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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孫仲瑜,看婚外情與性交易的觀念落差
2009/11/17 11:02:40 瀏覽4341|回應5|推薦34

引用文章商品化孫仲瑜,男性霸權萬歲

老銀舉了媒體的兩個網路民調來做所謂的交叉分析,認為台灣社會的成員對於婚外情和性交易在觀念上有很大的落差,認為後者應該除罪化,而認為前者依舊是不道德的。有人看了後覺得寫得很好,就把文章貼給我問我的看法與見解。

在男嫖女娼的部分,1,360份樣本中有50%的受訪者認為應該除罪化,而在吳育昇婚外情的部分,2247份的樣本中有56.3%的人認為吳育昇搞婚外情對社會做出不良示範,不過,我要聲明的是,前者其實沒有任何統計意義,後者才有,何況兩者是不同的調查,不能夠就此作出,台灣社會的成員對婚外情與性交易有關念上的落差。

真的要做交叉比對,很抱歉,還是要在同一個調查當中才可以如此,何況這兩個調查都沒有交代樣本或資料的來源、抽樣方式等量化調查的重要項目。而這交叉比對其實就是我之前才講過的,就分別把「是否認同性交易」和「是否認同吳育昇婚外情」各自視為一個獨立的變項,進行大樣本調查之後做卡方檢定(就是媒體常講的交叉分析)。

雖然從「統計角度」看,這兩個民意調查並無法凸顯台灣社會對性交易和婚外情的觀念落差,不過,就「常民角度」來看,我倒蠻同意,台灣社會可能存在這樣的觀念落差,以及與此有關的老現象,就是台灣的社會規範由男性掌控,另外,我還發現性交易與婚外情有個共同點,就是相關的社會規範(含法律),對女性而言都是相對不利的。

就婚外情來講,台灣社會一般聽到或看到婚外情的事件發生,通常都是傾向去責怪女方,而輕縱男方,有時還會去揶揄男方的妻子,或者要男方的妻子對丈夫原諒(這種社會規範系統的態度勸服行動,常以孩子為訊息內容),也常會聽到男方的親友家屬罵女方「狐狸精」、「野女人」,對女方做道德審判,對於男方則相對沒這麼嚴厲。

至於性交易,我之所以覺得在台灣社會的情境脈絡中,會跟婚外情有共同點,是因為台灣性交易的相關法令,目前也還是去處罰提供性服務的女方,而不處罰從事性消費的男方,兩者的共同點,就是把「社會規範責任」歸給女方比較多,男方則相對比較少,惟在婚外情的情境中,女方被斥責的頻次、程度常會高過性交易的情境。

雖然嚴格講,要做大樣本的民意或態度調查才能確切證明,台灣的社會成員對婚外情與性交易有顯著的觀念落差,不過我認為,關鍵點可能是相較於性交易,婚外情常常會有「女方主動勾引男方」的質疑,而性交易則一般皆認為「只是」男方所從事的一種消費行為,雖然提供服務的女方職業聲望多半偏低,不過比較少受到前面的質疑。

我想可能就是這樣的認知差距,使得到現在為止,台灣的社會成員對婚外情的容忍度都比性交易來得低,不過,我不認為這可以完全解釋,為何吳育昇發生婚外情之後,媒體輿論的焦點都集中在孫仲瑜身上,其中一部分,還是因為對媒體而言,孫仲瑜比吳育昇要來得有「話題新鮮感」,何況又是所謂的美女,有一些特別的「效果」。

倒是媒體傳言說,吳育昇的座車還有薇閣的體驗券都是太太提供,還有立委羅淑蕾對孫仲瑜一些難聽的批評、范可欽出於奇貨可居的心態對孫仲瑜品頭論足的報導,都可略地看出,碰到婚外情這種事,還是女人比較會成為「社會規範執法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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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猫的阿金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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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看演化心理學對此的看法
2009/11/18 17:18

婚外情或嫖妓,對婚姻的衝擊程度,還是要從演化心理學的角度來看.

不必看民調,下述現象,已是社會學研究的定論:

先生婚外情,妻子心中大怒,但多數會努力挽回先生的心與人,態度與行為皆反映此心態.

    若先生偶而嫖妓或一夜情,因為不致危及婚姻,雖心中仍憤怒,但程度較低,所以"給那個死鬼一點教訓"後就風平浪靜了.

吳立委的行為屬那一類?

目前看尚屬後者,"才第一次就曝光了"(也許真如此,如果已交情甚久就不必那些名車盛宴高級旅館的儀式性排場了),所以吳夫人原諒先生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但若未被發現而延續下去,一時意亂情迷不無可能變成相逢恨晚,那時對吳夫人就是真危險了.

一夜情慣犯,反而不致有精神出走的危險,其夫人反而可以老神在在,"這死鬼又犯癢了",

吳立委屬之嗎?若如 此那他就真是兩面人多年了.

若屬初犯,因"驚為天人"而"意亂情迷",則真正屬高危險群了.

另一個角度來看,婚姻中妻子婚外情與嫖牛郎或一夜情曝光,丈夫反應屬何者?

  結論明確:會原諒"失貞"妻子的絕對鳯毛麟角,縱使心中不捨,怕也難擋三姑六婆(真的只有女的嗎?)等腹議的威力.

落差何以如此之大?

演化心理學闡明原因,認為是男女生殖策略不同,造成認知行為差異

女性對孩子確為己出有十成把握,要留住先生是確保能繼續協助撫養孩子,要再多男的也無太大助益;先生嫖妓或一夜情,反正心與人都還在,損害不大,離婚反而損失更大;但若婚外情,要是弄成兩頭大,甚至人心皆失,那就損失慘重,所以努力挽回人與心是合理作法

男性對孩子確為己出就只有九成把握(北歐調查結果數字),如妻子不忠,必須合理懷疑,之前是否也如此過,自己多年辛苦協養孩子,有無替人作嫁可能?所以慷慨原諒的可能性極低;分手另找年輕有生育力又忠於自己的才更有利.

聽起來對女性確實不公平,但男女本不同,大自然從未講求公平(相同?),本質即如此,再多所謂倫理道德公正公義的大帽子都改變不了的.

不過臭男人也別高興,君不見日本流行先生退休回家作威作福卻被老妻驅逐出門,"老娘自有老人年金,還伺候你糟老頭作什麼?"原因無他,老頭的利用價值已盡,還面目可憎自然無需再忍耐了.

請參考演化心理學,科普書中有一本"性,演化,達爾文"闡明的不錯.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11-18 22:40 回覆:

那些所謂社會學的定論我早就知道, 以前也論述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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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破綻
2009/11/17 20:39
這倆民調比較的最大破綻,
就是「是否認同吳育昇婚外情」是一個政治問題。
而不是單純的婚外情問題。
那政治問題來和任何實際問題做對比,
我認為是完全沒有意義的結果。
在這個時間點,即使是問卷只是問人對於婚外情的看法,
恐怕都會導入政治因素,而使得調查不准確。
不過,我只是對民調的比較質疑。
對文章的內容還是非常贊同的。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11-17 23:32 回覆:
問題設計成是否贊同婚外情比較恰當.

銀正雄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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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還是回應得好
2009/11/17 15:38

我之所以在拙文提到一夜情,是因這種事情,過去8年早流行於高級社交名流、政治名流圈<綠營人最好此道>,大家心照不宣。沒吃過鮮花的,至少也看過鮮花飄來飄去<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之類比>。

究其實,都是一夜情後,再見面就是視同路人,毫無瓜葛,等同於一次性的買賣。這也是為何民進黨不願拿此窮追猛打的主因,那些以此大做文章罵孫小姐的,根本就是在裝聖人,特別是爛蘋果,當然包括南方朔在內。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11-17 17:26 回覆:
一夜情喔......那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l12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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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中時聯合這次表現有點訝異
2009/11/17 14:53
似乎都有壓制吳的報導, 雖沒有像八卦報的揶揄女方,
但還是聚焦在她身上.  有點猶抱琵琶的味道.
看是護花, 但我總感到是圍魏救趙, 棄車保帥的企圖.
看看, 吳說閉關, 真的全人類都不打擾他"清修"了.
想想從前那些"事主", 那個有這份"優待"?? 對否?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11-17 17:25 回覆:
我是覺得聯合報蠻明顯的

l123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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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除罪就兩項都除罪
2009/11/17 14:47
法律不是娼妓, 不能如此用來搓麻糬, 隨意搓捏的.
但除罪的一個前提是, 社會已經達到成熟的男女平等.
所指是, 男女都不必受社會"共識"的模式所囿限,
沒有所謂娘娘腔, 男人婆, 人妖, 老處女, 宅男, 熟女, 辣妹.
不必以這些形象才能在社會獨立來去自由.

社會沒達到這水平, 除罪化只會讓男性更放縱而不必受任何約束.
那些鼓吹除罪的, 根本沒有提到個人自律為先決條件, 更沒有提承擔後果負責.
就是如北美的性開放, 性交易和婚外情都非刑事罪,
但必須告訴大家一件事, 離婚個案中有很多案例是男方根本沒按判決付贍養費
不但配偶的那份沒有, 連兒女的也不付, 許多是跑到別的州份, 失蹤了.
所以認為出軌導致分手, 有法庭來保護弱勢一方, 有經濟賠償, 生計有一定保障是虛的.

社會人民水平不足下, 勉強引入民主選舉, 已使台灣陷入紛亂泥淖, 不可自拔
再一次在條件不成熟來把婚外情, 性交易除罪, 將又是另一波社會災難.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9-11-17 17:24 回覆:
嗯,這或許會是反對性交易、通姦除罪化當中最好、最有說服力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