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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
2008/11/0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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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並非佛教獨創的,在佛陀當時的印度社會,就已經有因果的觀念了。佛教的五戒也是在當初就有了。

在日常生活中,就無時無刻不因果了,但因果有狹義與廣義。譬如,物理學也是因果法則;愛人者人恆愛之,殺人者人恆殺之,也是因果。這些都是我們能看見的,是狹義的。

至於廣義的因果,如十二因緣,緣緣相生,也是因果;福報業障、生死輪迴,也是因果。廣義的因果我們無法馬上看見,端賴自己去體悟它有無存在。我自己的體悟是,它是存在的。

但,我要說的是,佛教的精髓不是「因果」,「解脫」才是。但消滅業障、不昧因果是解脫的基本條件,猶如一個人欠了滿身卡債、積了重重情感,然後說一聲:「我不玩了,BYE BYE!」就要重新做人,可能嗎?當然不可能。跑到天涯海角仇人也會把他揪出來。

所以,為什麼後來的大乘佛教強調發慈悲心、行菩薩道?我個人認為,很大的因素來自於要「福慧雙修」、「功德圓滿」,有了真善的福德之後,才能救贖我們之前所造的業障;有了真善的心靈以後,我們才不會再去犯錯。

但,真正高級的信徒,他不會只耽溺於「消業障、求福報」(但這並非說因果業報不存在),他同時會知道,因果福報只是一個過程,最終的目的,是心無掛礙,妄念不再生,明心見性。

「直接放下、培養慈悲心?會不會太簡單太呼口號?」如果不做,確實只是簡單的口號;如果確實去實踐時,會發現,它需要好幾世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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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印祖
2009/01/04 01:08
論因果之理

醫家治病 急則治標 緩則治本 譬如有人咽喉臃腫 飲食難入 氣息難出

必先消其腫 然後方可按其病原 調理臟腑 若不先消其腫 則人將立斃

縱有治本之良方妙藥 將何所施 因果者 即今日消腫之妙法也

然因果一法 標本統治 初機依之 可以改惡修善 通人依之 可以斷惑證真

乃徹上撤下 從博地凡夫 以至圓滿佛果 皆不能離者 豈徒治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