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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7 23:23: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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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這篇文的出現﹐是因為我的一個好友回應說:也許我低調一點處理發生的事﹐會比較好吧?加上我剛好也有一些事想要說明﹐所以就寫了這篇文。 其實﹐我也很希望能低調的 但現在﹐為甚麼我決定不再低調了呢?原因有以下幾點 —— (1)低調太久了﹐我想改變形象啦! (2)我要證明我不是那個作賊的人。 因為做賊的通常都會心虛、怕人知道﹐所以我如果不怕人知道﹐我就不是賊。 當然﹐還有一種更惡的賊﹐會賊喊捉賊﹐但這樣的賊也無法自欺欺人太久﹐ 通常在他們賊喊捉賊時﹐就會曝露了自己﹐而時間也會證明誰才是真正的賊。 (因為之前一些“人”看我很多事都沒說﹐就一次又一次的抹黑、譭謗我﹐說我是“賊”… 而在看他們這麼對我之後﹐我竟然還是可以忍著很多事都不說﹐就更加大膽、變本加厲的抹黑我…) (3)「尖叫」是人害怕、受到驚嚇時的自然反應﹐所以不能怪我。 誰叫他(們)要寄恐嚇信來嚇我?我到現在還很怕呢! (4)遇到危險時要叫救命﹐當然要“高調”、要大聲﹐不然﹐誰聽得見啊? (5)就算避不了﹐那在對方要對我不利時﹐有人也許因為知道了這些事﹐而能在我有危險時提醒我﹐或者是在事情發生時因為目擊事發經過﹐而能當我的證人。 (6)最後一個原因﹐就是聖經中《馬太福音18:15-17》的教導。
其實﹐最後一個原因﹐才是真正的原因。請先看這句經文說些甚麼 —— 《 馬太福音18:15-17 》 (1)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第一個步驟) (2)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第二個步驟) (3)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第三個步驟) (4)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第四個步驟) 所以﹐之前不說﹐是因為聖經的這個教導﹔之後說﹐也是因為聖經的這個教導。 (也可見一些“人”暗中作惡已經多久了。像那個假弟兄的事﹐就已經有10年那麼久了。所以﹐我沒說﹐不代表沒事發生。) 就如我當時在教會有作過一個見證(文字形式的見證)。見證裡雖然有提到那個假弟兄﹐卻沒有說出他的名字,為的﹐就是要遵守聖經的這個教導(第一個步驟),也因為我當時只是單純的想為神在我生命中的美好作為作見證,並且也是想替他留退路,免得他難做人。尤其他如果已悔改,就更沒有必要提到他的名。 但沒想到我作的見證,竟像‘化驗器’,測出他和他的‘同黨’(就是所謂的「結黨」的情形)是假基督徒、是教會裡的‘狼’—— 他的‘同黨’除了通知他「我做了一個關於他的見證」外(雖然我沒有說出他的名字),還扣壓了我的見證,不發給其他還沒拿到的弟兄姐妹,並開始在弟兄姐妹間散播關於我的謠言,甚至毀謗我、定我的罪…
後來,當我有需要用到錢時,我想起這個假弟兄久久還沒還我的一筆錢(他似乎還因為我一直沒有向他提起,就打算‘故意忘記’),就希望可以通過在台灣的一位姐妹拿回這筆錢﹐因為他當時已經去了台灣(第二個步驟)。 結果﹐這反而又給了他與他的同黨另一個機會,不止不還我,還利用這個機會來控告我‘誣賴’他﹐並趁機報復我、羞辱了我一頓(因為他們心中存有苦毒、仇恨、妒忌…﹐而這事就記載在《 有些男人不能碰! 》一文中)。 就如當時也在場的那位“姐妹”﹐就是因為她心中有兩條都叫作“妒忌”的蛇(一方面妒忌我在教會領袖和弟兄姐妹心中的份量越來越重﹐另一方面妒忌她所喜歡的一位弟兄對我有好感)﹐所以才會抓著那個機會對我作惡… 但這麼做的他們,卻忘了耶穌曾經說過「凡做在我最小弟兄身上的,就是作在我身上」,還有神也說過「我必按著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 而我當時﹐因為已離開相關教會(還是應該說是「賊窩」?至於為甚麼離開﹐是另一個故事了),這些‘狼’看我因為看到他們不肯悔改﹐所以打算說出關於許多“人”、許多事的真相,就進一步的控告我要在那間教會‘製造分裂’。所以﹐我就連一些在離開那間教會後還有保持聯絡的弟兄姐妹都停止和他們聯繫,看那些‘狼’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怎麼控告我‘製造分裂’… 沒想到﹐他們竟然還可以因此更多的控告我是‘信心失落者’、‘墮落叛教者’ …﹐證明了他們不只不肯悔改,還越久越惡!
在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是資深的“基督徒”﹐甚至是“教會領袖”﹐卻姑息、縱容犯罪的人﹐那就是如聖經所說的﹐是「在他們的罪行上有份」(幫兇、共犯)﹔若自己本身還犯下罪行﹐就是「犯罪」(而神「必不將有罪的當作無罪的」)﹔而他們如果還是領導、教導的人﹐就要因此「受更重的審判」。 所以,之後為甚麼決定“高調”、決定把真相告訴相關的一些人(包括教會的人)、說出作惡者的名…﹐原因就在此(第三個步驟)。 也因為我甚至看到在這裡和台灣的許多人﹐無論是教會的弟兄姐妹還是非基督徒,就是因為不知道一些“人”的真面目和他們暗中所做的事,因此吃了許多的虧,還被傷害、被絆倒… 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如果再不說不做我該說該做的﹐那我就不是寬容和給他們機會悔改﹐而是縱容、姑息他們、給他們機會犯更多罪和傷害更多人了(成了“幫兇”)﹐因為聖經也說「若知道何為善而不為﹐就是罪了」。 所以﹐我不能再“低調”、不願再“低調”﹐就是因為這些原因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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