防,瑞龍和瑞士信貸的上述舉動,是兩國對決中的最新事件。

兩銀行說,他們將在美國國稅局提出正式要求後,才交出客戶名單和帳戶細節。

【2011/11/1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疑逃稅美國客戶 瑞士將交名單 | 國際焦點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3/6710927.shtml#ixzz1dMc0di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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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跨海大追稅 金管會表態會出面對美協商
  • 2011-10-18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何庭歡】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30501/132011101801393.html

美國政府為了抓出「逃漏稅」的海外美國人,即將在2014年實施一項「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的新政策。到時將要求全世界的金融機構,必須向美國國稅局通報海外美國人的金融資料,台灣如果也應允實施,將有違反「個資法」之虞。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今天(18號)出席銀行公會會員大會時表示,金管會將會出面向美國相關單位繼續反應我國銀行業者態度,在正式實施FATCA前取得共識。

    

陳裕璋指出,銀行公會已經向美國提出意見,但相關措施可能會牽涉到財政部或外交部,因此銀行公會將與這些部會聯繫,採取比較好的做法。而金管會則會以身為銀行業的主管機關,出面向美方反應,讓美國相關單位如國稅局了解,我國銀行業者的難處。

   

 陳裕璋說:『在我們國內也有所謂的個資法、銀行法的相關規定,這個部分其實也應該讓美方充分了解。所以我們會根據這些問題,向美方反應。另外一方面,這個制度實際實施是2014年,在過程中還有繼續反應的空間。』

    

至於業者方面,永豐銀行董事長邱正雄表示,如果台灣不願妥協,未來在美國投資的金融業者,將繳納高達百分之三十的稅。但如果妥協簽約,我國金融業者不但觸犯現行法律,更喪失台灣的「金融自主權」。因此各銀行還在研究各種因應之道,同時也在等待美方回應我方提出的措施。合庫董事長劉燈城也說:

    

『像我們在美國也有分行,跟美國往來的機會也很多,包括一些債的問題,一些拆借的問題都有,所以涉及的層面這些都必須要考慮。』

    

銀行公會預計在十月二十五號邀請金管會銀行局官員,以及全台三十九間銀行,共同研議相關議題,並商討因應對策。

    


美海外大查稅 台灣銀行業嗆:拒當美稅務官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為增闢海外所得,美國財政部4月公告通過「美國境外帳戶稅務法令」,要求全球主要國家銀行業配合美國國稅局展開全球美國人所得「大查稅」,凡是海外美國稅務居民 (美公民及綠卡持有者)存款帳戶超過5萬美元以上或財富管理資產有所得者均需向銀行誠實申報、並由銀行代為扣稅,等於是要台灣的銀行業擔任起「美國的稅務官」重任,代為向在台美國人全面查稅!台灣銀行業連台灣財政部的查稅都不敢公然配合辦理情況下,竟遭美國政府要求「代為查稅、代為扣款」,不少銀行業私下痛斥美國財政部的行逕「蠻橫」、根本就是「流氓行徑」。

銀行公會預計在10月25日邀集全國39家銀行、220位代表出席說明會,共同研議近期銀行業面臨的最大難關。除了銀行公會面臨美國財政部的此一難題外,保險公會、證券公會近期也發覺到事態嚴重,不排除先參酌銀行公會向金管會、財政部的研議報告和官方回應同時,展開保險業、證券業的因應研究報告,以全面完整的因應方案,由政府出面解決美國財政部開出的不合理要求。

銀行公會上午表示,過去美商花旗銀行曾應美國財政部要求將台北分行具雙重國籍的美國人所得資料回報,在當事人同意下,轉交美國財政部。但若當事人不願簽下同意書,成為「不合作帳戶」時,銀行也無法作為。

但因此次美國要求的對象,是和美國沒有租稅協議的台灣銀行業,台灣銀行業倒底要不要配合?一旦不配合,未來資產出售時將遭美國重稅30%處罰,財政部能否給予協助或提供30%租稅扣抵等保障,這些問題的複雜,也讓銀行業近期忙於彙整資料,預計今、明二天內將完成相關因應方案後,正式提報金管會,並洽轉財政部,尋求協助銀行解決此一難題。

台灣與美國租稅協議談了N年,從未達成租稅互惠協定,且台灣法令保護個人資料隱私、銀行代美國財政部查稅依法無據。但因美國針對在美國設點的海外企業及金融機構實施稅務遵從法 (FATCA)的境外帳戶稅務法令,將衝擊到全國39家銀行、及可能高達5萬戶的美籍人士的帳戶申報、繳稅,若銀行不配合執行,日後銀行手中持有的公債處分時本金將被課以30%的高稅率罰則。更重要的是,按照目前個資法的保護,除非存款人自已同意,否則僅有符合公眾利益及有互惠租稅協議兩部分才可協助辦理,銀行無權動用到個人資料。

【2011/10/1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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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開戶 要問「是否美國人」

世界日報╱記者孫中英台北18日電

如果台灣金融業接受美國法律的「肥咖條款」(FATCA),並與美國國稅局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合約(FFI),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高旭宏指出,那代表金融業必須負起「判別潛在美國客戶」的責任。即投資人未來到銀行開戶或買壽險保單時,第一關就要先回答,「我是不是美國人?」

高旭宏指出,美國國稅局已發布「肥咖條款」自後年1月實施,這段時間各國的金融機構可陸續與美國簽署FFI。第一批的生效日自後年7月1日起,已簽FFI的金融業,就要開始「辨識」客戶是否為美國人?若是,金融業在取得客戶同意後,需向美國政府揭露這些帳戶或保單資料。

如何辨識美國人?高旭宏舉例,金融業可能會在開戶時,詢問客戶「有無美國護照、綠卡」或美國地址,或是否曾在美國居留滿183天。

目前台灣的花旗及渣打等歐美系銀行,長久以來,已有辨識客戶是否為「美國人」的做法。中國信託銀行在銷售部分美系基金時,也會要求客戶聲明是否為美國人,若是美國人,就不能投資。

但台灣多數本國銀行及壽險公司都沒有這層辨識動作,因此,若台灣金融業必須接受「肥咖條款」,銀行及壽險業的系統得趕緊大幅更改。壽險公會就表示,要保書中可能會新增一欄,請客戶填寫「是不是美國人」等相關資料。

目前台灣金融業,包括兆豐、台銀、華南、合庫、第一、中信、國泰世華、永豐銀行等,都設有美國分、子行。壽險業中的國泰、富邦及新光金控等,也擁有龐大的美國投資部位,正在審慎評估「肥咖條款」的影響。

【2011/09/19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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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大戶追稅 美逼全球當眼線
記者孫中英/台北18日電
September 19, 2011 06:02 AM | 
美國政府祭出「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大追稅,要求全球20萬家金融機構,包括台灣在內,充當「眼線」,向美國國稅局通報海外美國人的金融資料;台灣銀行公會日前回函美方,表達「此舉恐違法」,但並未具體回應配不配合。

全球金融業對「肥咖條款」反應激烈,抨擊美國政府「侵門踏戶」,違反各國銀行保密法規定,簡直就不把其他國家法律當回事。但據了解,目前除美系金融業可能全數接受「肥咖條款」,歐系金融業,例如匯豐集團也考慮接受。

台金管會銀行局局長桂先農說,FATCA爭議不小,而且違反許多國家法規,美國應該尊重其他國家的意見,金管會隨時掌握最新動態,並與其他國家採取同一步調。

據了解,銀行公會日前在金管會授權下,代表台灣金融業回函美國國稅局與財政部;銀行公會在函中表示,FATCA條款違反台灣銀行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執行面上恐有困難。

銀行公會回函長達八頁,除了陳述執行困難,也提出建議,例如提高通報門檻,50萬美元存款提高至100萬美元等,同時強調希望參與法規諮詢與討論。

FATCA全名為「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美國會於去年3月通過,針對全球有錢、但可能沒有誠實申報的美國人查察,台灣金融業把這項法案稱為「肥咖條款」。

依據「肥咖條款」規定,美方國稅局可與全球金融機構簽訂FFI(外國金融機構合約),從2013年7月起,簽約金融機構負有「判別潛在美國人」責任,美方鎖定特定條件、例如存款超過50萬美元的帳戶,金融機構必須複查是否為「美國人」的帳戶。

另外,簽約金融機構裡的「財富管理及私人銀行」的客戶,無論這些客戶存款多寡,都必須向美國政府通報,有沒有美國人的帳戶。

換句話說,與美方簽訂FFI的金融機構,就像是美國國稅局在全球眼線,透過這些金融機構,美國政府海外查稅將事半功倍。

值得注意的是,「肥咖條款」附加懲罰規定,金融機構如果不簽FFI,今後這些金融業的特定美國來源所得,將被美國課徵三成的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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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業者盼金管會「不要軟骨頭」
記者薛翔之、鄒秀明台北18日電
September 19, 2011 06:00 AM |  
為了防堵美國公民逃漏稅,美國擬要求金融機構提供銀行內大戶資料,台灣金融機構指出,這項措施雖然不是針對台灣,但侵犯了各國的金融自主權,如同「割地條款」,希望金管會「挺住」、「不要軟骨頭」。

台金管會銀行局局長桂先農18日說,這項條款還沒有執行,但對各國影響都很大,其他國家也都有不同的意見,金管會已透過公會,向美方反映。

台銀行業人士說,肥咖條款雖然2013年才實施,金融機構如要配合作業,至少需要約一年的事前準備,時間相當緊迫,金管會至今沒有明確表態,台灣金融機構都十分著急,希望政府早日拿出對策,業者有所適從。

「有錢人想要拿綠卡,一定要勸他三思!」資誠會計師許祺昌透露,很多客戶抱怨,有銀行開始不接受以「美國人」身分開戶,有帳戶的人未來也難逃查稅。

另一位會計師說,從個別金融機構的角度來說,銀行如果(和美方)簽約的話,資料被外洩的客戶,可根據台灣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在台灣提起訴訟,控告銀行。

大型銀行主管也強調,美方態度強硬,看來勢在必行,一般民營銀行恐怕無法獨力對抗,主管機關在處理這件事情上,「要有擔當」,「凡是有主權概念的國家,都不會放任自己家裡(境內)金融機構,對國外政府(美國)提供客戶資料。」

許祺昌說,理論上,只要資金不跟美國往來,就可避開FATCA條款,實務上,資金運作不可能完全避開美國,而一旦產生金流,經手的各國銀行無論願不願意,都好像向美國政府通報,「誰是美國人?帳戶有多少錢?做了什麼投資?」

許祺昌說,美國政府此舉造成銀行業者的不便,但海外美國人沒有一個人能夠逃得了,現在即使突然想要放棄美國籍,還是一樣會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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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函客戶 防美海外追稅
編譯中心綜合18日電
July 19, 2011 06:00 AM | 
總部在倫敦的匯豐銀行(HSBC)已發函給在印度擁有該銀行帳戶的美國印度裔客戶,促其「留意」美國國稅局(IRS)提供的「主動申報海外資產可減輕處罰」辦法,此一辦法8月31日就要截止。

今日美國報指出,追查富有美國人意圖把資產藏匿海外藉以逃稅的IRS及司法部,去年成功迫使瑞銀集團(UBS)繳付7億8000萬元和解訴訟,以免遭到「協助富人逃稅」起訴。現在,他們再把目標對準匯豐銀行及瑞士信貸銀行(Credit Suisse),擴大協助富人逃稅調查。

該報引用佛羅里達州美國稅法專家普瑞斯(Martin Press)的話說,這封信基本上是告訴收信的印度裔客戶:最好接受IRS的計畫,否則將面臨法律後果。

普瑞斯說,他與他的稅務諮詢公司相信,發出此信代表匯豐銀行將與向其施壓的美國當局充分合作。

匯豐銀行的信函是由該銀行前印度裔服務部門主管納伊爾(Sanjay Nair)具名發出。他在信中證實匯豐銀行接到IRS的傳票,尋求銀行提供在印度擁有該銀行帳戶的印度裔客戶的姓名。納伊爾沒有透露匯豐是否將交出這類資訊,但敦促印度裔客戶,如果擔心印度的匯豐銀行帳戶的報稅問題,最好請教美國稅法顧問如何處理較妥。他說:「您也許願意了解IRS提供的『主動透露、減輕處罰』辦法。」

IRS向法院提出的文件顯示,匯豐告訴美國當局,到去年9月為止,大約9000人擁有所謂的「優惠帳戶」,這是為富有的印度裔提供的特別帳戶。據悉,這些帳戶的總價值將近4億美元。

展開調查以來,至少兩名印度裔美國公民客戶就逃稅指控認罪,另一名印度裔上個月在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Milwaukee)遭聯邦大陪審團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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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金融機構 這招厲害
記者孫中英
September 19, 2011 06:00 AM |
美國政府宣布將實施「肥咖條款」,引起全球金融業震撼。有外國金融業者上美國國稅局的網站,大罵美國此舉「流氓霸道」。美國國稅局的回覆是,「如果這些都是你們國家的納稅人,我們想,你們也會這麼做。」

美國政府全球查稅,這次似乎是「玩真的」。許多金融機構預期「肥咖條款」(FATCA)會再修改或延期。但專家說,美國全球查稅、追稅的風氣已是「主流」,沒有一位美國國會議員敢站出來反對這個法令,美國政府「不可能不做」,只有如何執行的問題。

另外,肥咖條款厲害之處在於,美國政府並不直接規範全球各地的美國人,而是「掐住」所謂「中間機構」的命脈。

「中間機構」,即全球銀行、壽險、投信及證券公司,這些公司因為有投資美國部位,或在美國設立據點,如果不接受肥咖條款,不跟美國簽外國金融機構合約(FFI),就變成未來「自己要繳稅」。

若金融業不願就範,未來只要有美國市場的所得,就要被美國政府扣30%的稅。[「肥咖條款」甚至還搞「同儕」懲罰效應,即金融機構間都會互相往來,但其中若有一家沒跟美國簽FFI,未來各公司若再跟這家公司進行「同業」付款或拆借,只要跟美國來源所得有關,美國也要扣30%的稅。

台北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高旭宏說,很多金融機構會評估,有沒有必要幫美國的納稅人「瞞他應該要報給美國的稅」。而且若外商金融保險集團,全都實施「肥咖條款」,台灣金融業因為必須要與這些公司來往,看來也必須接受。

中國銀行業協會8月中旬也在雲南召開FATCA對中國銀行業影響的專題研討會,邀請律師、稅法專家就美國帳戶納稅法案的背景、內容、發展現狀及應對建議進行說明討論。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匯豐銀行、法國興業銀行、渣打銀行、三菱東京日聯銀行等十家會員銀行代表及法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人員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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