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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give and Forget
2010/01/2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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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 New York Times )前幾天刊登了一篇文章引起了晨間新聞的熱烈討論。文章的作者是位女性,文章的內容是她的親身經驗。

 

作者與相戀數年的男友結婚三年後有了身孕,在她懷孕七個月時有了外遇的先生堅持離婚棄大腹便便的她而去,當時的她又怨又恨不懂為什麼相戀這麼多年才結褵三年又正衷心期待的愛的結晶抵不過先生的新歡?無可奈何之下簽字離婚搬回紐約靠近娘家,生下一個男孩,四年多來不曾再婚獨立扶養孩子。

 

有一天她突然接到前夫的電話告知她,他已是癌症末期的病人,生命指日可待,回想從前他覺得病體殘生最大的缺憾是沒有當過一天的父親,他希望她也懇求她完成他生命盡頭的唯一的一個心願:「讓他進入五歲孩子的生活裏」。作者考慮了很久,問親人、朋友的意見、參考牧師的看法甚至去請教心理專家。眾說不一,有人說為了孩子對父親有個印象與回憶,免得將來長大有遺憾怪媽媽在他小時候還不會自己拿主意的時候剝奪父親與他之間的親子機會。有人則說當初他那麼狠拋妻棄子如今自食其果有何面目回頭懇求?

 

她最後答應前夫的臨死願望,讓接受化療的前夫與孩子共度了直到他死去的幾個月時光。她說那幾個月前夫極盡體力與能力所及盡到了一個父親所能做的極限,對五歲的孩子而言影響是否正面她也不得而知。

 

五歲多的孩子習慣了沒有父親;然後是出現了幾個月的父親;最後是永遠不會再出現的生父,對他的成長會造成什麼影響?作者寫到前夫死後孩子黏她黏得特別緊,時時問她「媽媽,妳會不會也突然消失無蹤?」她說只有耐心的等孩子慢慢長大後她會好好的跟他溝通讓他了解。

 

ABC國家廣播公司「早安美國」的主持人問她這所以會這麼做是不是盡棄前嫌貫澈一般人口中常說的” Forgive and Forget ”?文章的最後作者說大家都覺得她給「Forgive and Forget」做了一個最好的示範,可是她並沒有「原諒」更不可能「忘掉」前夫對她做過的絕情,雖然他已往生。她強調「只是,她及孩子的生活需要往前走( Moves On )」。她不說Life goes on卻堅持她需要Moves on

 

日本文學家川端康成曾經在他的一本小說裏寫過這樣的一段話:人與人之間的嫌隙,莫過於夫妻間的嫌隙所產生的那種切膚之痛了。如果它變成憎恨,那該是最醜陋的憎恨了!

其實又何止夫妻呢?人與人之間有些傷害既已造成實在是令人難以忘懷的,只是「覆水難收」實在也沒能再做些什麼讓它恢復原狀,只能告訴自己不要經常的在腦海裏去回味,去複習那些痛,因為那會變成阻礙自已往前走的絆腳石。

 

大概還是忘( Forget)不了吧?那麼只能告訴自己「算了吧!Forget it!」玩玩文字魔法吧!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心態上差了好多呢!「算了吧!」會釋放自己,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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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黑娃
2010/01/27 04:19
遺忘

容易 

要原諒或寬恕  難多了 

需要智慧加上宗教家的情懷與胸襟

謝謝回應。說得太好了。 王絹絹2010/01/29 11:22回覆
2樓. connie F
2010/01/23 13:00
如果,是我說.
忘不了的.為了自己好過,只能安慰自己,就算了吧.
謝謝回應。為了自己好過真的只能算了吧!否則只有更感傷而已。 王絹絹2010/01/24 07:36回覆
1樓. Derek
2010/01/22 22:29
To be a fool

記得 有段歌詞 "忘不了 你淺淺的笑  也忘不了你 那麼的好" ..........

愛情 的  美好  forget  也難

愛情 的  創傷  forgive  更難

forget  and   forgive  不容易

forever  更不容易

也許  太多人  just for fun....................

To  be a fool  也許 會較快樂吧

To  forget  it.........................................................

謝謝回應。真的,有時傻一點或許會讓自己好過些。 王絹絹2010/01/24 07:38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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