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滅證護狼師 竟無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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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九十六年間,台中市某國小爆發男性教師謝某對至少四名男學童摸下體、口交、拍裸照的重大性侵案件。當時的胡姓校長接獲家長檢舉後,竟扮起「雙面人」,一方面對家長展現徹底調查、保護小孩的誠意,另一方面卻湮滅證據,對
當年的受害學生明年就要升高一,但包庇狼師的校長如今卻仍安穩地當校長,引發受害家長強烈不滿;人本教育基金會代為向台中地檢署告發胡校長偽造文書、隱匿刑事證據。法院雖認定胡校長確實隱匿校園性侵案,但由於當時校長沒即時通報,刑案尚未成立,因此無法以隱匿證據追究刑責;一審判無罪,檢方不服而提上訴,卻於上周四遭台中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人本表示,性侵案爆發時,胡校長為坦護
人本指控,胡校長並且誘騙家長簽下「放棄到場說明同意書」,讓家長不知道學校為討論本起性侵案所召開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她還要求受害家長之間不要見面討論,全權交給她來處理,但校方調查報告竟然指發生性侵案的原因是「師生日久生情、學生
案情愈演愈烈,胡校長卻仍不為所動,先是告訴家長,已要求
但胡校長竟還問家長,為了讓學生離開傷心地,「要不要辦轉學?或是要不要乾脆把小孩送出國念書?」讓受害家長一時之間搞不清楚性侵案到底是老師的錯,還是學童的錯?諷刺的是,該國小當時還獲台中市政府表揚為「性別教育示範小學」。
事發後隔年,胡校長申請調任到另一國小,遴選時教師會代表質疑胡校長處理性侵案涉諸多違法不當情事,但是教育處未查明事實,還協調讓胡順利調任。監院今年六月間就曾就本案糾正台中市政府及某國小,查案監委高鳳仙調查發現,胡校長涉嫌掩蓋重大性侵案件,而台中市府推諉塞責,也有維護、袒護校方之嫌,讓受害的學童和家長受二度傷害。
據了解,台中市政府遭監院糾正後,有意將胡校長調任為教育處課程督學。受害家長難以接受胡校長遲未受法律制裁,昨日北上與民進黨立委田秋堇、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共同召開記者會,質疑國家的法律究竟是要保護受害者,還是要保護這種校長?
狼師性侵男童19起 僅當性騷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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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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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110110x112010083100141,00.html
台中市謝姓男老師性侵男童案,創下國內司法史上首樁教師性侵學生一審國賠勝訴,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去年十二月廿九日宣判,認定謝姓老師犯下十九起案件,判刑十九年六月。
此案爆發後,台中人本教育基金會共接獲十名被害學生家長陳情,一審認定謝姓老師對四名男童有性侵、猥褻犯行共卅四起,訂執行刑為廿年。
台中高分院改認定犯案十九起、減刑六月,謝姓老師為男童拍攝猥褻照片等犯行明確,共判刑十九年六月。
在台中市某公立國小擔任五年級導師的謝姓男老師,被控在九十六年二月至七月間,利用午休、體育課、課後輔導、校外教學等機會,陸續對班上四名男學童親吻、脫光撫摸、自慰、口交,甚至還吞下學生精液,要求學生陪他洗澡、口交,並把性侵過程拍下來讓學生觀看。
同年十月間,四名被害學童聚在其中一名學童家,討論如何蒐證反制,家長無意間聽到討論內容,追問之下,才揭發這起杏壇醜聞。
案發後,校方一度打算隱瞞事實,僅向上通報為「性騷擾案件」,直到家長求助人本教育基金會,校方才依規定處理,被害學生家長並按鈴控告該名胡姓校長涉嫌偽造文書,但獲判無罪。
平息眾怒 中市護狼師的校長調為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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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寇世菁】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6422x132010083101181,00.html
九十六年間,台中市某國小爆發謝姓男教師,涉嫌性侵多名男童案,犯案教師遭判刑十九年半,傷痕依舊無法平息,家長抱怨校長沒有刑責,還順利調他校,質疑市府袒護,監院今年六月行文糾正。市府表示,八月中召開考績會,重新審議,校長改記大過,撤除校長職務,轉任老師,同時,包括教育處和學校,還有七人遭行政處分。
台中市某國小謝姓男老師性侵多名男童案,事隔三年,犯案教師遭判刑十九年半,受害學生明年將升高一,前塵往事依舊傷痕累累,家長不平,認為當時校長接獲檢舉,一方面展開調查,一方面湮滅證據,對狼師多所袒護,如今不但毫無刑責,還可以順利申請調到其他小學當校長,質疑市府護短。監察院今年六月間重新調查,行文市府糾正,認為校長涉嫌掩蓋重大性侵案,市府涉嫌推諉塞責,讓受害學生和家長受二度傷害。
台中市政府表示,八月中旬召開考績委員會,重新審議,結果確實加重處分。人事處指出,案發當時的女校長,原本記過,改記一個大過,現在調離校長職務,轉任教育處當借調老師。當時的訓導主任已經考上候用校長,原本記申誡一次,也被改記過處分;原本沒有處分的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都被記申誡一次。連市府教育處長,原本是口頭告誡,改為記過,當時學管科長、和駐區督學都被記申誡一次。總計:除了校長加重處分,教育處和學校共七人遭議處。市府希望以此為鑑,加強維護學童在校園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