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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4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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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怨的愛,不為難。瀏覽39|回應0|推薦5
2007/09/21 16:05:46


    本文摘自何權峰醫師著作:「貼心」



    今年,有關男女感情糾紛的新聞特別多,一對在一起七年

    的男女,卻因為吵架,男的自焚,同時波及女方;另一對

    年輕情侶,女的提出分手,男的苦苦哀求,女方不為所動。

    不久,他約女友見面做最後談判,又被拒絕時,他抽出準

    備好的刀子殺害了戀人。



    愛情是美麗?還是恐懼?是否我們一旦付出了情感,我們

    得到的結果就一定要非正即負?不是長相廝守,就是同歸

    於盡?為什麼不能好聚好散?這是個讓人遺憾的問題。是

    愛超越了極限,走到反面變成恨?還是愛火太猛,以致燒

    烤變形成為恨?



    恨是愛的反面,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這就是說,愛只

    是一種佔有慾,戀人只是一種物品,當我得不到的時候,

    別人也別想到手,所以毀了吧!既然不能一起過情人節,

    乾脆一起過清明節算了,大家都扯平!代價則是一個早夭

    的青春。恨是容易的,但愛才是健康的。



    愛的真諦,在於它甘願為另一顆心而燃燒;恨的意義,則

    在於它為點不著另一顆心而自燃。恨不是愛的變形,而是

    變了形的愛;恨的根不紮於愛上,只是借用愛的面具。



    感情橫豎就是個「愛」字,分手不是「孰是孰非」的問題

    ,只是彼此不再適合成為親密的朋友。你可以宿命地說彼

    此緣分太淺,可是如果沒有經過不合適的,又怎麼知道什

    麼是合適的?一切隨緣吧!抓不住的東西,硬是強求就不

    能完美,何況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呢?相愛不如相配。所

    以,愛錯了沒關係,只要不要錯到底,只要記得下次愛對

    了就可以。



    分手,只是結局,不是悲劇。當愛已消逝,最好讓它成往

    事,但不必不堪回首。「失去」雖令人痛苦傷心,但也應

    欣喜自己又是「活會」了,雖然走了一個人,卻得到更多

    選擇的機會。當你手中捉住一件東西不放時,你只能擁有

    這件東西,如果肯放手,你就有機會選擇別的。



    失去有時是另一種獲得。專欄作家薇薇夫人就提醒大家:

    「不要只看到傷心痛苦的一面,分手也有積極正向的一面

    ;否則,待深交或婚後再發現不合適,痛苦的代價必定遠

    大於現在。」很遺憾,許多人因無法面對生命中的難題,

    往往用「死」來解決「生」的痛苦,卻不知「得未必得」

    ,失未必失」的人生哲學。別離是相逢的開始,沒有別離

    ,哪來的相逢。失戀是戀愛的開始,結合是分離的前奏。

    「再見」也可以是另一個「嗨」!



    愛情沒有對錯,它的本質是瘋狂。聰明的人在其中成長,

    愚蠢的人則在其中墮落。一個失戀的人,如果能夠保有一

    顆溫柔的心,感激他/她曾經陪自己走過一段生命的軌跡

    ,即使只是插曲,至少,曾經擁有,也曾經付出。有愛就

    好,只要愛過,你就曾幸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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