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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新語:浪費竟然是一種美德
2008/11/2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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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幫劉內閣想一下:發現金好,還是發抵用券好?

文/怡克納米斯  2008.11.20

行政院長劉兆玄18日宣布將發放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以刺激國內消費,經建會表示,全案所需經費估計約829億元,財源籌措將採編列特別預算方式進行,預估可提升98年經濟成長率0.64個百分點。

0.64%怎麼算出來的?一堆政論媒體人質疑,但為何號稱專家的人幹嘛不去檢視一下,簡單數學而已,說坦白一點,就是不用功,論事的功力只是耍嘴皮而已。

但劉內閣也不遑多讓,既然人家質疑你的數據,你總得說明一下計算的基礎啊?

我幫各位算一下,0.64%怎麼算出來的。

96年的GDP是12,588,992百萬台幣,消費券的經費是829億,很簡單啊,將829億去除去年的GDP答案是0.6585%,相當接近。(照理應該是和97年的GDP比較,但97年尚未公布,故用96年資料。)

看得沒,就是這樣算出來的,簡單不困難,算出來和講出來有這麼困難嗎?

好,這個數據可信嗎?這才是重點。

昨晚有個NGO的理事長跑來問我,消費券到底有沒有提振經濟的效果,我笑笑回說,你認為呢?

簡單來說,假設你明天會買一把蔥,今天剛好有人送你200元,這時候你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拿這200元去買蔥,另一個選擇是除了買蔥之外,多買了一盒雞蛋。

請問,到底哪種方式有促進消費呢?當然是後者,多買一盒雞蛋啊!

所以說啦,要是消費券只是拿來「替代」一般性的必要支出,完全沒有成長效果,因為你只是把明年要花的3600元由消費券替代了。

也就是說,要有0.64%的經濟成長率,那可是大家得把這筆錢「完全亂花」才有可能辦到的喔!

你認為可能嗎?我都很懷疑,台灣人的邊際消費傾向才0.36而已喔!

所以大家一窩蜂的懷疑829億,卻沒有懷疑經濟成長率真確性,真是讓人傻眼。

再來,一堆業者一窩蜂的要促進消費券的交易,如果大家都是理性消費,這些業者根本沒有邊際的生意可以賺到,只有一種情況可以期待,就是大家瘋狂消費,浪費性的消費才有商機。

所以說,政府說要創造兩千億的消費,那可是要大家瘋狂2.41倍才辦得到。

你認為有可能嗎?我還是很懷疑這把「火」到底能燒多大?

所以,事實的真相應該是政府希望你亂花這筆錢最好,浪費最好,這才能提振經濟,但,這好像太露骨了喔!

因此,我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在這當下,浪費竟然是一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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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PP
2008/11/21 00:46
消費卷只是用來救經濟的心跳電擊
靠發消費卷,其實跟印鈔票的原理一樣,不會真正提升經濟成長的,不然幹嘛世界各國不天天印鈔票給老百姓花?只是政府看到下半年經濟竟然這麼差,很擔心這火愈燒愈大,要撲滅這個火,就要採取立即而有效的短期動作,所以使用消費卷。

經濟的成長還是來自於,創造有價值的經濟活動,當有價值的經濟活動愈來愈創造不出來時,就是經濟成長趨緩時。當有價值的經濟活動,是建立在過度投機的炒作上時,則是為未來的泡沒化做準備 --- 突然有大筆的資產是個無價值的東西時,就創造出這次的金融大海嘯。

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從根本做起。政府要盡量不對企業、及個人課稅。並盡量將稅收建立在富人收入上。最好是企業不課稅、個人課一點稅、最後把富人稅課到最高點。這樣子才能刺激經濟發展、並且縮短貧富差距。

有人說,課富人稅會使有錢人都把錢移到海外。沒錯呀...不過因為企業發展的稅率極低,錢還是要流到台灣去做有價值的經濟活動。政府現在的做法好像有問 題,為了想要把錢留在台灣,什麼事都願意去做。其實應該修正為,盡量降低企業在台灣的經營成本,把稅收放在富人收入上,台灣的會計制度很健全,有這樣實施 的條件。
3樓.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2008/11/21 00:17
窮人應該節儉,富人應該浪費
現在的浪費券設計完全失敗。窮人應該節儉,富人應該浪費。就這麼簡單。如果政府要活絡經濟,應該設計一個專門讓中高產階級花錢的制度,窮人根本不該算在裡面。活絡經濟跟社會福利完全是兩回事。如果做錯設計,結果就必然失敗。我不相信有人會買政府發行浪費券的債券。上千億的支出會變成一攤爛帳,最後變成通貨膨脹。

如果是我搞經濟,我會先調查中產階級失業最嚴重是在那幾個產業,有那些產業是死於國內需求不振,其中誰還有希望,用多少錢可以救活一個產業。要刺激消費,就該先從這些產業做起。

然後我會把這些產業的老闆找來喝咖啡,問他們要不要參加計畫。我會提供補貼給他們的產品,消費者還是要花自己的錢,但是買得多我就補貼多。補貼也不是補助全額。例如消費者用掉 $100 的浪費券,我就給業者 $95 的錢。扣掉 5% 的發票稅金,等於是政府提高稅率到 10%。額外增加的稅款最後就是充當中年員工、殘障、原住民、部份工時勞工的就業補貼。

如果總稅率增加到 10%,廠商就必須推出高利潤的高檔產品以維持獲利。簡單說,就是不准業者走低價競爭路線。

現在的制度設計完全失敗。如果不能做到記名單次使用(儲值卡 or 掃描條碼後自動入帳失效),就不能避免浪費券成為準貨幣。浪費券只該也只能在有電腦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的商店使用。如果任何地方都能用,而且不認人,最後就會成為變現工具。如果我拿 $500 的浪費券去吃 $30 的麵線,看看老闆會不會找我 $470?只要是在經濟夠差的地方,老闆一定會收。除非政府扣掉超過 $10。如果政府全額給付面額,不扣 5% 稅款,換成是我,我一定會收。小賺也是賺。

所以我敢講,只要知道兌換成本,浪費券就等於現金。對狀況差的商家,就算是 $500 拿去買 $100,也願意找顧客 $400。狀況更差的也許還會接受更低利潤的兌換方式。只要兌換成本夠低,搞不好我拿兩張 $500 去買飯團都可以找錢。這個制度根本就是失敗。

馬英九為什麼這麼笨?道理很簡單:馬英九沒有經濟知識,也沒有中心思想。在我看來浪費券應該設計成單價越高,補助就越多的累進補貼。買 $100 的東西沒有補貼,買 $10000 的東西補貼很高。根本不該讓沒有可支配所得的窮人負擔浪費的責任。但是馬英九自己沒有經濟知識,沒有中心思想,牠的手下更沒有經濟知識,更沒有中心思想。所有正確的措施,都會被這些廢材搞砸。因為被這些廢物搞過以後,就會變成有害的社會福利。

如果是我搞經濟,我只擔心 WTO 的 national treatment 問題。這個問題很嚴重。其他的都是放屁。窮人餓死就是。

昏君重申不干涉司法
2樓. 沒有主題
2008/11/20 21:21
感謝怡兄的解答
我也對0.65%的GDP怎麼算也有點疑問,多謝解答.

不過怡兄的看起來也是極端狀況的部分(花了之後沒有再次消費或投資),如果到了可以一直在轉手,則應該可以創造超過800億的投入,看起來,可能節儉的矛盾居然成真了.
沒有獨立思考就不能夠談民主與自由

東西雖然不多,但會日漸充實
blog
http://blog.udn.com/longreach

極端的現象就是完全浪費和完全替代。

至於消費券的再流通會不會額外創造消費?我認為營利事業不會,因為急著變現。那攤商會嗎?也就是說攤商拿了一堆消費券,然後他覺得這是一筆意外之財,之後胡亂花費嗎?我認為可能性不高,當然,這是主觀猜測啦!

麻煩來了,要是攤商沒加入組織,他收了一堆消費券,又不能馬上變現,你說他該怎麼辦?再轉手消費出去嗎?還是拿去付貨款?

怡克納米斯2008/11/20 23:33回覆
1樓. 天蠍浪子
2008/11/20 18:01
回應
我本來以為,消費券的議題跟社會學沒啥關聯,因為絕大部分的報導都是偏向經濟學範疇的,現在看了你這篇文章,以及你給我的回應,我漸漸發覺,它跟社會學的關係還是很密切的,因為,非理性的消費行為,算是社會學理論探討與實證研究都很關心的一個主題。
不理性,本是一種心理現象,哈哈! 怡克納米斯2008/11/20 23:3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