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一黨獨大禍害無窮
2013/03/16 12:43
瀏覽889
迴響2
推薦5
引用0

過去黨國教育專制底下,許水德的名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雖刺耳卻實在,然而法院有地方、高等和最高法院,那些為國民黨所開,許水德並沒有詳說分明。

 

民進黨執政時期,行政院毅然宣佈停建核四,假如當時國民黨立委沒有堅持非蓋不可,也沒有要求大法官釋憲後宣佈違憲而繼續復工興建,讓納稅人負擔沉重又憂慮不已的核四不會成為今日尾大不掉的問題。

 

3/13日晚間,馬英九與國民黨立委餐敘時表示「核四絕對不會直接喊停、貿然停建恐怕會違憲」。如同嫁女兒,原本可喜可賀,卻遮遮掩掩,馬英九的違憲說,不改真假參半的本性。

 

大法官釋憲所指違憲,係行政院變更重大政策時需獲得多數立法委員支持通過。立法院多數立委是那個黨的呢?馬英九裝迷糊、江宜樺裝迷糊、龍應台也裝迷糊,後者專長不是法律與政治學,可迷糊卻也不迷糊地指出「落後的法律」,另起爐灶打迷糊戰的本事不小。

 

法律再怎麼完備進步,碰到「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問題無解;馬英九證明大法官也是受到國民黨牽制,法律即使完備進步,國民黨不為所動,問題還是無解。一黨獨大猶似核災,果真禍害無窮。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不分類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迴響(2) :
2樓.
2013/03/17 01:19
馬英九貿然停建核四恐違憲(需經公投) vs 蔡英文核四停建有高民意支持直接停建(民調同意)

續建、停建核四 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

江院長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已向立法院報告

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但民進黨、台聯杯葛

續建、停建核四僵局解決需根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公投)

但蔡英文不接受,要求馬總統選擇憲法以外機制(民調)解決

釋字第 520 號

民國 90年1月15日

政院停建核四廠應向立院報告? 

至於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本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定,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件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停止執行之法定預算項目,基於其對儲備能源、環境生態、產業關連之影響,並考量歷次決策過程以及一旦停止執行善後處理之複雜性,自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仍須儘速補行上開程序。

其由行政院提議為上述報告者,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

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倘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則應視決議之內容,由各有關機關依本解釋意旨,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憲法現有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併此指明。

1樓. 和版主一樣舔綠屁眼洗版工
2013/03/16 17:38
立法院要調查子彈扁的決議不是被民進黨行政院用抵抗權拒絕

怎麼核四突然變成民進黨行政院不得不聽從立法院決議???

那位搬納稅人血汗錢給蔡英文董事長的蔡英文副院長還要求如期完工@@

不過版主這種專偷刪不同意見的綠色打手會講什麼 不用看內容也知道!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