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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5 20:37: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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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數人對時政感到心灰意冷,不願狗吠火車時,我們仍在等待河清之日。 我們的總統,在陳菊敗訴的官司中,第一時間就肆言批評司法的判決,清楚的顯示出,他自始至終就只是個「民進黨的主席」,從來不明白「總統」的職責和義務是什麼。雖然他已經當了七年,領了人民七年的薪水,但是他只替民進黨辦事,總統的工作似乎只是更方便他去做民進黨的主席。 當總統不只是擁有權力,更有他的責任,人民給他權力,是為了要他去完成他的責任;一位清潔人員都知道他領一份薪水要盡到工作的職責,我們的總統卻好像不知道他的工作職責。他的職責是維持一個職能良好的政府和和諧的社會,使人民可以過想要的生活。司法是政府的一部分,他應該使司法真正發揮獨立審判和伸張正義的功能,而不是在打輸官司時,任意指責司法不公;更不應該任由總統夫人屢次以病為藉口不出庭,蔑視司法。 台灣應該有很多有能力、有道德、有責任感、有良心的人,但是我們卻選了這樣一個人作總統,真是令人感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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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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