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字體:
訪客簿  我要留言 共有 1006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歡迎你留言唷!
頁/共 101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魏博南
2011/11/05 10:56

顏聖冠議員您好:

我是華山太極拳隊教練,歡迎到我們教練場來,我們練拳時間

是週一至週五(風雨無阻)6時至6時45分,最好是6時20分到,

地點:華山創意園區(八德路金山北路口)的藝術大街.

我們(常態)大約20位,來時請勿帶什麼東西來,就是連水也是

一種浪費.魏博南 0920-673688

Email:weibn@yahoo.com.tw

阿海
2011/06/19 10:54
<敬請儘速要求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 only。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 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阿海
2011/6/19

阿海
2011/06/08 11:28
劇本!?鼻青臉腫!?一發不可收拾!?貪污!?食物中毒!?.......etc.,
原來是桃園市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與國中同學之間的恩怨情仇之綿延不絕呀!
<<台灣演義 劉宅血案之風起雲湧>>
彭玉英 蔡麗珠 劉明賢 劉煌源 劉永慶 劉貞櫻
呂理志 楊世銘 曾國瑞 宋化峻 簡秀瑜 江幸恬
{邱文甫 林柏青 蕭智仁 "一名官員,兩名警察。"}
.........etc.

<敬請儘速要求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一看便知"的案情,竟然可以懸案十數年,再又行包庇近親兇手,欲圖謀害無辜第三者,以至於侵擾人民長達數年之久,此罪過實在是責無旁貸,更甚於劉宅官邸血案乎!


阿海
2011/6/8

邱文甫:聽說是"一去不回","私人檢察官"。
林柏青:聽說是案發時中華民國的警察。
源由: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
公共性質: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
現行事件:
美國資產:

阿海
2011/05/31 13:05
劇本!?鼻青臉腫!?一發不可收拾!?貪污!?食物中毒!?..............etc.,
原來是桃園市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與國中同學之間的恩怨情仇之綿延不絕呀!
<<台灣演義  劉宅血案之風起雲湧>>
彭玉英  蔡麗珠  劉明賢  劉煌源  劉永慶  劉貞櫻 
呂理志  楊世銘  曾國瑞  宋化峻  簡秀瑜  江幸恬 
{邱文甫  林柏青  蕭智仁  "一名官員,兩名警察。"}
謝進富  許志雄.....................etc.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一看便知"的案情,竟然可以懸案十數年,再又行包庇近親兇手,欲圖謀害無辜第三者,以至於侵擾人民長達數年之久,此罪過實在是責無旁貸,更甚於劉宅官邸血案乎!
 
阿海2011/5/31

阿海
2011/05/01 10:30
您好:

劇本!?鼻青臉腫!?一發不可收拾!?貪污!?食物中毒!?..............etc.,
原來是桃園市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與國中同學之間的恩怨情仇之綿延不絕呀!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以微弱的訊號(technology:聽說是美國衛星頻道 + 測試卡 + 亂接一通)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之現實問題。因此吾人必須表明,吾人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亦非對方之family成員,除了釐清事實之外,無意捲入其家族內部的"爾虞我詐"之中,懇請居中協調,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 緣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However' ,單純迴避,勢必避煞)!Over!help,please。

由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之侵擾不休,由侵擾內容得知,主要是邱家族成員(主要是台灣方面的劉(邱)明賢,邱文甫,林(邱)柏青三人組) ,以此煩請居中協調,終止一切之侵擾,thanks。
From "noise",may include劉煌源,劉永慶(because they 自曝身分!?)

阿海
2011/5/1

阿海
2010/09/30 23:59
就只是一個 緣盡!Over! 如此而已。
*陳情 & 規勸阻止(卻)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
*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以掩飾他人罪行。
*造假軍中記錄一事,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
*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之日期相比較,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xx條人命關天”的事實,刻意造假。

Issues:
*所謂的“一發不可收拾”究屬故意或過失!
文甫之父英年早逝,究竟是何原故:“慘遭滑鐵輪”!就是拿破輪的意思嘛。
*究竟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脅迫頂罪)那麼久嗎!
根本就是司法謀殺嘛!文甫有需要鬧那麼久嗎?
*潛在性因素:有“同父異母”、“正統之爭”、“死於帶綠帽”之說!以及現在對方之財產繼承問題。
*影響考生權益:於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時,對方“拿83年服務證到考場調查案子”,“影響考生權益”。加上之前本人求職時,對方刻意造謠,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對方之做為,講難聽一點,就是滅口的具體表現。
*社會問題:
(1)對方運用電子及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之情形,遲遲無法解決。使用包括GPS、GPRS以及所謂的“裝炸彈”(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等等,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造成“noise”的情形。
(2)對工業安全與衛生(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是否構成某種程度之危害。
(3)對方使用多種電子技術,對特定人士或不特定人士構成侵犯隱私、妨害自由之問題。
*權利(美金)與義務(罪惡):享受權益,也必須負起義務;對方的做為卻是一再地企圖將罪責轉嫁於本人,以減輕其責任!
*“規則不能見面”: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尚祈對方亦能開誠公佈、坦然以對!

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先生。
(邱顯寶)老先生:應是此次事件的主導者,並且是仁寶的大股東,苦主端的邱(劉)明賢、邱文甫先生、林柏青先生的祖父。
邱淑娥女士:只知以前是桃園國中的老師,並且是與仁寶邱家頗有淵源之女士。
邱文甫先生:通說他就是做偽造文書、搞公開懸案、陷害本人的地檢署檢察官。至於其“一發不可收拾”之事,則有待確認。
林柏青先生:本人以前的國小同學,通說是在我以前之住所與土地公廟留下血手印之人。
江幸恬女士:通說她是仁寶方面的研發人員,並且與林柏青頗有關係之女士。
結論:
敝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並非對方之人員,遇到像他們家族那樣、發生那麼多既血腥又鬼厲的內部鬥爭,勢必撇清關係、表明立場,勢必選擇閃避。敬請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止(卻)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Reporter 阿海 敬呈
2010/9/30

阿海
2010/09/13 21:12
*陳情 & 規勸阻止(卻)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
*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以掩飾他人罪行。
*造假軍中記錄一事,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
*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之日期相比較,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xx條人命關天”的事實,刻意造假。

Issues:
*所謂的“一發不可收拾”究屬故意或過失!
文甫之父英年早逝,究竟是何原故:What it's “慘遭滑鐵輪”!就是拿破輪的意思嘛。
*究竟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脅迫頂罪)那麼久嗎!
根本就是司法謀殺嘛!文甫有需要鬧那麼久嗎?
*潛在性因素:有“同父異母”、“正統之爭”、“死於帶綠帽”之說!以及現在對方之財產繼承問題。
*影響考生權益:於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時,對方“拿83年服務證到考場調查案子”,“影響考生權益”。加上之前本人求職時,對方刻意造謠,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對方之做為,講難聽一點,就是滅口的具體表現。
*社會問題:
(1)對方運用電子及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之情形,遲遲無法解決。使用包括GPS、GPRS以及所謂的“裝炸彈”(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等等,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造成“noise”的情形。
(2)對工業安全與衛生(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是否構成某種程度之危害。
(3)對方使用多種電子技術,對特定人士或不特定人士構成侵犯隱私、妨害自由之問題。
*權利(美金)與義務(罪惡):享受權益,也必須負起義務;對方的做為卻是一再地企圖將罪責轉嫁於本人,以減輕其責任!
*“規則不能見面”: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尚祈對方亦能開誠公佈、坦然以對!

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先生。
(邱顯寶)老先生:應是此次事件的主導者,並且是仁寶的大股東,苦主端的邱(劉)明賢、邱文甫先生、林柏青先生的祖父。
邱淑娥女士:只知以前是桃園國中的老師,並且是與仁寶邱家頗有淵源之女士。
邱文甫先生:通說他就是做偽造文書、搞公開懸案、陷害本人的地檢署檢察官。至於其“一發不可收拾”之事,則有待確認。
林柏青先生:本人以前的國小同學,通說是在我以前之住所與土地公廟留下血手印之人。
江幸恬女士:通說她是仁寶方面的研發人員,並且與林柏青頗有關係之女士。

結論:
敝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並非對方之人員,遇到像他們家族那樣、發生那麼多既血腥又鬼厲的內部鬥爭,勢必撇清關係、表明立場,勢必選擇閃避。敬請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止(卻)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Reporter 阿海 敬呈
2010/9/13

greenpretty
2009/12/04 00:04

各位綠正妹,大家期待以久的 !! 聯誼 !! 終於要誕生了 !!!

請各位綠正妹湧躍報名

一起來支持綠正妹的活動喔 !

活動網頁 :

http://greenpretty168.pixnet.net/blog/post/26116571

招生煮魚 : ninachang150@hotmail.com

總招小電 : Katherine@yam.com

URL:http://greenpretty168.pixnet.net/blog

fupan
等級:3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9/17 02:27

請大家聲援 
這些非法業者   全不是人道屠宰
明年(99年4月1日) 禁宰是指各縣市有列管的傳統市場及臨時攤販集中地  而且並不是可以非人道屠宰 
原公告如下  http://www.baphiq.gov.tw/public/Data/8421740171.pdf
督促中央主管機關明確表明決心  表現支持合法的誠信  勿助長非法業者觀望心態
台灣家禽產業自救會到中縣府陳情抗議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7/17/1qmd3.html  天啊  這也能抗議?  而且中部6縣市 VS 台中縣政府?  看看訴求更昏倒  唉  這樣的商人  如此的民意代表  默默無能的中央政府
防追殺蔡守訓 衝鋒槍、偵防車嚴密保護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3/17/1r0ik.html
基層公務人員  可沒人管死活哩
應請監察院查察  台灣家禽產業自救會會長莊俊賢等人拿出陳情書指出,農委會年初同意明年4月1日市場禁宰家禽前,以輔導代替取締及處罰,各縣市都沒有在取締,僅台中縣加強取締?    非法屠宰以輔導代替取締是哪位中央主管的承諾  各縣市都沒有在取締?  依據法規是什麼  否則畜牧法及其相關法如何執行  至今  中央主管機關未針對此事件  做出任何聲明  是否想一味討好  只想保官位?


FUpan

台灣國辦公室
2009/08/22 15:24
9/8(二)14:28凱道上,
88水災的30天,
由20幾個本土社團在凱道上,
進行降半旗,並由牧師帶領祈禱,
為88水災所有受難者祈福!
一份祈福代表一份力量,
如果你能還未能協助災區,
請到這來吧!!!
(詳情請點看)
http://www.wretch.cc/blog/taiwan908/21386722
頁/共 101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