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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是假,「戰友」也不實,戳破馬司法、媒體藉林勤綱或與林合謀的詭詐
時事評論政治 2009/08/02 09:54:37

林勤綱哭什麼哭?!

事情沸沸揚揚鬧了多日之後,檢察官林勤綱終於承認他不是前總統陳水扁的「室友」,把責任全推給媒體,歸咎為錯誤報導的烏龍事件。林勤綱的釐清並沒有解開疑竇,反而成為「謎團」的線索,牽出更多的疑問。

首先,如果沒有陳前總統「真正」的室友吳文清在媒體上公開「事實」,林勤綱會不會「以訛傳訛」的「居之不疑」?然後從「室友」連上「戰友」,歷史因此可以改寫?

其次要問的是,「室友說」出於何人之口?如此久遠的「私事」,不是「當事人」,誰能、誰敢說?何況此一說法見於所有媒體,沒有一家漏掉,可見絕對有製造中心:是有意製造還是確有所本?核心問題是,為何造假?一旦抽離掉「室友」、「戰友」的因素,林勤綱在法庭中用眼淚建構的論述馬上崩解,只剩下赤裸裸的鬥爭本色;「扁案」的政治本質再一次呈現在大家面前。

林勤綱接受訪問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說過與陳前總統是室友。要問的是,造謠的是誰?但他強調「和阿扁是三、四十年的老戰友」,這可不能再委之於「媒體」的烏龍了。既是「戰友」而且是「老」的,為什麼陳前總統「只有聽過,跟他不熟」的回應?

唯一捕捉到林勤綱的所謂「綠色淵源」,就是確曾擔任過美麗島事件的律師;「特偵組」的「政治利用」何嘗不是著眼於此!然而,「美麗島事件」的「律師團」成員共十五位,全屬「軍事審判」庭,林勤綱從事的「一般司法」不與焉;更重要的是,日後「律師團」組成「二二二會」,納入他人卻沒有林勤綱,這是其一。當年力戰國民黨的律師們,沒有一人進入黨國「司法體系」;這是「原則」與「理念」問題,可見林勤綱不可能成為「戰友」,遑論「老」了!

「室友」是假,「戰友」也不實,那麼林勤綱接受記者訪問時所說,他因為「太了解」阿扁,卻又無法迴避阿扁犯下的罪(《聯合報》,七月三十日),全屬無稽,接下來報導其他公訴檢察官形容「林勤綱珍惜與阿扁共同為民主奮戰的回憶,如今怎堪揭穿戰友犯罪的面紗」云云,洩漏了司法當局藉林勤綱(或與林合謀)的詭詐。

「扁案」法庭的雙林,真是各有特色:林怡君執「良心」之斧,把「法律」砸得稀爛;林勤綱拿「戰友」之棒,把「虛矯」(林勤綱語)打出「本尊」。「扁案」還辦得下去嗎!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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