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傳福音的經驗
李鴻志牧師
今年四月復活節,台灣中信月刊會登出一篇吸毒犯張洛銘「浪子歸家」的故事,在採訪他時,我深思了一事,這揭開了我傳福音的一個盲點。
張洛銘在獄中信主,但遇到一個獄中文化是他無法克服的。他從聖經中認識耶穌說:「只是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6-27)
他的獄中文化是老鳥欺負菜鳥,作為老鳥,張洛銘不可能降卑自己去做菜鳥的事。即使他想改變自己,但改變不了這文化;除非離開監獄,否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在我看來獄中文化,像是一艘大船一樣,要改變它的航線很難,但改變小船則較容易,小船是指個人。除非離開舊文化,進入新文化,否則受刑人要活出更新的生命也很難。這是張洛銘出獄之後,一直幫助受刑人直接進入「中途之家」,再進入社會的原因。
在我看來,除非對方穿上袈裟,是個出家人,否則都該被視為「中間選民」──有權決定,尚未決定者。面對中間選民,他們最想要的是──選擇你的信仰,於我有何好處?因此,隨時預備益處給人,是傳福音的重要祕訣。
給予實質益處前,某些潛在益處是可先預備的,亦即建立和諧、信任、理解的關係。若能有信任關係在先,之後給予什麼好處,效果都會更加倍。
為了建立信任關係,我常寫文,因為見文如見人。對於別人,他(她)若不認識我,我被視為無聊男子是很正常的,但進入fb,察看我過去所寫的,很快我會從無聊男子變成可信任的人,這有益於之後實質地給予。
我能給人實質的益處是,我會送人我寫的《五年讀完一遍聖經中英筆記》,但我不常送人,因為對方若不想寫,送也沒用。但有一種情況例外,為人主持安息禮拜後,我會視情況送家人一套《五年讀完一遍聖經中英筆記》和《五年聖經靈修之第一年》作為紀念。
與人建立個別接觸,會使每個小船較易轉彎,因此我常秀我寫的筆記給對方看,並跟他們談「為何要寫、如何寫、如何應用」。談這些話題,可建立信任關係,也可實質給予。透過這方式,我已帶領許多人回到聖經,並建立穩定的靈修習慣,這樣的益處遠勝於只給人一本書。
有一次,有個家屬跟我說:「你不用送書給我,我若不寫,等於資源浪費,不如送給更需要的人。」那天,他掏錢買了兩套,那是我們在等候火化中所談的結果。付錢,表明他認同我所說的,同時也決心去做。後來,我邀他加入我的「中文筆記群組」,建立另一種信任關係。以這方式來傳福音,使我結交了許多新朋友,且都是有意義的屬靈關係。
在帶領人練習寫筆記時,我常分享約書亞記一章1節:「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了。」我說:「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摩西是他們最偉大的領袖,但再偉大的領袖,來到約書亞記第一章,第一句話就說他死了。每個人都會死,我要趁死之前,完成最該完成的事。對我而言,這事就是教人寫靈修筆記並發展門徒關係。我已教人十年了,我預估會教到死為止。」
若有一種工作能一直做,且持續做到死為止,那是真正的使命。這樣的使命不是我創新的,而是來自耶穌的榜樣──祂傳福音、發展門徒,直到離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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