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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3 03:08: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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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在桃園八德市公所附近 (派出所也在附近) 我在外車道右轉時,內車道沒有車 瞬間一輛貨車從內車道方向也右轉 貨車尾撞爛我車的左前方 我堅持報警,肇事者凶我說是我的錯,連手機都拒絕借我報警 (附近住戶不多) 我手抱個奶娃還要四顧找電話 條子來了還帶著修車廠老闆 (因他一直在旁推銷我去他那修車,我才知) 條子鬼畫符一張後,見我拒絕那修車廠的 就要我趕快移走車子,否則要開單罰我妨礙交通 到了派出所,條子說是我的錯 我想問清楚,條子說 "女人不懂,回去找你老公來跟我談" 之後,我到那條子的直屬分局用 "我有錄音存證" 才得到 "接見" 然後要我去找那條子的所長 條子所長說,他的部屬錯了,他沒有權利判定車禍責任 廉價的道歉,肇事者也早已找不到人了 我的孩子在派出所還差點被電死 那條子說只能透過 "調解委員會" 來解決 ps. 在分局等候時,聽到一條子正在幫一個撞到人的,教他如何應付受傷家屬 ps. 我的調解經驗是 "白癡才調解" 我當了白癡 ps. 我曾打電話給一縣議員,希望他能知道警之爛,他的回應卻令我更賭爛 ps. 管區警察大爺,總統選舉時已告知我這公寓有人開賭場,怎不管呢 ps. 我這有住戶是幹警察的,能視賭而不見,也喜歡在租地露天焚燒 ps. 民進黨徒,我的房子等著你們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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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