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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立委的認定 瀏覽5029|回應9|推薦56
2008/07/21 18:22:14

報載,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以出席次數和發言次數,來對區域立委和不分區立委進行評鑑,據此分別排出了十位優良立委以及不良立委,其中,優良立委是江義雄、林正二、林滄敏、曹爾忠、黃淑英、楊麗環、趙麗雲、鄭金玲、盧秀燕與賴士葆,不良立委則是蔡同榮、李慶華、余天、陳秀卿、劉銓忠、林益世、陳啟昱、林炳坤、陳瑩。

說實在話,筆者對於這種評鑑方式頗不贊同,誠如新聞媒體的批評者所言,出席次數、發言次數儘管容易測量、簡單明白,但這種統計數字非常容易操弄,「說謊」的運作空間非常大,若以此作為評鑑立委的指標,可能有「數盲」的疑慮,不過,新聞媒體似乎並未舉例來批判這項評鑑結果。

在十位「優良立委」的名單當中,很不巧,曹爾忠、楊麗環正是之前貨運業者免牌照稅和汽燃費之不公不義法案的連署者,至於盧秀燕,則是選舉期間過份拍馬英九馬屁,又出「閣揆脫西裝」之餿主意的人,其他立委筆者多半沒啥印象,故不予評論,不過,筆者倒是同意,賴士葆是一位優良立委。

至於十位「不良立委」,蔡同榮、余天、陳瑩、李慶華這四人,筆者倒是覺得「實至名歸」,因為他們上媒體放砲的次數實在太多,尤其是蔡同榮;另外,吳敦義由於之前也參與貨運業者免牌照稅和汽燃費的法案連署,因此,筆者目前也同意他是不良立委,其他立委由於筆者沒啥印象,故不予置評。

然而,在這一系列新聞的網路討論區裡,有人引述筆者之前跟世傑兄初步討論的名單,並加上日前參與連署貨運業者免牌照稅和汽燃費之立委的名字。對此,筆者要說明的是,那比較算是筆者個人的意見,亦即以「上媒體放砲的次數」和「提議或連署錢坑法案之次數」做為定義不良立委的根據,可能不易量化。

因為,若要依照這兩個指標來判斷立委的好壞,可能得要長時間觀察與立法院、立委有關的政治新聞才行,不像出席率和發言次數那樣容易觀察,而且,若同時用這兩個指標來衡量,那麼被列入黑名單的立委,恐怕不只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列出的十個不良立委,一些優良立委在也包含在內。

筆者之所以會想要用這兩個指標作為辨識不良立委的指標,是因為筆者發現,上媒體放砲、提議或連署錢坑法案,是社會大眾對立委不良印象的主要來源,前者的問題大概比後者更棘手,因為後者得問題根源已經很明確:單一選區制;前者嘛,如果立委上鏡頭的慾念不減......唉......。


提議與連署貨運業者免牌照稅和汽燃費的立委:黃昭順、王幸男、楊麗環、郭玟成、林建榮、曹爾忠、邱鏡淳、林明溱、吳敦義

提美沙酮減害條例的立委:謝國樑

提易科罰金放寬至重刑犯的立委:呂學樟

較常上媒體放砲的立委:張碩文、呂學樟、吳清池、鍾紹和、黃義交、林德福、李嘉進、謝國樑、紀國棟、邱毅、黃昭順、賴清德、葉宜津、邱議瑩、陳亭妃、翁金珠、陳瑩、蔡煌瑯、管碧玲


Long Stay原先的意涵與馬英九或其他政治人物下鄉深耕的意義大不相同,還請參考台灣長宿休閒o展協會(Taiwan Long Stay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的相關介紹與訊息,以釐清這個重要概念。


( 時事評論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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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2064384

 回應文章

小黑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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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人權,以人權為核心出發思考。
2008/07/25 11:59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4 23:23 回覆:

同性戀的人權爭取不是一蹴可幾的, 不僅僅要法律和政策面的改革, 更需要社會和文化面的全面變遷與開放才可以, 好了, 就算賴委員如你所願贊成同性戀立法, 而這個法案也通過, 同性戀就能夠馬上擺脫一切的偏見和歧視嗎?

因此, 我並不贊成台端僅以反對同性戀立法為理由, 而認為賴先生不是好立委. 如果你希望他保障同性戀人權, 請你直接打電話到他的服務處反應, 並說明你希望同性戀人權立法的具體理由, 不能光只是流於意識形態.

最後, 建議閣下還是有點民主素養, 不要看到跟你不同的意見就認為這個意見一文不值.

1、你好像真的都沒在認真看我寫的東西?

2、我有說你的意見一文不值嗎?

3、我只針對同志這個義題,來說明賴士葆這個立委不好,但我沒有說別的義題,賴士葆這個立委就不好。還有如果要比別的,賴士葆和別的立委是實在還太多了。我都會有在注意。

4、對同志的偏見和歧視不是只有法律上的而且,還有社會上的,但好像賴士葆是擔任立法委員,他口口聲聲捍衛人權,那在人權的立法上,應該是他的義務也是他的責任上吧!這是憲法負於立法委員所要的義務。我現在要做的就是從法律上去保障同志人權。至於社會上的,要從教育吧!

5、之前賴士葆在立法上沒有支持,並且反對的理由都沒寫上去,他也沒有回應。等到立委選舉之前,同志去抗議,他才說我想同志是誤解他了之類的話。為何他那時不寫反對理由?為何那時立法時同志去抗議,他沒有回應?我只能說他根本對這議題一點都不關心。

6、最後我再重申一次,我是針對評鑑立委這件事來看賴士葆。當然評鑑一個立委不是只有從一項東西來看而已。我是滿支持現在的國會監督基金會的。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5 12:54 回覆:

好吧!


小黑娃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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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人權,以人權為核心出發思考。
2008/07/24 13:10
我不認為賴士葆是良好立委
2008/07/22 10:47
之前賴士葆在同志婚姻法律上,竟然簽署反對。反對的話也就算了,竟然連反對的理由都沒有寫,完全空白一片。此動作反應兩件事:第一,在政論節目上口口聲聲要捍衛人權,但連反對的意見都沒有寫上去,是扼殺言論自由。第二,他還出席反同性戀記者會,完全都沒有關心同志人權。針對這兩點,我認為他在這區塊是為不良立委。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2 12:30 回覆:

我知道啊,但問題是同性戀目前仍然被認為是反常態的一種關係啊,看看新聞媒體的報導取向就知道了。

法律的制定與修改,必須跟隨在社會變遷的後面,然而到現在,台灣仍然存有對同性戀的社會規範質疑啊!

1、從頭到尾我只針對賴士葆對方同志這個區塊這個部份,我做出一些評論。但是我看你的回答,你好像沒有就我批評賴士葆這部份回答。你直接就跳到另一個更高的問題去回答。

2、我也不懂你到底想要表達什麼?

3、我只針對評鑑立委這件事,而且是賴士葆口口聲聲要捍衛人權,我就針對賴士葆自己對自己要求要捍衛人權這件事,來針對他做評鑑。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4 23:23 回覆:

同性戀的人權爭取不是一蹴可幾的, 不僅僅要法律和政策面的改革, 更需要社會和文化面的全面變遷與開放才可以, 好了, 就算賴委員如你所願贊成同性戀立法, 而這個法案也通過, 同性戀就能夠馬上擺脫一切的偏見和歧視嗎?

因此, 我並不贊成台端僅以反對同性戀立法為理由, 而認為賴先生不是好立委. 如果你希望他保障同性戀人權, 請你直接打電話到他的服務處反應, 並說明你希望同性戀人權立法的具體理由, 不能光只是流於意識形態.

最後, 建議閣下還是有點民主素養, 不要看到跟你不同的意見就認為這個意見一文不值.


Big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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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機構是這樣當的........................................
2008/07/23 22:13

這就告訴我們

如果中共想「解放」台灣

不用花費一槍一彈

最好的方法就是 . . . . . . .  . .  . .搞幾間評鑑機構

按照他們的需要來作評鑑

台灣不天下大亂才怪 . . . . .  . . . . . . .

唉 . . . . . . . . . . . . . . . . . .

 狂賀!Bigmac參加Online Marketing Challenge得到亞太區前三,世界前十!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3 22:58 回覆:
據說是初步的評鑑, 只是躁進的媒體把它炒得太火熱.

野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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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易科罰金放寬至重刑犯
2008/07/22 16:28

這種案也敢提   想前不想後的立委  罷了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2 17:28 回覆:
應該要去問他提此案的企圖。

華碩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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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008/07/22 12:39

姚立明教授沒有說下會期會觀查哪些項目,也不宜說。他此次公布的數據已很客氣,但仍接到不少相關人士的電話。

以上是廣播聽到的。

我個人認為監督立委總是一個好的開始。立法院的立委減半卻權力加倍,又無法監督、無法制衡。已暴露的一黨獨大的弊端→由監委同意權就可以看出來。現在人民真正思考的是,一黨獨大可能是個錯誤,(因為變成一院獨大甚至可以挾持總統了)。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2 12:47 回覆:
了解,不過在台灣的憲政體制底下,立委的權力本來就是最大的,在加上單一選區制度的不良設計,導致立委出現今天這種表現,光靠監督可能還不夠,必須研究制度修改的可能性,單一選區制是比較可以討論的。

小黑娃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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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賴士葆是良好立委
2008/07/22 10:47
之前賴士葆在同志婚姻法律上,竟然簽署反對。反對的話也就算了,竟然連反對的理由都沒有寫,完全空白一片。此動作反應兩件事:第一,在政論節目上口口聲聲要捍衛人權,但連反對的意見都沒有寫上去,是扼殺言論自由。第二,他還出席反同性戀記者會,完全都沒有關心同志人權。針對這兩點,我認為他在這區塊是為不良立委。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2 12:30 回覆:

我知道啊,但問題是同性戀目前仍然被認為是反常態的一種關係啊,看看新聞媒體的報導取向就知道了。

法律的制定與修改,必須跟隨在社會變遷的後面,然而到現在,台灣仍然存有對同性戀的社會規範質疑啊!


katechentw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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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立委
2008/07/22 10:15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在休會前推刑法修正草案,擬擴大易科罰金適用範圍,法務部擔心將造成「富人用錢贖刑、窮人入監服刑」的結果,早就強烈反對,但因遊說團體著力甚深,竟連國民黨大小黨鞭都已簽字同意,法務部無力阻擋。若不是因為法案尚未達到一個月的協商期,在民進黨團尚有異議情況下無法表決,這個案子可能已經過關。

業者串聯交通委員會召委陳根德 想在休會前三讀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完成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協商,放寬現行強行仲裁必須政府機關不接受調解方案的條件,未來只要調解不成立,都可強行仲裁。行政部門質疑仲裁公正性,擔心未來出現屢約爭執,政府將處於挨打地位,加上政府採購工程案動輒千萬甚至億元起跳,此案若修法將嚴重損及全民利益。

 
 
黃昭順、王幸男、楊麗環、郭玟成、林建榮、曹爾忠、邱鏡淳、林明溱、吳敦義
記住這些推貨運業者免繳燃料牌照稅的立委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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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明教授說
2008/07/21 23:17
今晚中廣新聞,胡忠信訪問姚立明教授。姚教授說,這只是一個開頭,立法院會期共四個月,3~7月,其中要扣掉一些選舉等因素。姚教授說以後還會就其他項目觀察。此次的評比並不失真,因為他們有真正的調查“參與率”,並不純是簽到或簽署提案的次數。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1 23:31 回覆:
那麼, "其他項目"包含哪些指標或內容呢? 他有列舉說明嗎?

一生低首拜陽明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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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簡單的數據也會說笑話
2008/07/21 21:06
數字會說話,它會說實話、謊話、笑話,顯然這次的評比幾乎是一場笑話,這可能是我的感想/\。
沒有獨立思考就不能夠談民主與自由

東西雖然不多,但會日漸充實
blog
http://blog.udn.com/longreach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7-21 21:14 回覆:
我比較納悶的是, 既然新聞媒體會質問這次評比的數據, 那為何碰到馬英九的民調, 就完全相信地大炒特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