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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1中國時報社論
2006/04/01 09:51:57瀏覽113|回應0|推薦0
雲林課徵「碳稅」背後的地方財政困局

    雲林縣財政拮据,打算針對境內台塑六輕、中油八輕、台塑大煉鋼廠等,課徵具有環保意義的「碳稅」。對此,中央政府態度保留,反對雲林縣政府課徵綠稅。中央與地方為了綠稅拔河,表面上看,是稅制問題,涉及環保理念,並以地方稅法通則,做為拉鋸著力點。然而深究此事原委,不難發現問題癥結,還是財政困難,雲林縣所力爭的,還是財政收入。

    台灣這幾年可以說是財政瀕臨全面赤字化,不但中央政府連年吃緊,債台高築,地方政府更是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早從民國九十年代初起,每到年底各縣市政府都會群起鼓譟,向行政院要錢過年。現在,會計年度第一季尚未結束,雲林縣就擬議課徵「碳稅」,可見地方財政問題之嚴重。

    雲林縣此舉,除了財政拮据之外,還夾雜著對大規模企業「本縣拉屎,他處下蛋」的忿懣與積怨,因此高舉防治污染大旗,以環境保護為名義徵稅。然而,純就租稅體制而言,雲林縣此舉並不符合稅制的基本邏輯。

    租稅不能限制用途,規費才能限制用途,例如,汽車燃料費、空氣污染防治費都是規費,也都指定相關用途。雲林如果開徵「碳稅」,性質是租稅,不必指定用途,可以拿去支應人事、政務所需,紓解財政壓力,但如此一來,就不符「防治污染,環境保護」初衷。另一方面,如果開徵「碳稅」,就必須名實相副,指定用途於防治污染,無法用以支應人事、政務所需,還是無法改善財政困境。

    也難怪雲林縣政府會出此絕招,逼中央政府表態。雲林每年以土地稅為主的自主財源,不過四十幾億元,中央政府補助不超過一百億元,但縣府年度預算就超過兩百億元,只能舉債度日,年復一年,債台步步走高,逐漸積重難返。不止農業縣分如此,像高雄縣、台北縣這樣的工商大縣,現在都一樣叫窮。

    地方政府喊窮,中央政府也好不到哪裡去,沒有財政餘裕,供解地方政府燃眉之急。於是,中央政府只能死馬當活馬醫,循兩條途徑來暫時挹注地方財政缺口。其一是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改變統籌款分配辦法,削北高兩個院轄市財源,分潤其他縣市。其二,是提高地方政府舉債上限,讓縣市政府發行更多公債。前者,等於是挖肉補瘡;後者,則是飲酖止渴,兩者都無法根本解決地方財政困難問題。

    改善國家財政,不外開源與節流。開源方面,從中央到地方,債台均已高築,實在不能再開公債大門,禍貽子孫。正本清源之道,還是在於增加租稅收入。不過,台灣政治結構與社會氣氛,都難允許任何形式的加稅,過去十餘年來,也僅有「最低稅負制」闖關成功。這次雲林縣打算開徵「碳稅」,如無意外,最後將遭財政部否決。總結而言,不能指望開源,只能求助於節流。

    各級政府應該拿出決心,訂定明確進度逐年控制支出規模,以五到七年時間,將財政惡化現象壓縮到一定程度以下。積極而言,各級政府不能再為了討好選民而侵蝕稅基、削減稅率;消極而言,則是謹慎編列預算,改變現有好大喜功的暴發心態。

    地方財政苦不堪言,但是,各縣市政府、縣市議會,卻蓋得一棟比一棟金碧輝煌,縣市政府與議會首長,公務轎車一輛比一輛高級豪華。各種大而無當的「館」、「場」、「中心」、動輒耗資數億元,甚至十餘億元,完工之後,浮擱閒置,坑殺天文數字公帑。這種不切實際,好大喜功的暴發戶建設,各縣市所在多有。

    如果歷史能夠重演,時間能夠重來,回到當初,縣市政府與議會大樓蓋小一些,主管坐車陽春一些,出國考察能省則省,各種日後荒廢閒置的展覽館、文化中心、運動場,全部打消不建,必然能夠省下天文數字經費,各級政府財政何至於陷入如今困境?債台何至於如此高築?財政收支劃分制度何至於成為叢林戰場?環保、防污何至於成為徵稅的口實?

    此種殷鑑,斑斑可考,除非各級政府拿出決心,糾正上述惡習,否則,習慣不改,支出規模擴張,開徵再多的稅負,發行再多的債券,資金供給永遠追不上支出需求,短絀缺口永遠存在,台灣的財政也將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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