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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自由時報申訴函 瀏覽668|回應2|推薦14
2007/09/26 09:13:30

申訴函

註:我已於9月26日早上寄出此信,給總編、組長、同事

此致、敬呈:

社長

總編輯

大生活中心執行長

醫療環保組組長

編政組

  環保署於96919致函報社,在未援引任何法條與未經法律裁定確認的情況下,單方面指稱,我於810917兩度要求環保署環評大會資訊公開的行為,「已嚴重妨礙公務,請  貴報迅行處理,同時本署不同意該記者再至本署進行採訪。」社方於921對媒體發布聲明指出,內部主管將組成新聞評鑑小組調查事實,並強調在民主國家中,新聞採訪自由應受保障與尊重,不應受任何單位片面的限縮或戕害。 

 

  妨害公務屬於公訴罪,必須經由法律裁定,但在報社新聞評鑑小組尚未召我回報社了解事情始末之前,96925星期二(中秋節)晚間931分,正值休假期間的我,突然接到醫療環保署組長蔡以倫電話口頭告知,在沒有做成公文決議公告的情況下,報社內部的評議小組已決定將我轉調內勤,926起立即生效,但未說明工作內容為何?

  我當時向組長反映並詢問:「請問新聞評鑑小組成員為何?社方評鑑小組並未找我回去詢問?轉調職務理由為何?為何沒有公文昭告說明?該如何向社方申訴?」以上答案均未獲得解答。組長告知,報社並無申訴管道流程,請自行與總編連絡。

  報社內部之評鑑小組決議過程,並未告知明確的組成人員、開會時間、決議過程、決議理由,也未告知該如何申訴。在未召我回社方了解說明、缺乏公開評議過程、沒有具體公文決議、申訴管道闕如的情況下,僅透過醫療環保組長電話口頭告知調動職務,綜上所述,我無法接受社方如此缺乏公平、公平的審判與決議,特此提出申訴,敬希復函,萬分感謝。

          祝:      安!

 

自由時報醫療環保組記者周富美(員工編號91025) 敬啟               

                                            中華民國96926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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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pc
對抗也是人生的一個過程
2007/10/01 23:31

如果是為公義,不需要這樣打擊人心....

這世界就是太多像閣下這樣選擇偏安的人

所以我們的世界一點一滴的喪失公理

就是因為年輕

所以還敢跟世界對抗...

你可以選擇你的偏安

但是不需要告訴別人怎樣的生活才是方向...

或許你的選擇可以很安穩

但是你的漠視也是這個世界敗壞的因子

別忘了

你也有責任的!


兩隻娃的把拔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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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跟現實的拉鋸
2007/09/26 23:29

坦白說,我是不喜歡媒體跟記者的。但是我更不喜歡亂搞的政府,媒體或是記者亂搞頂多影響一些人,政府亂搞,搞掉的是我的未來,是我納稅的錢。

在這件事中,可以看得出來貴報屈服於環保署之下,竟然只有敵報發聲!?在理想與現實中拉鋸,連自己的報社都不挺自己了,您真的很辛苦。

還是希望您挺住,不要讓劣幣驅逐良幣,讓這個行業還留有一點希望跟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