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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17 11:02:40 瀏覽4341|回應5|推薦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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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商品化孫仲瑜,男性霸權萬歲 老銀舉了媒體的兩個網路民調來做所謂的交叉分析,認為台灣社會的成員對於婚外情和性交易在觀念上有很大的落差,認為後者應該除罪化,而認為前者依舊是不道德的。有人看了後覺得寫得很好,就把文章貼給我問我的看法與見解。 在男嫖女娼的部分,1,360份樣本中有50%的受訪者認為應該除罪化,而在吳育昇婚外情的部分,2247份的樣本中有56.3%的人認為吳育昇搞婚外情對社會做出不良示範,不過,我要聲明的是,前者其實沒有任何統計意義,後者才有,何況兩者是不同的調查,不能夠就此作出,台灣社會的成員對婚外情與性交易有關念上的落差。 真的要做交叉比對,很抱歉,還是要在同一個調查當中才可以如此,何況這兩個調查都沒有交代樣本或資料的來源、抽樣方式等量化調查的重要項目。而這交叉比對其實就是我之前才講過的,就分別把「是否認同性交易」和「是否認同吳育昇婚外情」各自視為一個獨立的變項,進行大樣本調查之後做卡方檢定(就是媒體常講的交叉分析)。 雖然從「統計角度」看,這兩個民意調查並無法凸顯台灣社會對性交易和婚外情的觀念落差,不過,就「常民角度」來看,我倒蠻同意,台灣社會可能存在這樣的觀念落差,以及與此有關的老現象,就是台灣的社會規範由男性掌控,另外,我還發現性交易與婚外情有個共同點,就是相關的社會規範(含法律),對女性而言都是相對不利的。 就婚外情來講,台灣社會一般聽到或看到婚外情的事件發生,通常都是傾向去責怪女方,而輕縱男方,有時還會去揶揄男方的妻子,或者要男方的妻子對丈夫原諒(這種社會規範系統的態度勸服行動,常以孩子為訊息內容),也常會聽到男方的親友家屬罵女方「狐狸精」、「野女人」,對女方做道德審判,對於男方則相對沒這麼嚴厲。 至於性交易,我之所以覺得在台灣社會的情境脈絡中,會跟婚外情有共同點,是因為台灣性交易的相關法令,目前也還是去處罰提供性服務的女方,而不處罰從事性消費的男方,兩者的共同點,就是把「社會規範責任」歸給女方比較多,男方則相對比較少,惟在婚外情的情境中,女方被斥責的頻次、程度常會高過性交易的情境。 雖然嚴格講,要做大樣本的民意或態度調查才能確切證明,台灣的社會成員對婚外情與性交易有顯著的觀念落差,不過我認為,關鍵點可能是相較於性交易,婚外情常常會有「女方主動勾引男方」的質疑,而性交易則一般皆認為「只是」男方所從事的一種消費行為,雖然提供服務的女方職業聲望多半偏低,不過比較少受到前面的質疑。 我想可能就是這樣的認知差距,使得到現在為止,台灣的社會成員對婚外情的容忍度都比性交易來得低,不過,我不認為這可以完全解釋,為何吳育昇發生婚外情之後,媒體輿論的焦點都集中在孫仲瑜身上,其中一部分,還是因為對媒體而言,孫仲瑜比吳育昇要來得有「話題新鮮感」,何況又是所謂的美女,有一些特別的「效果」。 倒是媒體傳言說,吳育昇的座車還有薇閣的體驗券都是太太提供,還有立委羅淑蕾對孫仲瑜一些難聽的批評、范可欽出於奇貨可居的心態對孫仲瑜品頭論足的報導,都可略地看出,碰到婚外情這種事,還是女人比較會成為「社會規範執法者」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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