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已婚未婚,二代健保費比現制健保多一倍,還有許多不合理,不公平的訂定。
現行健保費:
年繳保費 = 薪資 X 費率 X 自付﹝30%﹞ X 12
二次健保費:
年繳保費 = 全年薪資 X 3.14 ﹝預定3~3.5%,假設3.14%﹞
不能以特例代表,因一戶全所得並非僅一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5526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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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假設甲男與乙女,都是單身若無撫養時,月薪各為3.6萬元、3.2萬元;年薪各為43.2萬元、38.4萬元。
現行健保費:
1. 甲男:單身貴族現行健保:
年繳保費 = 薪資 X 費率 X 自付﹝30%﹞ X 12﹝月﹞
= 36000 X 5.17% X 30% X 12 = 6700元
2. 乙女:單身貴族現行年繳健保費:
年繳保費 = 薪資 X 費率 X 自付﹝30%﹞ X 12﹝月﹞
= 32000 X 5.17% X 30% X 12 = 5956元
3. 結婚前,二人年繳健保費各為6700+ 5956 = 12656元。
4. 結婚後,二人年繳健保費共為6700 + 5956 = 12656元。
二次健保費:
1. 甲男:單身貴族二次健保,年繳健保費:
年繳保費 = 全年薪資 X 3.14%
= 432000 X 3.14% = 13564元
2. 乙女:單身貴族二次健保,年繳健保費:
年繳保費 = 全年薪資 X 3.14%
= 384000 X 3.14% = 12058元
3. 結婚前,二人年繳健保費共計25622元。
4. 結婚後,二人年繳健保費共為816000 X 3.14% = 25622元。
由以上計算得知:
1. 二次健保保費,無論是單身或結婚,都是現行健保費的一倍多。
2. 二次健保健保費,結婚前與結婚後都一樣
3. 健保藥品黑洞不查明,只會把人民當提款機。
4. 難道衛生署長又再愚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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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假設一家有父、母親,甲男、乙女﹝甲男太太﹞,父親薪水5萬,甲男3.6萬,乙女3.2萬。
現行健保費:
父親健保費 = 50000 X 5.17% X 30% X 12 = 9306元
甲男健保費﹝含母親﹞ = 36000 X 5.17% X30% X 2 X 12= 13401元
乙女健保費 =32000 X 5.17% X 30% X 12 =5956元
總計:9306 + 13401 + 5956 = 28663元
二代健保保費:﹝以全戶總所得計算,費率3~3.5%暫以3.14%計算﹞尚未把銀行利息、租金及其他收入加入。
總計:﹝50000 + 36000 + 32000﹞X 12 X 3.14%= 444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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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三:假設一家有父、母親,甲男、乙女﹝甲男太太﹞,父親薪水5萬,母親薪水3.6萬,甲男3.6萬,乙女3.2萬。
現行健保費:
父親健保費 = 50000 X 5.17% X 30% X 12 = 9306元
母親健保費 = 36000 X 5.17% X30% X 12= 6700元
甲男健保費 = 36000 X 5.17% X30% X 12= 6700元
乙女健保費 =32000 X 5.17% X 30% X 12 =5956元
總計:9306 + 6700 + 6700 + 5956 = 28663元
二代健保保費:﹝以全戶總所得計算,費率3~3.5%暫以3.14%計算﹞尚未把銀行利息、租金及其他收入加入。
總計:﹝50000 + 36000 + 36000 + 32000﹞X 12 X 3.14%= 580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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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健保規定:
健保費計收以全戶總所得為基楚,包括薪資、利息、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股利、租金等。
百姓在銀行年利率僅區區1%的利息也納入健保費所得基礎,但是軍公教18%利率利息及高額退休金卻可不必納入,這豈非是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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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優存全國最高 連戰月退俸47萬
〔記者鄒景雯、田世昊╱台北報導〕政府正在積極檢討公務人員退休所得的合理化,據了解,目前享有十八%銀行優惠存款的退休官員中,前國民黨主席連戰的存款及利息所得,均排名全中華民國退休公職人員的第一位,且遙遙領先其他退休人員。
全國納稅人繳納的稅金中,每年要撥付將近兩百七十萬元新台幣,做為優惠存款利息,補貼這位各界公認的政壇首富。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連戰目前每個月領取的退職酬勞金合計約四十七萬元,更高居全國在職及退休人員的第一名。連戰的退休本俸為二十四萬八千多元,又存入一千四百七十九萬六千元,可享受十八%優惠存款利率,每月利息所得高達二十二萬一千九百四十元,也就是享有月領47萬月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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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健保規定:
二年內曾有加保記錄者,返國方可立即加保,久居國外僑民返台就醫者,需等待四個月。
問題1. 久居國外僑民,國稅局沒有薪資資料及一切所得,如何得知其全戶所得?如何計算健保費用?
問題2. 二年內曾有加保記錄者,返國方可立即加保,久居國外僑民返台就醫者,需等待四個月。就可重新加入健保。
試問?若一僑民每第23個月即加保2個月又退保。該僑民不就是2年只繳2個月保費,有病返國可立即加保享用健保?
國人因故繳不起健保費,無論是6個月,1年或2年,若要恢復健保必須全數補繳清健保費,並另加收滯納金才能重新享用健保,這樣對國人來說是否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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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樓. 頂多對罵,沒啥!2010/08/22 23:10還有人為文~~
說,也不過影響一部份單身的人,怎不快實施,
下次轉貼這個連結給這那個蠢人看!
- 10樓.2010/04/17 06:44可惡
馬政府只會把老百姓當成提款機
台灣有這樣的政府真是悲哀
- 9樓. 綰青閣主2010/04/16 22:03感謝您ㄉ分析
分析ㄉ真好!我曾上健保局ㄉ網站直接留言, 說他們是"流氓衙門"
因為我要繳ㄉ保費高出胡瓜10倍以上, 請教她們根據甚麼標準判斷我一個退休老人ㄉ收入比胡瓜多!如果沒有合理答覆 , 我就拒繳健保費, 結果這個流氓衙門竟然動節我銀行30餘萬ㄉ活存!欠費還不到一萬元,台灣哪一個黑道ㄉ黑式高利貸有這麼恐怖,有哪一個地下銀行有這麼囂張!
- 8樓. 周笎翎2010/04/15 13:50感謝如此詳盡解析
感謝如此詳盡解析
如此政策 真令人憂心
- 7樓. cjs2010/04/14 12:42.
分析的太棒了!
楊志良以為人民都是如他一樣傻,
您就比它聰明百倍了!
- 6樓. 楓 茹2010/04/14 08:34健保局是失敗經營的範例
健保局是失敗經營的範例
ㄧ直拿客戶開刀詐財
卻未見對下游廠商議價空間
內部整頓效果不章
可憐百姓受災殃
強制加保更無理,如能回歸自願性加保
更是百姓眾所期望的心願吧
- 5樓. 野口女2010/04/13 14:56都不要繳最好啦
假結婚會不會變多呀
如果結婚又不生子 有比較好嗎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 4樓. Orchis.小捲3隻2010/04/13 09:12唉
orchis.小捲3隻(振作中)(orchis65) 於 2010/04/13 09:08 回覆: 刪除
唉~~~三聲無奈啊!
馬市長任內欠下的北市健保費不追繳、醫藥黑洞不解決,光是想榨小老百姓的錢想瘋了。
說到底貧富差距是「制度不公」所造成的,有權的人修個法,就更富有了。而資源不會增加,所以只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更加貧窮而已。
修這種法,人家敢拿出來宣傳,你還能怎樣?無論說什麼也聽不進去的吧!
現下這社會只要臉皮多多補強,就天下無敵了!
- 3樓. 茶花園2010/04/12 21:33二次健保規定:
二次健保規定:
二年內曾有加保記錄者,返國方可立即加保,久居國外僑民返台就醫者,需等待四個月。
問題1. 久居國外僑民,國稅局沒有薪資資料及一切所得,如何得知其全戶所得?如何計算健保費用?
問題2. 二年內曾有加保記錄者,返國方可立即加保,久居國外僑民返台就醫者,需等待四個月。就可重新加入健保。
試問?若一僑民每第23個月即加保2個月又退保。該僑民不就是2年只繳2個月保費,有病返國可立即加保享用健保?
國人因故繳不起健保費,無論是6個月,1年或2年,若要恢復健保必須全數補繳清健保費,並另加收滯納金才能重新享用健保,這樣對國人來說是否非常不公平。 - 2樓. 茶花園2010/04/12 21:30二次健保規定:
二次健保規定:
健保費計收以全戶總所得為基楚,包括薪資、利息、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股利、租金等。
百姓在銀行年利率僅區區1%的利息也納入健保費所得基礎,但是軍公教18%利率利息及高額退休金卻可不必納入,這豈非是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