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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互贈股票,雖免證券交易稅及贈與稅,但仍須申報才能據以辦理過戶登記。
2010/11/0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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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夫妻間贈與股票,非屬交易行為,免繳納證券交易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新聞稿990528 解析: 1.國稅局根據財產異動登記資料及銀行存款資料,分析查核各種移動情形,因此漏報無法遁形。 2.任何交易行為之主張,都應有該經濟實質及法律形式,無法提出任何證據或所提出之說明,不合一般人之認知,遭依漏報贈與補稅甚或加罰,不足為奇。 3.如上述,雖然股票非因交易取得,免納證券交易稅,但尚有遺產贈與稅法需要遵行,因此只有依規定向國稅局申報,取得免稅證明書,才能順利辦理過戶。因此建議任何財產異動行為前,徵詢專業妥為規劃,合法節稅。如果已有類似情形,且幸尚未遭國稅局查獲,請儘快跟我們聯絡,讓我們協助您,妥善規劃確保平安。 歡迎直接來電洽詢(02)2703-5638 Bitternut You 游任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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