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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6 21:4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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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延退」的老化現象意義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延退」不足以迎接老化」社論 關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消息,大約一個星期之後又再次被媒體報導,其焦點仍鎖定在對勞工的正負面影響以及資方可能採取的因應方式,不過,這回有社論把老年生活和老人福利機構與制度的議題扯進來,使得筆者再次興起評論的念頭。 誠如筆者之前提過的,由於台灣未來的總人口將呈現負成長,而老年人口將持續正成長,尤其當中超過7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成長速度又比65~74歲的老年人口來得快速,故老年人口比例不僅逐年增加且增幅亦可能加大;另外,也因為「0~14人口」比例的逐年下降,台灣人口未來的「老化指數」亦可能持續增加,因此,人口老化的趨勢實有因應之必要,包括生產面和消費面。 這回媒體所聚焦的應該是生產面,消費面目前雖未報導,不過5月初由外貿協會主辦,即將於台北世貿三館舉行的「台灣國際銀髮族暨健康照護產業展」,應該可以看到一些相關的報導。而單就「延退」這個修法動作而言,筆者以為若是要促進老人就業,其實也不能說是「差勁」的方法,不過還是有兩個問題:第一,其數字的界定缺乏彈性,訂出一個範圍即可;第二,不宜在經濟不景氣時急促通過。 就此,筆者認為媒體或投書者所批評的東西,精簡之後無非就是筆者所列出的這兩點,例如工作職缺變少、就業機會減少、企業為降低人事成本而誘導或強迫「前老年」(50~64歲)員工提前退休、僱用中年就業者的意願降低等,或者其他「非典型工作型態」之比例的增加,無非都是經濟環境不比以往的緣故,因此,筆者還是覺得,「延退」不是上述資方因應、勞方風險或工作型態出現的主要因素。 至於「延退」和老人生活的關係,從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科以及統計處發布的資料看來,筆者覺得,可能是會影響老人的經濟來源、居住方式,對未來理想生活方式的期待,以及進住安養機構、老人住宅(公寓)的意願;而它跟老人福利的關係,或許是會影響老人福利法對老人的定義、相關福利津貼的給付或發放,不過,好像跟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老人公寓、護理之家的供需無關耶! 筆者以為,若要以「延退」這個法令修正動作和目前老人福利制度的設計、老人福利機構供需失衡(確實是有的)、健康照護體系不健全之處的批判連結,至少要考量以下四件事情:其一,即將退休者對未來居住方式的期望;其二,老人福利機構(服務)的認知態度和需求意願;其三,即將退休者對未來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的自覺評斷;其四,「延退」會否造成失能老人人口規模和比例的增加。 另外,或許還應該考慮「延退」對即將退休者未來生活需求的影響,如健康、休閒或心理等方面的需求。就此,筆者建議內政部社會司,應該要關注「延退」實施之後,即將退休者未來對老年生活的期望,對老人福利(含機構、服務)的認知態度,思考現有的老人福利相關法規、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有無需要修正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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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