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何權峰醫師著作:「貼心」
今年,有關男女感情糾紛的新聞特別多,一對在一起七年
的男女,卻因為吵架,男的自焚,同時波及女方;另一對
年輕情侶,女的提出分手,男的苦苦哀求,女方不為所動。
不久,他約女友見面做最後談判,又被拒絕時,他抽出準
備好的刀子殺害了戀人。
愛情是美麗?還是恐懼?是否我們一旦付出了情感,我們
得到的結果就一定要非正即負?不是長相廝守,就是同歸
於盡?為什麼不能好聚好散?這是個讓人遺憾的問題。是
愛超越了極限,走到反面變成恨?還是愛火太猛,以致燒
烤變形成為恨?
恨是愛的反面,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這就是說,愛只
是一種佔有慾,戀人只是一種物品,當我得不到的時候,
別人也別想到手,所以毀了吧!既然不能一起過情人節,
乾脆一起過清明節算了,大家都扯平!代價則是一個早夭
的青春。恨是容易的,但愛才是健康的。
愛的真諦,在於它甘願為另一顆心而燃燒;恨的意義,則
在於它為點不著另一顆心而自燃。恨不是愛的變形,而是
變了形的愛;恨的根不紮於愛上,只是借用愛的面具。
感情橫豎就是個「愛」字,分手不是「孰是孰非」的問題
,只是彼此不再適合成為親密的朋友。你可以宿命地說彼
此緣分太淺,可是如果沒有經過不合適的,又怎麼知道什
麼是合適的?一切隨緣吧!抓不住的東西,硬是強求就不
能完美,何況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呢?相愛不如相配。所
以,愛錯了沒關係,只要不要錯到底,只要記得下次愛對
了就可以。
分手,只是結局,不是悲劇。當愛已消逝,最好讓它成往
事,但不必不堪回首。「失去」雖令人痛苦傷心,但也應
欣喜自己又是「活會」了,雖然走了一個人,卻得到更多
選擇的機會。當你手中捉住一件東西不放時,你只能擁有
這件東西,如果肯放手,你就有機會選擇別的。
失去有時是另一種獲得。專欄作家薇薇夫人就提醒大家:
「不要只看到傷心痛苦的一面,分手也有積極正向的一面
;否則,待深交或婚後再發現不合適,痛苦的代價必定遠
大於現在。」很遺憾,許多人因無法面對生命中的難題,
往往用「死」來解決「生」的痛苦,卻不知「得未必得」
,失未必失」的人生哲學。別離是相逢的開始,沒有別離
,哪來的相逢。失戀是戀愛的開始,結合是分離的前奏。
「再見」也可以是另一個「嗨」!
愛情沒有對錯,它的本質是瘋狂。聰明的人在其中成長,
愚蠢的人則在其中墮落。一個失戀的人,如果能夠保有一
顆溫柔的心,感激他/她曾經陪自己走過一段生命的軌跡
,即使只是插曲,至少,曾經擁有,也曾經付出。有愛就
好,只要愛過,你就曾幸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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