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強制性能源效率分級標示」標誌(LOGO)徵選活動辦法
2009/10/2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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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能源效率分級標示」標誌(LOGO)徵選活動辦法 | ||||||||||||||||||||||||
壹、背景說明: 「能源管理法部份修正條文」已於98年6月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98年7月8日正式公告,其中第14條規定「指定之使用能源設備或器具供國內使用者,其能源設備或器具之能源效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容許耗用能源之規定,並應標示能源耗用量及其效率。」依據此法,我國將於近期推動強制性能源效率分級標示,首波推動之產品為占家庭耗能量最大宗之「冷氣機」與「電冰箱」,以及燃油交通器具汽車與機車,期藉由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資訊之揭露,讓民眾在購買產品時能優先考量其節能效益,唯有聰明選購高能源效率產品,才能創造節能、減碳、又省錢的三贏局面。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參、徵選活動辦法: | ||||||||||||||||||||||||
一、 設計說明與原則: (一)標示圖樣要求: 圖案設計以具創意、簡單、色彩明顯以及符合主題為原則。請將以下資訊帶進設計中,加深民眾對於節能的印象。能彰顯「強制性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的特徵。 1.冷氣機:: (1)張貼尺寸:長為100mm、寬為70mm。 (2)標示內容應包括下列文字: ■ 產品名稱 ■ 產品型號 ■ 能源耗用量(額定總冷氣能力) ■ 能源效率比 ■ 能源效率等級(由低至高分為5個等級,設計方法不拘) ■ 年耗電量 ■ 年耗電量以每年使用XX小時估算,實際耗電量依實際使用狀況而定。 ■ 依據XX年標準編號XXX訂定。 2.電冰箱: (1)張貼尺寸:長為120mm、寬為80mm (2)標示內容應包括下列文字: ■ 產品名稱 ■ 產品型號 ■ 有效內容積(公升) ■ 能源因素值(公升/度/月) ■ 能源效率等級(由低至高分為5個等級,設計方法不拘) ■ 年耗電量 ■ 年耗電量以消耗電量(度/月)x12個月估算,實際耗電量依實際使用狀況而定。 ■ 依據XX年標準編號XXX訂定。 (二)美感:能讓大眾易於理解,傳遞的整體訊息。 (三)創意: 1.整體的創作呈現、情境、構圖具有特色和巧思。 2.風格創意不拘,創意方式能有效傳達設計理念並吸引人。發想、抽象或具象無限制。 (四)應用延伸: 1.表現形式和技法須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之傳播與再創作。 2.設計時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或其他製品之印製、製產,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於各類活動。 (五)先進國家圖示參考:
二、創作作品規格: (一)參選作品需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各種宣導材質, 並能明顯辨別,請以繪圖軟體繪製。請將作品依需求尺寸彩色印製於A4尺寸紙張直式之中,另將標誌黑白縮圖置於A4紙張下側,並於作品上註明(附件一),列印於A4紙張並請於後面裱貼同大之黑色硬厚紙板。 (二)作品完成後,輸出創作理念請以電腦打字列印於報名表上(附件二),內容不超過200-300字為限,請將報名表暨創作理念說明裱貼於作品背面。 (三)作品電子檔案解析度不少於300pixels/inch,螢幕模態/顏色:RGB,CMYK,一律以ai檔、cdr、psd等原始檔,並另存jpg檔,請以作者為檔名,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完整參賽作品光碟含:參賽作品、設計理念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 (四)參選著作人需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三)。 三、參加資格: (一)參賽對象: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投稿參加。 (二)以公司或團隊方式多人共同創作時參與,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用以代表此團隊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三)參賽件數不限,如同時獲得不同獎項時,同名只能獲獎一次,以最高獲獎項目為之。 四、送件方式: 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完稿作品,以A4彩色平面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表板紙直式張貼(如附件一)、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二),請浮貼於表板紙背面、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如附件三)、電子檔光碟一份,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一)收件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參賽作品請妥善包裝以掛號郵寄,若寄送過程中有所損壞,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二)收件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1館1106室 節能標章推動小組「強制性分級標示LOGO徵選」收。 (三)送件內容應包括: 1. 報名表暨理念說明,請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2. 參選作品,需符合尺寸規範並適當保護。 3. 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 作品電子檔光碟。(含cdr檔及jpg檔) (四)聯絡電話:工業技術研究院陳小姐,(03)5915489。 1. 收件截止日:98年11月13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公布得獎作品:預計98年11月底。 3. 領獎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4. 其他說明:活動時程若有變更,將於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頁公告 http:// www.energylabel.org.tw/index.asp 公告。 五、評選方式與評選標準: (一)初審:邀請美術設計、大眾傳播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選出30件為入圍作品(依投稿多寡在做調整)。 (二)決審:邀請美術設計、大眾傳播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能源局代表組成評審團,從30件入圍作品中選出第一、二、三名各錄取1名;佳作5名。 (三)評選標準:(1)主題意象40%; (2)創意20%; (3)色彩及整體美感30%; (4)應用延伸及意義10%。 (四)其他說明:(1)倘若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獎項從缺。 (2)規格不符、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六、獎項與名額: 第一名錄取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錄取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錄取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入選5名:各得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紙。 七、注意事項 (一)寄件時請一併繳交完整參賽作品、報名表及著作權同意書,否則視為不合格件(郵寄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之正確無誤,若發生任何無法執行之情形,同視為不合格件)。 (二)參賽作品須為國內外首次公開發布之原創作品,並嚴禁所有圖文發生抄襲或觸犯他人著作權情事。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取消該作品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獎勵。如因此涉有法律責任或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概由參賽者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不得異議。 (三)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視同授權能源局無償使用,且不得對節能標章推動小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能源局保有修改權、攝影、出版、公開展示及發行等行為之權利,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應於同意書上簽名同意。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四)為配合宣傳,參賽作品得以公開發表刊登,獲獎者有出席頒獎儀式及接受媒體採訪之義務。 (五)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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