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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藉口
2010/12/05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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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說:<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
結合的原因我相信,分手的理由絕對是藉口,
相識、相惜、相戀進而相愛,
有愛就該試著~<接受對方的缺點,放大欣賞對方的優點>,
即然了解對方、有愛為何又不能體諒對方?
所以~如果因了解對方而要求分手,
那真的是全世界最爛的一個理由,
難道交往中的恩恩愛愛、甜言蜜語都是假的嗎?
我喜歡說:<因緣份而結合、因誤解而分手>,
緣份引導著有緣的人在各種狀況下相遇,
但各種的磨練都在考驗著每一段感情,
過不了這關,就是個哀怨的悲情故事,
通過了考驗,就是個美好的愛情故事;
然而,我更希望大家都是:<因緣份而結合、因尊重體諒而永久>
不論什麼原因而相識,都是個緣,
如何"圓"好這個"緣",雙方都得有心才行,
因為有心才知尊重,也因為有心才知體諒,
最後也才會因為有心,才能天長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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