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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9.聯合晚報:一河兩制 淡水河管理一團亂 瀏覽105|回應2|推薦1
2008/04/09 21:16:22

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高雄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管理愛河,將事權統一由海洋局處理。

  不過,北部的淡水河水上活動管理,目前仍呈多頭馬車,甚至呈現一河兩制,只能用一個亂字形容。

  台北縣政府管理縣市交界的淡水河,係由觀光局依發展觀光條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活動項目,再依不同活動由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各依權責管理。

  例如:

   河川地申設碼頭,屬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縣府水利局權責;

   漁人碼頭屬農業局權責;

   八里風帆碼頭屬教育局權責;

   八里左岸、淡水河黃金水岸等交通船碼頭以及交通船收費、船舶管理等業務則由交通局負責;

   航道則由基隆港務局台北港分局負責。

  權責單位之繁複,有時連權責單位官員也弄不清楚。

  台北縣觀光局長秦慧珠說:縣府在93年,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北縣河域可進行的活動項目,係採正面表列,與中央要求採負面表列不同,因此,形成同一條淡水河,北市河域可划獨木舟,北縣卻不行的「一河兩制」情形。

  目前,北縣觀光局正設法調整,要改採負面表列,希望年底能改正一河兩制。

  台北縣交通局長林重昌說:過去愛河管理,也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依權責負責該管業務,任何船舶要停靠碼頭,只要申請、繳規費都可以,高市府訂自治條例,只是統一事權而已。

  目前,北縣各碼頭,同樣都接受船舶申請停靠,只要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碼頭管理單位申請、交管理費或清潔費就可以。

( 在地新聞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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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網卒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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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淡水新碼頭 地方群攻
2008/05/08 10:26

 2008.04.29.聯合報╱記者林敬殷/淡水報導

  縣府為紓解淡水老街及渡船頭腹地狹小,造成民眾等候搭乘藍色公路遊艇的不便,計畫在捷運淡水站後方興建1座新碼頭及1座斜張橋。

  縣府交通局昨天在淡水舉行說明會,不料卻引來地方及生態人士強烈抨擊「破壞生態、影響生計」,令縣府代表相當難堪。

  會議最後在淡水鎮長蔡葉偉協調下,要求縣府評估「延伸原有的客船碼頭長度」可行性,讓縣府原擬定的新建碼頭計畫,形同胎死腹中。

  假日藍色公路的客船碼頭,候船民眾常大排長龍,甚至投書縣府陳情。

  縣府為紓解人潮,去年原本規畫在淡水郵局後方興建新碼頭,但因為有影響景觀之虞,最後改到捷運淡水站的後方。

  依縣府規畫:新碼頭可停泊一般渡船與500噸級渡輪的碼頭,同時還有1座對稱單塔斜張橋,做為連接岸邊和碼頭之用,斜張橋高約4公尺、長約300公尺,浮動碼頭有1大、2小的船席,大船席可停泊500噸的大客輪,兩側未來還可另外擴充4個船席,計畫需耗資1.8億元,若今年底順利發包,明年10月就可完工。

  不料,地方及生態人士對這項計畫並不領情。

  漁民吐槽說:當年蓋客船碼頭,害得漁民放網、捕魚的地方全被堵塞,「那也就算了」,但現在又來一個更大的,要漁民怎麼討生活?舢舨船也不能迴轉,還捕什麼魚啊?漁會代表更大罵,縣府只顧財團,不管漁民死活,難道只有觀光客命值錢,漁民就不管?

  交通局長林重昌澄清:若不管漁民,就不必到地方辦說明會,就因考量漁民生計,才會改到捷運站後方。不過,漁民對此卻不表同意,說:「我們忍很久了!」

  「民眾等船,就是淡水的商機!」台北縣河川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宋宏一此話一出,漁民立刻鼓掌叫好。

  林重昌回應:讓民眾在大熱天等上1小時「就是政府不對」,縣府不能對不起想搭船的人,就是因為現有碼頭的等候線太短,船席不足,才要蓋新碼頭,這樣也方便八里鄉的人坐渡輪到淡水轉乘捷運。

  宋宏一嘲諷地說:既然橋要做這麼長,乾脆「蓋過去」,連到八里鄉算了,何必大費周章。

  多位漁民要求,與其蓋新碼頭,不如就把現有碼頭加長,不要另外再蓋新的了,再蓋1座,漁民的漁場會變得更小。


新黨網卒孫塋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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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9.聯合晚報:高雄愛河,竟成高市府獨有
2008/04/10 13:57

(本文改寫自記者謝龍田/高雄報導)
 
  愛河遊河已成高雄市觀光的招牌行程之一,馬英九也有意在五二0就職大典招待外賓搭船遊河。

  但是,高雄市府日前卻通過「高雄市愛河水域自治條例草案」,緊縮愛河水域的管制,引起船艇業者及漁民反彈。

  業者抨擊:市府將手伸入愛河,從此愛河變成市府獨有,不是全體市民的愛河,「愛河形同被市府戒嚴」。

  高市海洋局表示:未來會朝開放方向努力,讓觀光客有更多選擇。

  高雄市政府管理愛河的自治法規有「高雄市愛河景觀管理維護要點」、「高雄市愛河水上活動應行注意事項」、「高雄市愛河區域光環境及夜間燈景照明補助實施方案」,不過均無罰則。但是,自治條例草案出爐後,不遵守市府規定會被處罰。

  草案內容包括:

   在愛河水域遊憩、船舶行駛及停靠,都要事先申請,

   禁止任意擺攤、吐痰、檳榔汁(渣)棄置口香糖、菸蒂、紙屑等

   違規者將開罰,罰款從2400元至10萬元不等。

  草案送市議會審議,如果過關,未來任何船舶要行駛愛河,都得市府核准。

  業者擔心:愛河遊河商機看好之際,遭市府壟斷,「獨厚」特定廠商。

  受衝擊最大的目前靠泊在愛河五福橋、同盟路段等水域的數十艘舢舨、船筏,以及偶爾載客遊河的客貨兩用船、小艇。

  陳姓船東說:如果草案實施,愛河的使用權將全盤掌控在市府手裡。也就是說:市民喪失使用權,愛河變成市府獨有,不是全體市民的愛河。愛河當水路的功能將走入歷史,不但漁民無法自由行駛愛河,擁有小艇等動力小船的人,也難以暢行。

  謝姓船主說:他原本有時開小艇載友人遊愛河,因擔心被罰,最近都不敢開船進愛河。此外,一些攬客的小船船主聽說後,也視愛河為畏途,愛河形同被市府戒嚴。

  愛河目前只有市府委由民間派遣人力的「愛之船」經營遊河航線。

  海洋局長孫志鵬說:民間一些船隻,夜間航行時,常不開燈,影響愛之船安全。

  至於長期靠泊在愛河水域的船筏,孫志鵬指出:已加強溝通,若自治條例通過實施,船筏就不能任意停靠、行駛。

  海洋局最近努力推動,在旗津漁港的自由長堤碼頭,開放供觀光船艇靠泊,以促進高雄市觀光。

  孫志鵬說:愛河遊河,未來也會朝開放角度邁進,只要資格符合,遊河應不會只侷限愛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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