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要不得,即將罰很大!
2011/11/01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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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除了妨礙交通,也常釀成車禍,車主更可能因致人死傷吃上官司。為遏阻違停亂象,立委羅淑蕾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最高罰鍰提高一倍為兩千四百元;全案已完成連署,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交通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表示,常傳出因汽車併排停車,致機車騎士被迫騎進快車道發生車禍,是可以思考提高罰款以達嚇阻效果;身為召委,他尊重每位立委的提案,但到底要提高到多少,仍待委員會集思廣益。
羅淑蕾提案指出,駕駛人併排停車、違停殘障停車位等時有所聞,但實務上卻未加強處締,且因罰鍰過低無法有效嚇阻。她以台北市中山北路、師大路等路段為例指出,這些路段飯店、精品店、夜市林立,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驚人,併排停車往往導致原本八米寬的慢車道,一下子縮為三米,機車騎士被迫至快車道與汽車爭道;日前桃園一名護士,就因騎機車繞過違規併排停車車輛,不幸遭對向砂石車輾斃。
羅淑蕾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違規停車罰鍰從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提高為六百元至兩千四百元,併排停車、違停殘障車位、明顯防礙他人通行等重大違停罰款,則一律罰兩千四百元,希望藉重罰嚇阻駕駛人不良停車習慣。
羅淑蕾也建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三條,將併排停車、違規停車在殘障車位、在妨礙其他人車出入處所停車,都列入違規記點項目,每次記三點,六個月內累積六點就吊扣駕照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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