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字體:
訪客簿  我要留言 共有 1564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歡迎你留言唷!
   

您好,我是陳學聖!
格主公告
感謝您的蒞臨!!也歡迎上新成立中壢服務處BLOG逛逛喔,網址是http://apollochen0928.blogspot.com/!^^
 
頁/共 157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茶花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2/05/26 12:52
一次漲足,一年台電總增加收入如何計算:

台電說明:若分二次調漲,515~10/1各漲50%,共4個半月,減少收入330億。

也就是4個半月漲50%時收入:330億,

4個半月全漲時收入:330億 X 2 = 660億,

全漲時1個月所增加收入: 660億 ÷ 4.5 = 146.6億,

台電1年總增加收入: 146.6 億 X 12 = 1759.2億。

茶花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2/05/26 00:14
何謂「同理心」?何謂「公平正義」?

馬總統認為油電雙漲是為社會公平正義而改革。王建煊院長認為,馬政府推油電雙漲,是天經地義的事,不只是油電要漲,水價也應該提高,而為他加油。

根據媒體報導,馬總統呼籲人民:「我們要有同理心」來面對漲價。不過,這些月收入數十萬元的高官們,你們住的房子、坐的車子、用的水電、吃的大餐全是全民買單,讓你們無法想像我們一般市井小民每日為生活奔波的辛勞。正好相反,缺乏「同理心」的是你們而非我們。

馬總統這種做法並非改革,而是變相向全民勒索。真正要改革應該先從杜絕黑洞做起,改善台電、中油虧損原因,再檢討是否該調漲及調漲多少。況且,台電、中油的虧損都是政府本身政策錯誤及管理不當導致。

再說,馬政府將電價以一次漲足,改分三次漲足,人民只有前半年可省幾百元而已,結果都一樣。根據先前馬政府說明:台電五月十五日要以一次漲足,而不願分段調漲。原因是五月十五日先漲一半,十月一日再漲一半,台電將減少三三○億元收入。我們就以此標準計算,台電每個月能增加一四六.六億收入,台電一年就能增加一七五九.二億收入。一年之後就能填補六年來半個資本額一七○○億的虧損,但是,台電卻沒有制定電價調漲停止日,一年之後已補足所有虧損,是否降為原價,否則每年仍然賺進一七五九.二億元,永無止境的剝削人民血汗錢,馬總統你認為合理嗎?這豈是你所謂的油電雙漲是為社會的公平正義?

溫朝堂
2012/05/22 12:35

(緊急便民)能申請母親告別式輓聯!

母親 溫母江太夫人 86歲 於101年5月28日AM:0930中壢大愛忠愛廳告別式

(母親交代不發訃聞)能申請母親告別式輓聯!感恩!

溫R0912250838

 

 

 

 

 

您好,我是陳學聖!(apollochen) 於 2012/05/25 10:17 回覆:
已收到,馬上處理.

茶花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2/05/13 12:44

這真是馬政府的德政,專為有錢人省錢的德政!

============

內政部研擬最新「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將目前仲介收取服務報酬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改採比例逐級累退計收方式。

內政部於民國89年公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以來,許多仲介已形成按成交價金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1%至2%服務費的不成文行規。業者收取服務報酬時,往往未考量不同地區房價差異、不同時期房價漲跌幅的差別,導致在房價高漲地區,服務成本並未驟增的情況下,業者仍收取5%至6%的服務費,有民眾認為不合理。

內政部預告修正的規定如下: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在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6%。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逾2000萬元至6000萬元部分,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5%。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逾6000萬元,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4%。

租賃案件,向出租人或承租人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1個半月的租金


選民
2012/05/13 07:11
你是國民黨立委,理應為您的選民爭取一些福利,你不能坐視馬英九亂搞,油電雙漲造成人民生活困苦,你應該替人民發聲,才不會浪費人民選票,請你在立法院告訴馬英九人民的怨恨,叫馬英九不要無視人民的聲音,否則下次選舉,我們一定會唾棄你

茶花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2/05/06 23:14
這豈不就肥了政府瘦了人民。


 


據報導,台電在2006年之前每年仍有不少盈餘,2007年才開始虧損,至2010年底虧損751.39億元,2011年總虧損達1100億元,到今年底前恐怕將超過半個資本額1700億。

我不清楚經濟部如何計算漲幅,不過據報報導,先前馬政府說:台電5月15日要以16.9%漲幅一次漲足,而不願分段調漲。馬政府說:若5月15日先漲一半,10月1日再漲一半,台電將減少330億元收入。我們就以此標準計算,漲一半,4.5個月收入減少330億元。若計算一次漲足,台電每個月就將增加146.6億收入,一年就增加1759.2億收入。

馬政府因民怨難止,因而突然變更為三階段調漲,6月10日漲40%,12月10日再漲40%,再視台電改善情況再漲20%。也就是12月10日前每月增加58.6億元收入,12月10日以後每月增加117.3億元。若最後20%不調漲,調漲後第1年增加收入1055.4億,第二年以後每年增收1407.6億元。如果再調漲20%,台電每年仍增加1759.2億收入。

其實一次漲足或分三段漲足,結果都一樣,人民只有省幾百元而已。而台電第一年即可填補6年虧損1700億,不過,值得懷疑的是填補6年虧損1700億後,電價是否調回原價,否則政府每年淨賺1700億。這豈不就肥了政府瘦了人民?

Taiwaner, Tibet wife
2012/05/05 14:24

<惡法刁難、先生沒居留、家庭難團聚>哭泣的母親節 陳情活動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197077047080140/

和外交部及移民署糾纏至今
兩部門也已表明其態度無法處理
這議題勢必需要到行政院層級來決議
所以我們和其他台藏家庭將於5/9早上前往行政院抗議陳情
這些台藏家庭人單力薄,先生們因無居留證也無法呼口號為自己陳情
各位朋友我們需要您的支持和到場聲援
希望行政院還給這些台藏家庭一個公道
讓我們可以一家團聚!
讓這些母親不需要再哭泣度日!

感謝您!!

頁/共 157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