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鎮公所安排垃圾車停駐從今年的三月一日起將延長半個小時停駐時間
2014/02/1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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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金寶/竹南報導】環保署推動垃圾不落地政策,據環保署數據顯示表示,自從推動垃圾袋收費、垃圾回收與垃圾不落地等措施之後,台灣2010年每人每天平均垃圾量從1998年的1.14公斤減少58%,至0.48公斤。竹南鎮公所為配合撤除垃圾子車,並考量竹南趨向都市生活型態,規劃在夜間收垃圾,方便晨間丟垃圾的竹南鎮民們,因而把地點選定於中港停車場、中正路土地銀行旁、龍山路與博愛街口(照南國中預定地)及大埔里福龍宮停車場等四處。於每天早上安排垃圾車停駐,時間為六點半到八點半。但從今年的三月一日起將延長半個小時停駐時間。竹南鎮長康世明表示,垃圾的停駐,隨著竹南鎮內人口數的增加下,有不少鎮民們向我們公所反映,希望能夠增設停駐點,因為理解到鎮民們的需求,但考量目前清潔隊人力及我們竹南鎮上的市容環境,對我們鎮民們感到很抱歉,目前難以增加,但停駐時間會因為民眾們的需求把停駐時間給延長半小時,以方便民眾們。
竹南鎮公所清潔隊表示,原有的四處地點,中港停車場方便通行西濱快速道路民眾使用,照南國中預定地則是通行福高民眾使用,福龍宮為通行竹南科學園區民眾使用,土地銀行在市區,十分便利。
但部分地點仍有少數未遵守規定的民眾,在非垃圾車停駐時間內隨意棄置垃圾,竹南鎮公所清潔隊表示, 竹南鎮垃圾收集為一般生活垃圾,嚴禁丟棄事業廢棄物,如經查獲,依廢清法第36條、第52條相關規定,科處新台幣6000元~30000元罰鍰。垃圾車未到達前,請勿將垃圾隨意放置地面造成污染,違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6000元罰鍰。竹南鎮公所也將會不定時派員稽查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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