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9/11/21 16:06:56 瀏覽1110|回應12|推薦43 | |
|
引用文章卓越新聞獎/邱毅:我痛苦 你得獎 日前邱毅被台南扁友會會長黃永田扯掉假髮的事件,引起了一陣子的討論,而一個朋友也曾經以自己的經驗,去對這位扯假髮的人嚴厲譴責,那時候,我的看法其實跟他完全一致,也同樣認為這種行為非常不可取,已經接近「霸凌」了。 想不到事隔多日,居然看到《聯合報》在吹噓說,他們的記者因為拍到這種,在我看來近乎霸凌之行為的照片而得奬,而讓這樣「拍攝技巧卓越」的照片得奬的評審之一,也就是敝校社會學系的 就以用心來講,嗯,我想《聯合報》的曾姓記者能拍到這樣的照片,大概是已經在法院現場用心、耐心地守候許久,而又恰好逮到那樣的機緣,在那位扁迷作出行動的一瞬間按下快門,而照出這樣的相片,這個的確是需要有一定的攝影技巧才有辦法拍下來,因此,該位記者的拍攝技巧,也許可以算是卓越吧! 再者,若要說關懷,老實講,像這種會令當事人有不堪、同苦之感覺的照片,實在不適合屢次公開刊登,遑論評定它可以得奬,甚至再次刊登出來,吹噓自家記者的攝影技巧有多棒,雖然我不喜歡邱毅,但 至於說深刻,我不知道 總之,我個人實在看不出來,這樣的照片有什麼好拿出來自吹自擂的,除了拍攝技巧可能很好之外,其他實在沒什麼正面的意義可言,就好像媒體這個「社會規範執法者」,每每名男人的婚外情曝光,對婚外情中的女主角窮追猛打(不是社會喔)一樣,除了突顯媒體的鯊魚、蒼蠅、禿鷹性格外,一點用也沒有。 邱毅這張假髮被扯的照片得獎,而得獎的報社再次把它拿出來吹噓,只能說在台灣,新聞媒體這個社會領域中的集體價值觀,確實是「新聞性、收視率、銷售量擺第一,社會責任一邊涼快去」,現在是這樣墮落,以後大概也依然是這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