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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我所遇過的職場欺凌 瀏覽370|回應2|推薦59
2008/04/27 11:38:43

請見黑暗世界一文

http://blog.udn.com/altr/1764779

創傷迄今未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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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欺凌 傷害超性騷擾 ---- 加通社多倫多

工作期間被他人冷嘲熱諷或連續斥責的人可能承受長期傷害。研究表明,職場欺凌(workplace bullying)對受害者的打擊,甚至超過性騷擾。


  緬尼吐巴大學(University of Manitoba)學者荷席歌維絲(Sandy Hershcovis)與皇后大學(Queen's University)學者芭寧(Julian Barling)合作,過去21年,對110項有關性騷擾或職場欺凌做了系統分析,結果發現,職場欺凌對受害者的影響比性騷擾更加嚴重。
周六,兩人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的「工作、壓力及健康國際會議」上,公布了這一研究成果。


荷席歌維絲與芭寧從以往相關研究中選取128組樣本。這些研究考查了職場暴力或性騷擾是否影響受害者對工作的滿意感、緊張感、心理健康、及其轉換工作的決定。


相關研究發現,職場欺凌和性騷擾均可導致工作環境惡化,影響職員健康,但職場欺凌造成的傷害可能比性騷擾嚴重得多。


陷於人際矛盾或被欺凌的僱員更可能選擇離職以迴避問題,且健康也可能因此受損。被欺辱的人不僅對工作不滿,與上司的關係也往往十分糟糕。種種狀況表明,他們的境況比遭遇性騷擾的人更加令人擔憂。


未來還須探討根本原因
荷席歌維絲對這一研究結果表示意外。她說,性騷擾因涉及道德,大家往往理所當然地認為後果會比欺凌更加嚴重,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她說,研究者未來還需深入追究導致這一結果的根本原因。


她在論文中指出,性騷擾因是非法行為,受害者可以起訴公司、上報、或向工會投訴,總之,受害者面對不當行為可有多種選擇及出路。而另一方面,遭人欺負的員工境遇則完全不同。


  目前,魁省已成加國第一個立法禁止職場欺凌行為的省份。魁省在《勞動標準法》(Labour Standards Act)中,明確禁止無理取鬧、激怒他人、及損傷他人尊嚴的言行。


職場健康專家史密斯(Gerry Smith)表示,欺辱往往對受害者造成「沉重打擊」,並使其背負嚴重心理壓力,甚或寢食難安。

引用文章職場欺凌 傷害超性騷擾 ---- 加通社多倫多

( 心情隨筆職場現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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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tr&aid=1818959

 回應文章

紫衣(最近比較忙^^)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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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欺凌
2008/04/27 19:29

職場欺凌   比性騷擾更傷害被害人的身心

希望每個人在工作上都能平等     有保障

畢竟依(菜菜)(altr) 於 2008-04-27 22:14 回覆:
如果主管沒接受考核,就做不到公平。

zuzuchang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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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同意耶
2008/04/27 13:47
我曾經遇過一個同事,他可能因為口才的關係不得同部門同僚的喜愛,所以常被惡整,像這樣狀況就像是國中惡霸在欺凌弱小的行為,最近頗受爭議的”職業憂鬱症”是否該列入職業傷害的範圍,我覺得像這種例子不勝枚舉,就算離開傷心地,我想當事者的心理創傷亦不是短時間可以康復的!
給我工作,其餘免談∼∼∼∼∼
畢竟依(菜菜)(altr) 於 2008-04-27 22:14 回覆:
我當時的狀況是科長不爽,然後一堆人來落井下石,直到現在描述給別人聽,大家都會覺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