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8/10/02 13:24:06 | ||
|
阿扁,在馬英九的判例上看到希望,努力構築「大水庫」來為自己的私用國務機要費脫身。 當然,以法論法,或許首長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有不同的規定,使得這種論述會有法律上的疑義。 但是,當法院以「大水庫」為馬英九解套時,就已經表明一種不只是看法律形式或道德觀點,而是考量到一種和公務行政體系「習慣」(/漏習)有關的所謂「歷史共業」角度。因此,形式上雖有公費「私」用,未必採貪污判決。 有些人以有領據和無領據試圖去區別馬英九無罪有理而陳水扁注定有罪立論,這種講法若依法律「形式」來說,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若通用到上點提到的「考量到一種和『習慣』有關的所謂『歷史共業』角度」,只要法官再往前延伸一步,其實,陳水扁把國務機要費形式上用到私用,但若能舉證「公務支出大於國務機要費」,是有和馬英九共享大水庫之利的機會。 「單單」就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和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PK,馬英九其實是道德層次上相對理虧。馬英九的大水庫是在他被調查後,才追加捐款然後「蓋得夠大」完備的,但陳水扁在檢調調查前,當綠營金主已經很久,從綠營徒眾自爆乃至低調不語承認的現象來看,以阿扁這位大金主的支用阿莎力來說,國務機要費的入帳根本不夠。 阿扁面對的問題是,如何把類似給張俊雄的二百萬,說服法官那是屬公務正當支出而非私用範疇(筆者認為阿扁既然把這二百萬列入國務機要費,檢查官應把張俊雄納入非法貪污所得追繳並起訴),或找到足夠其他公務支出的錢納入國務機要費支出項目。 阿扁的問題,不在國務機要費這個冰山,而在於冰山以下的齷齰。 道德上我們都看得出來,怎會有七億私人收入可以挪到海外? 最該氣憤的,應是民進黨人。因為這些錢,阿扁開口也一定是用民進黨拼台獨的藉口。法律上,是否找到陳水扁貪污所得證據尚不可知,但至少是私吞「台獨建國基金」為一家之財。 如同某些人被騙子倒會了,但受害人不吭聲... 對阿扁最有快速而有用的判決是政治判決,但最有立場去做這件事的民進黨徒眾選擇沈默。乍看,這是台灣政治發展讓人不安的地方。 不過,也可以把這個當成台灣政治發展的轉型危機→轉機。 畢竟,這種不安是建立在一種對民進黨具某種理想性格的「鄉愁」上,如果告別這個鄉愁,知道共犯結構本來就是互相包庇、知道政黨本來就是權力算計的機器,沒有民進黨較具理想性的期待、也沒有國民黨較會執政的想像,如同企業一樣,不管你掛哪張LOGO,人民只在乎── 給我最佳CEO! 希望這波亂戰之後,台灣的政治攻防有機會走向務實主義。 而要加速這個結果來臨,穩健的媒體尤其重要。面對強有力的政治權力結構(不論朝或野),媒體「監督」、有所本旳開罵力道尤其重要,但面對一個六神無主的在朝在野結構,這個社會更需要做足功課理性建言的媒體,讓政治人物在對的事漸漸敢堅持、也會偷偷學下來用。 |
||
|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