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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不能復生,再吵連妳都得死!
2013/09/1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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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女生李甯的哀號:媽媽(李淑蓮),您裸體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李寧:明天是中秋節,而今天是媽媽冤死的四周年忌日,我的媽媽至今還躺在龍口市殯儀館的冷凍櫃裏。我和爸爸以及哥哥有家歸不得。我只能在首都北京送點錢給媽媽在另一個世界花。我想念我的媽媽。
    裸跪天安門廣場的人大女生李甯的哀號:媽媽(李淑蓮),您裸體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媽媽死後,我已蓄發四年。我要等到媽媽的冤案得到昭雪,才會把所有的頭髮剪掉,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裸跪天安門廣場的人大女生李甯的哀號:媽媽(李淑蓮),您裸體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裸跪天安門廣場的人大女生李甯的哀號

媽媽,您裸體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我叫李寧,是中國人民大學學生,26歲。我的媽媽叫做李淑蓮,56歲,是山東省煙臺(龍口)市因工受傷下崗職工。為了謀生,媽媽在龍口東市場租賃龍口市市場發展局2個店門,來做窗簾、鐘錶、首飾、皮衣等生意。生意非常紅火,在龍口市也是數一數二的紅火。
    這紅火給我們家帶來了災難。時任市場發展局局長孫成波、副局長李慶順對此非常眼紅。他們自2001年起,向我的媽媽索賄,一開始不給,他們就開始處處刁難。沒有辦法就給他們好處,但他們嫌少,就變本加厲地進行刁難。由此開始,我的媽媽遭到迫害和報復。
    2002年上半年,龍口市發展局違法封鎖營業店門。我的媽媽被逼無奈,由此走上上訪路。
    奔波8年,我的媽媽在上訪期間,屢遭迫害,還受到人身攻擊,先後有9次被非法關押,限制人身自由一百多天。
    

媽媽裸體被抓

     2009年6月28日晚,我的媽媽在首都北京上訪期間,山東省龍口市政府官員雇傭黑社會,由13個光著上身、穿著大褲衩的男人,闖進我的媽媽所住的旅館,同室內一名女伴嚇得高聲尖叫,被沖進的人照頭擊昏,同時,他們撲向裸體躺在床上的媽媽,他們喝問:“你就是李淑蓮?”媽答:“是”。
    他們舉拳照著我的媽媽的頭部就打,並威脅喊叫的媽媽:“再叫還打,不許出聲,再出聲就整死你!”
    赤身裸體的媽媽,被他們拖出三十多米,扔進旅館外一輛麵包車上,頭被按在車座底下,不允許抬頭,一抬頭就打,專打頭部。媽媽的手機及隨身帶的4700元也被洗劫一空。
    麵包車開出10余分鐘,媽媽又被拖進另一輛麵包車,車內有龍口市信訪局、法院的人,這時,媽媽的衣服才被扔上車,一絲不掛的媽媽此時得以穿上衣服,光著腳。
    

媽媽有家不敢回

    2009年6月29日清晨,媽媽被押回龍口市法院。她被扔在法院院內,在酷暑烈日暴曬下,跪哭到中午,無人過問!媽媽羞憤萬分,就近討了一雙鞋,立即返京,並在北京右安門派出所報警立案。在案件偵察中,媽媽討回了手機。
    
    龍口市政法委書記欒民波,之前曾到北京和媽媽談過,讓媽媽回龍口市解決問題,他說:“被搶的4700元錢,回龍口後以救濟款的名義給你,你得簽字。”媽媽講:“我不用救濟,錢本來就是我的。我不敢回龍口,如果這次回龍口我就會被龍口市法院整死!”欒書記說:“你不回去就把錢捎給你丈夫”。(此後媽媽被法院、公安等部門秘密調查, 包括她的社會關係)。
    事實證明,媽媽所擔心是有根據的。媽媽受迫害太深,她太瞭解這些地方官員整人的手段,她是有家不敢回,連她的老父親80壽辰也未敢回去拜夀,無法盡孝,她只能在北京獨自痛哭。

媽媽被踩在車座下押回龍口

    9月3日,北京市大興區德茂派出所,以辦暫住證為由,通知媽媽到派出所,但卻被該所民警非法交給了龍口市駐京辦和東萊街道辦事處的官員戚洪濤、曲慶國等30餘人,上述人員將媽媽秘密強制帶走。媽媽被給戴著手銬,把人踩在車座下押回龍口的!
    同日,我的家人從與媽媽同住一室的上訪人那裏得知這一消息後,我爸爸和哥哥,不分晝夜,分別趕到龍口市信訪局、法院、東萊街道辦事處,以及從前曾關押過媽媽的幾個場所,反復查找,一直沒有沒有消息。
    

“在哪失蹤到哪報案”

    9月4日,有好心人告訴我的家人,趕快想辦法找人,聽說他們正在編織材料要給李淑蓮定罪判刑!
    我的爸爸趕緊電告我,去核實媽媽到底是被何人從何處拉走。打電話查詢,北京市大興區德茂派出所說:人是被東萊街道辦事處的 戚洪濤、曲慶國等人,從北京德茂派出所領走,值班員警並將戚洪濤和曲慶國的電話號碼告訴爸爸。
    爸爸聯繫戚洪濤,他一口否認去過北京,並聲稱辦手續簽字是有人冒簽他的名字。東萊街道的尚德松書記、謝修泉副書記也口徑一致地給戚洪濤作證,並說東萊街道沒有人去過北京,名字肯定是別人給冒簽的。
    沒有辦法,在9月9日,爸爸和哥哥到龍口市公安局報案。公安局讓他們到東萊街道派出所報案。東萊派出所的員警說:“在哪失蹤到哪報案,這個案不該我們事。”
    

“人沒有事,就是辦個學習班”

    媽媽失蹤,我們家人報案無門,無處立案。 在尋找媽媽過程中,東萊街道的謝修泉副書記曾跟爸爸說 “李淑蓮對(索賠的)270萬元(賠償款)還登硬(嘴硬,意思指不妥協)!”
    爸爸曾哀求謝守泉副書記:“俺什麼都不要,俺只要人。”
    謝守泉副書記說:“李淑蓮現在在龍口,具體在哪兒,我不能告訴你,人沒有事,就是辦個學習班,放心回去吧!”
    爸爸不放心,又打電話找到龍口市委書記李樹軍,請他幫忙給查一下,也沒得到什麼消息。
    

“等過節時就放回家團圓”

    情急之下,爸爸趕到北京.在北京大興德茂派出所,工作人員出示了相關登記本,同時聯繫了簽名領人的戚洪濤和曲慶國。戚洪濤說,他忘了這碼事,就掛機了。而曲慶國則說,他把媽媽交給了東萊街道的尚德松書記。
爸爸電告哥哥,到東萊街道辦事處找人。謝修泉書記等人,都這樣打發哥說:“人沒事,等過節時就放回家團圓。”


“遺體放在殯儀館”

    在國慶節假日的10月3日早晨,哥哥被其所在單位領導告知:“母親病危!”還讓哥哥馬上通知爸爸和我,火速乘飛機回龍口。
    爸爸和我一下飛機,立即被早已等候在機場的龍口市員警,以及爸爸所在單位——煙臺北海醫院的幾位領導帶到東萊賓館。此時,東萊賓館戒備森嚴,賓館客房內外站滿幾百人。這些人由便衣員警、親戚們所在地的單位、鎮、鄉、社區各級領導及所派人員組成。
    驚魂未定的我們,被分別帶進客房,一大堆領導聚集在那兒,由龍口市公安局局長周學軍(現任政法委書記)出面,告知我們:“李淑蓮於10月2號晚11時30分上吊自殺,遺體放在殯儀館!”
    

“李淑蓮是上吊自殺”

    我們家人如雷轟頂。
    媽媽生前“不敢回龍口,回去就會被整死”的話,在這萬家團圓的時刻悲慘地發生了!
    在眾多員警、便衣、政府工作人員和所有親戚的“保護者”簇擁下,浩浩蕩蕩奔向殯儀館。整個殯儀館都被塞滿了。
    在殯儀館,我們家人看到了面目腫脹、身著壽衣的媽媽,父親帶著疑惑,想脫去媽媽身上的壽衣。站在一旁的三十多名武警上前阻止。在我們家人的強烈抗議下,終於脫去了媽媽的壽衣。我們看到,媽媽遍體鱗傷,整個臀部至大腿外側一片黑青色,脖子上有一條深深勒痕!
    媽媽170斤的身材,看上去不足120斤!這是一具似乎受過嚴刑拷打、受盡折磨的身體。
    我們家人無法想像媽媽失蹤的這一個月中,究竟經受了怎樣的法西斯折磨,怎樣的身心摧殘,最後連生的權力都被剝奪了!憤怒的親人們,想要拍下這慘不忍睹的軀體。武警和便衣搶上前,奪走了我們手中的照相機和手機,並被強行拖離殯儀館。公安局局長周學軍說:“李淑蓮是用秋褲倒掛在衛生間門上上吊自殺。”
    

“攝像無任何記錄,是空白”

    10月4日,公安局局長周學軍領我們看了所謂的案發現場,一間無任何光照、密不透光的地下室 ,一張床的天蓬兩邊各有一個攝像頭。我們詢問攝像記錄資料,周學軍局長回答:“無任何記錄,是空白!”
    據知情人透露,媽媽被秘密關押期間,幾移其地,甚至在精神病院住過,雇傭的打手是龍口下丁家金礦老闆張培寶手下。
    

媽媽死因重重

    我們家人想知道:1、2009年6月28日晚,從床上將我的媽媽赤身裸體抓走的都是些什麼人,是誰如此倡狂,敢在神聖的國都勾結雇傭黑社會地痞、流氓,施展卑鄙下流手段對付手無寸鐵的弱女子?
    2、是誰把我的媽媽從北京秘密押回龍口市的,是怎麼押回的,是否戴著手銬,把人踩在腳下?又是誰指使關押、毆打她?失蹤的這一個月到底關押在哪些地方?領我們看的事發現場其事實真相到底是什麼?攝像系統在誰的授意下被誰動了手腳,清理掉了什麼醜惡罪證?
    3、官方說我的媽媽上吊自殺,為什麼第一時間不通知家屬到第一現場?周學軍局長說,曾送到醫院搶救過,但為什麼不通知家屬到醫院?為什麼要秘密給媽媽換上壽衣,秘密把遺體送到殯儀館,並做好充分準備,把我們親屬圈禁起來,在事發十幾個小時之後,才押送我們見到永遠不會開口的媽!如果我們不脫去媽媽身上的壽衣,媽媽被殘酷折磨致死是否將永被遮掩? 4、為什麼要秘密拘禁她、打她、折磨她長達一個月,要逼她幹什麼?看管的如此嚴密,竟能逃過龍口市龐大、精明強幹的公安幹警,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媽媽怎麼可能有時間、有能力上吊自殺?!難道是有人給她掛上或直接勒死的?!
    

整個家族被打壓和迫害

    自2009年10月2日,媽媽莫名其妙地死後,龍口市政府派出大量公安幹警、包括親人們所在單位的領導,鄉鎮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分晝夜,做家屬思想工作,誹謗死者,打壓受害者家屬,給我們畫地為牢,限制人身自由,動則被扣上鬧訪的罪名。特別對身為公務員的小姨夫婦施壓,讓親屬按龍口市政府的意願去做,還故意製造家屬成員之間矛盾,致使小姨夫婦反目成仇。
    爸爸和哥哥,一直被嚴密看管在東萊賓館內,動彈不得。
    我在10月3日晚,躲過精明強幹的龍口公安幹警圍追堵截,逃回北京!
    負責媽媽死亡案件的龍口市公安機關,把跟蹤、軟禁、恐嚇、威逼利誘,挑撥離間、內部瓦解、各個擊破、圍追堵截、車輪戰、疲勞戰等手段,淋漓盡致地用在我們受害者家屬身上,目的在於逼迫我們受害者家屬妥協,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
    每逢燒七祭日,面對從四面八方自覺彙集於東萊賓館的親人們(我爸爸和哥哥在事發之後,被軟禁在東萊賓館119房間),龍口市政府都如臨大敵,龍口市公安幹警處於一級警備狀態,並增派數百警力“保護”我們的親屬。
    
    11月15日,十余名親戚到煙臺市政府討說法,被龍口市公安幹警接回分別扣押在刑警隊、市公安分局做筆錄錄口供,連午飯都沒讓吃。審訊一直到第二天淩晨四點多鍾,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口頭宣佈對其中三位親人實施拘留懲罰,暫不實施以觀後效。被通宵達旦訓誡的親人中,有兩位七十多歲身體有病的老人——一位剛做完乳腺癌手術後不久的五嬸,以及有心臟病的大舅媽!
    親人們強烈要求,讓幾位老弱病殘的親人回家,怕他們經不起折磨而發生意外,但被員警拒絕!有心臟病的舅媽病倒了,申請了近兩小時才被批准就醫!我們的傷口上被大把大把地撒鹽!這是發生在中國政府建國六十周年大慶期間的一幕。
    

媽媽腸內有一把鑰匙

     2009年10月4日,煙臺法醫鑒定中心對媽媽進行屍檢,屍檢報告稱:媽媽生前未有性侵犯。臀部有大面積瘀傷,多次毆打,頭部有瘀傷,胃內無食物殘渣,腸內有一把鑰匙,結論輕傷,死因縊頸。
    

簽署了一份只給政府的賠償協定

    我們家人索要屍檢報告,遭到公安拒絕。我們索要一份複印件,仍然遭到公安拒絕。
    我的親屬質疑屍檢結果,要求重新鑒定,但一直沒有回復。
    爸爸和哥哥,被負責辦案的公安幹警,不分晝夜,連續三個月“勸說”中,幾近崩潰。
    2009年12月30日,無奈之下,爸爸和哥哥在公安局刑偵科簽署了一份只給政府的賠償協定。
    由此,被嚴密限制在東萊賓館的父子倆,才被批准回家。
    

政府派人輪班監視

    2010年2月間,爸爸和哥哥到龍口市政府詢問兌現賠償協議事宜,沒見著領導。
    為此,爸爸又被軟禁看管在龍口市恒邦賓館,哥哥被軟禁在龍口技術監測中心內,父子間見面,需層層打報告申請。爸爸強烈要求回家住,直到4月份才被批准回家住。但有十餘人輪班監視,有專車守候在家門口,隨時彙報行蹤,規定哪可去哪不能去,偏走一步就有警力攔截。
    有一次,公安局領導叫爸爸去“談談”,被龍口市公安局門口保安粗暴得撕碎了衣服。
    

在監視下談情說愛

    31歲的哥哥,因家庭屢遭迫害,他至今沒法找物件,有媒人介紹還需看守者向上級彙報許可,且在跟蹤人員的監視下談情說愛,沒一點隱私,試問哪一家女孩敢去愛他?!又有哪個女孩敢嫁他!哥哥逃命,其剛見面不久的女孩也被監視詢問。我們親屬不時發現有人跟蹤監視,我們完全在龍口市政府的監視下生活,無一點隱私可言!
    

“這不是你呆的地方”

    2010年5月6日,哥哥準備去找市委書記李樹軍,監察科的人把他攔了下來,並叫來3個保安,上手就掐住他的脖子,說:“走!這不是你呆的地方,我還沒見過來闖16樓的!”
    保安邊說邊打,有個保安還跳起來踹我哥。當時辦公室所有人都出來看熱鬧。
     2010年7月6日早晨7點15分許,小姨準備到龍口市政府找有關領導,詢問我媽事情的解決方案。到東南門時,保安讓走東北門,來到東北門,剛往裏走時,被一個叫高雲飛的保安攔住,被暴打致骨折筋斷!其他幾個保安也出言不遜,也要大打出手!
    

“等你姐的事解決完再說”

     2009年7月,龍口市降了大暴雨,龍口市諸由政府穿越我小姨承包的百畝果園,挖了條深溝,引入鄰村及上千頃地的排水,並將所有地下管道設施、通往外界的路都破壞掉,便一走了之。由此引來的洪水,淹沒了承包園,造成了慘重損失。
    事發之後,諸由政府久拖不決,有關幹部甚至對小姨說:“等你姐的事解決完再說。”
    2010年7月21日,本應直接向北挖的排水溝,卻向南圍繞我小姨的果園轉了五百多米,引入排水。小姨辛勤經營的果園又變成洩洪區!如果2009年是無意識失職,那麼2010年就是有意加害!
    

“只要能遏制住上訪,什麼手段都正當”

    媽媽莫名其妙地死亡後,當地領導不僅沒有受到懲罰,反而得到升遷。龍口市委書記李樹軍(升任煙臺市副市長,現任煙臺市委秘書長),我們的父母官怎麼可以裝聾作啞,視而不見!為了自己的政績,李樹軍書記在穩定工作會議上曾講:“越級上訪者不是我們的敵人,就是被敵人所利用,對他們決不能心慈手軟。只要能遏制住上訪,什麼手段都正當。”
    於是,便出現了一起接一起的上訪百姓被打死的慘案!2008年陰曆8月14日,為了3000元賠償費,政府官員雇傭黑社會當場打死北馬鎮王秀村村民王承思,村民王承庭、王承賢被打成重傷;2009年陰曆8月14日,為270萬元訴求,政府官員冒充黑社會老大,夥同黑社會打手用更加殘忍手段打死了我的媽媽 !
    

統一口徑“李淑蓮是上吊自殺”

    龍口市委工作人員私下告訴我們:李樹軍書記為我的媽媽的死亡專門開過常委會統一口徑:“李淑蓮是上吊自殺。”
    

裸跪天安門廣場

    2012年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下午,我來到了天安門廣場。
    天安門每處都有安檢,員警、便衣武警四處遊動。我想血濺天安門廣場,以死來抗議。但我又想,我如果死了,更沒有人給媽媽申冤了。
    我要以自己赤裸的身體來抗議。掙扎再三,脫掉了衣服,裸跪在廣場裏,我要用我的身體來證明母親死的很冤,用裸跪來進行無聲的抗議。
    裸身跪在廣場上,有遊客為我鼓掌叫好。我想遊客訴說媽媽冤死的事情。很快,我就被員警包圍帶走。
    

“被害人已死亡,所以無法送達判決書”

    我的裸跪,激起了很多人的憤慨。
    媒體界和律師界紛紛伸出援手幫助我。
    2012年9月,我在律師們的幫助下,媽媽的死亡案件在3年後,終於走上了司法程式。 2012年12月20日,郝亞超律師第一次遠赴龍口查閱判決書,他被龍口法院以“判決書只能給庭審時代理的律師”為由拒絕,並被法警粗暴拖出法院,經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交涉無果。 2013年1月23日,郝亞超律師及李淑芬,再次去龍口,經與龍口警方溝通,後者給予答復:1、案件已經偵破,罪名為故意傷害(輕傷)。
    律師提出異議,龍口警方同意由律師和我的家屬提名兩到三家鑒定機構,再共定一家重新屍檢;2、三罪犯名字已經知道,為保安趙焜、王利男、魯旭;3、律師和我的家屬認為有漏罪(非法拘禁等)。 2013年1月 24日,龍口法院再次拒絕了律師和家屬索要判決書的要求,答復理由有二:1、只有庭審時的律師才可查閱判決書,郝亞超不是庭審時的律師,故無權查閱;2、刑事判決書按法律規定卻要送達當事人,當事人亦包括被害人,但被害人李淑蓮已死亡,所以無法送達。
    

法院受犯罪主體領導

    2013年5月21日, 我和郝亞超律師、胡益華律師 、王飛律師前往龍口在龍口法院,第三次前來要求查閱李淑蓮因上訪被非法拘禁非正常死亡(官方稱故意傷害)案判決書和卷宗。
    律師要閱卷,法院讓我們去找工作組,工作組是以東萊街道辦主任為組長的,而東萊街道辦是當年非法拘禁媽媽的犯罪主體!法院在受犯罪主體領導!該工作組由公檢法及兇手共同組成!
    律師和我的家屬,經過與“工作組領導、非法拘禁主體東萊街道辦書記杜楓”交涉,在本案審判長(龍口法院刑庭庭長)帶領下,複印到全部卷宗。
    

“用電警棍電擊,用沾水的毛巾抽打她臀部”

    閱卷。我看到政府官員和看守媽媽的保安的供述。媽媽所受的非人遭遇,讓我非常心痛: “打時讓她趴在床上,有時也讓她站著或蹲著踹她的臀部”,“用電警棍電擊,用沾水的毛巾抽打她臀部”,“(地下室)燈關著,晚上也關著,只有讓她吃飯時打開。”(詳情請看附後的政府官員和三名保安的供述)
    這起案件,僅僅判了三個保安。趙焜,兩年,後保外就醫;王利男,一年半;魯旭,判二緩二;而參與非法拘禁的政府官員卻逍遙法外。
    

“沒有濫用職權,非法拘禁”

    2013年5月22日,我們的律師根據案卷所反映的事實,對相關政府公務人員涉嫌的濫用職權、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殺人)犯罪行為分別向龍口檢察院、公安局提出控告; 2013年8月25日,收到了龍口市檢察院寄來的不立案通知書我們控告的(龍口市東萊街道辦事處書記)尚德松、(龍口市東萊街道辦事處副書記)謝守權、(龍口市東萊街道鎮長)楊新軍等人涉嫌亂用職權、非法拘禁一案。“經本院審查認為,被控告人沒有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難道沒有我們的活路了嗎?

    媽媽僅僅因相信中央而申冤,就在父母官指令、監控下,被毆折磨致死。從媽被打死至今四年了,龍口市政府對此事議而不決,卻用大量人力、物力限制我的親屬人身自由,還封鎖消息,掩蓋真相,禁錮和欺壓我們受害者家屬。老父親和哥哥逃命北京。
    我們本應快樂無憂地生活的大家族,卻滿目驚恐,眼睜睜地看著親人被殘暴吞噬甚至奪去生命!
    而龍口市政府呢?則到處做足功課,欺上瞞下,封鎖消息。我們不知道龍口市政府到底要拆散我們多少個家庭?要對多少親人下毒手,要讓我們失去多少親人才肯罷手?!難道真的就沒有我們的活路了嗎?!
    李寧
    2013年9月18日媽媽李淑蓮的四周年忌日
    電子郵箱:photo2013070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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